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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给铁铁们科普一个冷知识:4.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
我本来也不知道,毕竟这种不放假的节日也没必要记在心上。
只不过前几天发生的两件事,让我对它有了点印象。
第一件,“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决了,“茶颜观色” 方败诉,需要赔偿170万元。
只能说一句“恭喜茶颜悦色,2元券真香”
第二件,大象安全套状告杜蕾斯,称对方抄袭其安全套包装设计及广告语,并放出了二者的详细对比图。

先不论抄没抄袭,单就大象这种操作来说,看起来就非常专业。
毫米级别的抠细节,全方面360°无死角的对比,拿国家专利背书,临了还不忘踩对手一脚,表示让你抄你都对不齐。
等下!“对不齐”?“对不齐”……
“对不起”?
破案了,铁铁们!其实人家杜蕾斯早就觉得不好意思,所以刻意用这种不专业的手法,向大象表达了歉意。
毕竟你想想,明明鼠标一按就能做到的事,杜蕾斯这种大品牌,怎么可能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这波啊,叫“暗戳戳道歉”
玩笑开完了,接下来咱继续聊聊,杜蕾斯这样算抄袭吗?
有一说一,看起来的确很像,而且做得还很不地道。
大家卖的都是一个东西,面对的都是同一个市场,人家大象比你更早使用这种设计,并且注册了国家专利,你再推出个近乎一样的东西出来,很难说没有抄袭的成分存在。
并且,“单手打开,秒分正反”是大象主推的优势,你一个业内的巨头,连人家这点核心竞争力都要抢过去,着实是有点吃“绝户饭”的意思了。
那大象这次凭借外观专利能告赢杜蕾斯吗?
我觉得有点悬。
从大象提供的专利号上来看,大象提供的是这套设计:
(图片来源:韩百科君)
如果从设计的要点: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进行分析的话。
图案:大象是品牌的Logo,杜蕾斯是001的产品系列名称
色彩:大象是荧光绿,杜蕾斯是炭黑色。
杜蕾斯和大象相似的地方,只有包装盒的形状。
所以,无论是从设计要点,还是整体的视觉效果来判定,大象的胜算都不大。
而且,如果单纯拿形状一个要点,来作为抄袭与否的标准的话。
那大象是否抄袭了日本的安全套品牌“相模”的包装设计呢?
抄袭这件事,真的很难厘定得清清楚楚,维权之路也不是很好走。
艰难如茶颜悦色,在品牌Logo被抄袭得如此明显的情况下,也是经过了多年的努力,才打赢了这场官司。
至于大象和杜蕾斯之间的纠葛,我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
我只知道,以后我很难正视酸奶、奶油球、喜之郎和香飘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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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觉得杜蕾斯抄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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