近日,记者从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20年,全区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实施处罚的酒驾7.4万起,同比上升32%发生涉酒肇事死亡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81起,下降39%;发生涉酒肇事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1起,同比事故起数减少6起,下降85.7%;在全年各类较大事故总数减少数量中占54.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7.5%。未发生涉酒肇事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2020全年,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降低了酒驾醉驾发生率,有效防范了酒驾醉驾肇事风险。
据了解,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城乡、高地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警种、部门联勤,夜间、白天联查,依托接力整治、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机动巡查等方式,每天组织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整治,逢疑必检、逢违必纠;坚持全车型检查,做到小车、大车、摩托车同检查、全覆盖;并针对周末、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强化餐饮娱乐等场所周边道路管控,严厉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针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的情况,组织执法小分队,异地用警、交叉执法,延伸管控触角,在婚丧嫁娶、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围绕乡镇、农村道路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零容忍、出重拳,多管齐下,织严织密城区道路、国省道、高速公路、农村道路酒驾醉驾整治网,让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据介绍从2020年酒驾醉驾的查处数据分析,19时至22时、23时至凌晨2时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小客车、摩托车“两类车”酒驾醉驾突出,查处量分别占查处总数的53%、42%。酒驾醉驾呈现出顽固性、反复性、长期性的特点,其肇事风险依然不容忽视。下一步,全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以大数据为支撑,分析、研究当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将警力向酒驾事故多发的重点时段、薄弱路段倾斜,采取定点巡查与流动执法、精准查缉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抽查过往车辆;在严管城市的基础上,通过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等方式,将警力向城乡结合部、乡镇延伸,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全力防范酒驾醉驾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 | 通讯员 唐志平
编辑 | 蒙宛若
责编 | 兰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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