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推出了上集,
承蒙大家喜欢,
今天我加班加点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厕所,
终于把这一集赶出来了。
我不管啦,看完一定要赞一下(撒娇.gif)
他转过身。
站立风中,展颜而笑。

“这支签啊,讲的是你今生,将有贵人相助,一生相护,至死不渝......”
“何解?”
“这就说来话来......施主, 天色已晚,不如今日在寺中暂歇,待我慢慢解。”
慢慢解。
用漫长的一生解。
那一晚,她在侧院抚筝。
琴音细而凉,如迷香在暗夜洇开。他不知那调子是什么,只觉清婉哀怨。
他走到院里。
那晚的月亮高而远,像前尘的月,冷彻肌骨。
那琴音,就是月亮的一缕魂。

他忽然想起来,他与她初见时,她奏的,就是这一曲。
但她不再记得。
这一世,她是另一人。
“施主姓甚名谁?”
“幼莞。”
次日父女二人下山,与他拜别。

“江湖路远,就此告辞!”
他也打揖还礼。却在暗中,打了包袱,关了寺门,一路默默跟随。
下了山。
方知时代已经变了。
此时奸佞当道,杀戮横行,苍生一如惊弓之鸟,为了活命,什么手段都会使出。
他在长街之上,看见有人追杀另一人。
无人出手相助。
也在客栈之中,看见有质地暧昧的肉。
当即暗忖:
“不好,此次下山,不仅得还俗,为护她周全,恐怕还得杀生。”
他百年修行,即将毁于一旦。
从佛道入魔道,值么?
他已经来不及想值不值,就已身在其中。
那段时间,幼莞和父亲在街头卖艺。
父亲抚筝。
她吟唱。
他藏在人群中,目光灼灼,盯着众人。若有人跃跃欲试,他就暗中摸到那人身后。
对方动手,他也出手。
出手时,快如闪电。
无声无息。
她卖唱一场,他暗中解决6个人。
唱完后,幼莞说:“这一路,从未遇见这样太平的城。”
他站在长街街尾,看着她离去,在城中最奢华的客栈打点好,他出钱,掌柜则以极低廉的价格,让他们父女入住。
幼莞大喜。
这几年东奔西走,南来北往,住过破庙,睡过马圈,露宿过街头,从没在这样的地方安歇过。
她兴奋得跑上跑下。
这一世的幼莞,少了沉重,多了天真。也好,她能一直这样快乐,也是福份。
此后两月里,他巧施小计,令父女二人在客栈中唱歌。不再去街头。
他呆在她身边,以店小二的身份。
“小姐,我是小二,来给您送早点。”
“小姐,这是午膳,可还对胃口?”
他将这百年攒下的银两,陆续给了她,只说,“小姐今日唱得真好,这是客人们赏的。”

幼莞终于注意到了他。
“你叫什么,小二?”
“齐念歌。”
“念歌?你母亲的名字里,一定有个歌,父亲才为你取这个名字。”
他笑。
那时候,他尚不知道,他因出手迅疾,已被人盯上。

那是一个名为“暗门”的组织。
组织神秘无比。
高手如云,手段残酷,来无影去无踪。他们表面做生意,暗地里,做人命生意。
他们进得当局,出得江湖。
势力强大。
如果被卷进来,半生厮斗,一路杀伐,休想再平安度日。
这样的恐怖之境,人人避之而不及。
可是,有些因缘,会让你主动走进去。
半年后,幼莞在客栈已唱出了名气。
有人慕名而来。
有人一掷千金。
也有人想轻薄,想强暴,或虏去卖入烟花地。
他的发渐渐蓄起来。
戴了帽,着青衫。英俊无比,攻击手段却愈发狠辣。
在乱世之中,他无法再做一个好人。
这是他这一世的赎罪。
他必须以霹雳手段,保她菩萨心肠。
有一日,幼莞拉了他,坐在客栈窗下,说:“念歌,我准备回老家,修茸一下老房子,不再出来了。”
“这很好,小姐如果需要下人,我可以一路跟随。”

她看着他,“我可不是千金小姐,我们的日子是很苦的。”
“我不怕苦。”
“要做很多活儿,日晒雨淋,你吃得消?”
“无妨。”
“你这人真奇怪。”
但幼莞没有等到归去,就已成为通缉对象。
有人告发她,称她歌中有反骨。嘲讽当局,直指当朝。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酷政时期,人人难保。
这一切来得如此之快。
他尚未提前得知消息,客栈就已冲入大量官兵,将正在台上唱歌的幼莞父女当场押走。

他以一敌百,终于不胜体力。
幼莞被绑。
一路惊叫。

他跟过去后,发现官兵押着他们,去了衙门。

那样的浮生乱世里,哪有公义可言。他几乎能想到,幼莞会屈打成招,遭受百般羞辱与折磨。
他救不救?
救,他们双双成逆党。
不救?怎么可能不救!
他取出衙门地图,抽出百年不用的长剑,着夜行衣,潜入囚室,试图救出幼莞。
幼莞父女被关在一处暗室。
幸好,没有重兵把守。
他潜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倒守卫。换上守卫衣物,将二人带出。
顺利成这样,简直像阴谋。

果不其然,大批追兵紧随其后。

他转过脸,对幼莞说:“走!”
“你呢?”
“别管我!”
他一反手,一掌拍在幼莞的马上,马受惊狂奔。驼着父女二人遥遥而去。
齐越留下来,挡在路中央。
横刀立马。
在手上缠紧布条,握紧长剑,眼中杀意横生。
杀,又如何。
死,又如何。
他丝毫不惧。
他以一己之力,抵挡千军万马。
他挥动长剑。
手上沾满了鲜血。

为了她,他弃了从前的道。
为了她,他痛饮人间恶,横扫魑魅魍魉,从救苦救难的僧人变杀人如麻的杀手,全都在所不惜。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在这样的人间世,周全是奢望,平安是幻觉。
那个血色黄昏,他战到最后,终于满身伤痕,嘴角渗血,眼睛越来越模糊。但仍然汲取最后的力气,刺倒追向幼莞的人。
他以为,大势已去。
内心悲意冲撞。
没想到,就在此时,几个黑衣人凌空而来,以暗器,以诡异至极的剑术,击退追兵。
他一偏头,沉入黑甜之境。

醒来时,他已躺在一个小屋里。
非常僻静。屋外是青山,雾霭若隐若现。
几乎像和平岁月。
有人站在院中,倚着半树海棠。
听见动静,转过头来。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30来岁,神容里自有一股慑人气度。
“这是哪里?”
“城郊。”
“幼莞呢?”
“你说那个卖唱的姑娘?此刻应该在砷城了。”
“你是谁?为什么救我?”
对方一笑,“这是个好问题。我嘛,你可以叫我杜方,暗门之首,我救你,是仰慕你一身武艺,希望你能加入暗门。”
原来如此。
齐越入世已久,当然知道暗门。
与其说,那是一柄半官府的暗剑。不如说,那是一枚沾着剧毒的暗器。
佛挡杀佛。
魔挡杀魔。
他们在江湖之中,无人不非议,但也无人不胆寒。
“多谢了。可齐某一生逍遥惯了,不喜欢受拘束。”

杜方一笑。
“我刚刚话没说完,我之所以知道那姑娘在砷城,自然是因为她在我们掌控中。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齐越心中一凛。
他知道危险吗?

当然知道。
知道“一入暗门,终生不出”吗?
也知道。
可是,他愿意。
他的使命就是,倾尽所有,在乱世之中,为她谋平安,为她开生路。
哪怕以身伺虎,搭上自己的全部希望。
他只身打马,前往砷城,见幼莞。

幼莞,前世今生动荡不安的幼莞,躲在一个小小的客栈中,等着他前去。
她在另一个朝代的月光下。
等着他。
齐越抵达时,她扑出来,大喜过望。
“念歌,你来了。”
她迎向他,笑靥如花,仿佛刀光剑影均不存在。
“你好吗?有没有受伤?”

“我和爹爹都没事,”她摇头,忽然一指门内一个男子,“裴大哥这几天一直在照顾我们。”
说话时,她的神情中有羞意。
他闻声望去,那是一个相貌出色的男子,正就着昏黄烛光,在柜台之中加酒,似笑非笑。
他的心脏开始揪紧。
幼莞这神情,他太熟悉了。
100年以前,她也曾用这种眼神看过他。
100年前,她在他杀退贼人、拥她入怀、打马杏花林时,也曾这样荡漾过。
糟糕的不止如此。
这个客栈,是暗门的一个接头处。
从掌柜到小二,全是暗门中人。
她若铁了心,要与那人走,这可如何是好。
他悲从中来。
“他叫什么?”
“他叫裴云。裴云,这是我念歌哥哥。”
那男子走出来,似乎一切尽在意料中,镇定自若,笑着,甚至还有几分潇洒,“我裴云,以后就是兄弟了。”
能说此话,果然是暗门杀手。
这是幼莞不知道的。为了保全她,齐越答应入暗门。
代号:白狐。
他将一生,都为暗门卖命。而卖命的结果,不过是保她无事。
可如今,她站在裴云面前,双目含春,再度涉险。
凶险重重,关关难过,每行一步,都吉凶未卜。
哪里是个头呢。
长夜里,他辗转难眠。

他下了楼,取了一坛酒,坐在院中竹椅上,就着月光,独酌。
身旁桂树暗香半吐。
夜凉如水。
难得的长风温柔。
裴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后。
他竟然毫无觉察。
这人的武功,真的深不可测。不,整个暗门,都是深不可测。
裴云也坐下来,一仰头,饮干了半碗酒。

“这样的月色,不知还能看几回?”裴云转头,对他笑。
他举了坛,灌了一口入喉。没接这茬儿。

裴云问:“你喜欢她?”
齐越答:“她喜欢你。”
仅仅四个字,说起来,却是心若刀割。
“我们这种人,刀尖舔血,朝不保夕,不宜将儿女私情看得太重。我随时可
以离开。”

“不,你如有意,就不要离开,陪着她。”
犹豫了一下,齐越轻轻补了两个字,“替我。”
裴云看了看他,道:“好。”
“不要负她。你若负她,我定不饶你。”他站起身,留下这一句,身影融入冷冷夜色。
两日后,他接到密令:白狐取砷城知府首级。
他不知此人犯了什么错。
但暗门中人,只知执行,不问原因。
三日后,他成功完成任务。
砷城大乱。
他们趁乱,收拾细软,打马离开砷城,前往明城,与那里的组织接洽。
这是他第一次行动。
也是第一次,没有任何原因杀人。
他忐忑难安,夜里看见自己一身是血,化身魔鬼,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这种煎熬令他几欲崩溃。
说到底,在这100多年里,他为人虽冷,但从不主动害人。
为了幼莞,他一再破戒。
他去寻幼莞。
幼莞躺在裴云的怀中,醉于满室春色,不愿醒。
偶尔见着了,三句话里,两句关于裴云。
“念歌,裴云说过段日子,就带我回他的故乡。”

“念歌,你觉得嫁衣裁成什么样子好看?”
每每听及这些,他敷衍着,说很好,怎么样都好,一转身,就策马在驿道狂奔。
有时夜已深。
他内心悲苦,马奔得疾,亭台、树木、山川如风,在身前身后忽忽地掠过了。
他忽然想到,或许,所谓的赎罪,大概就是她前世所经历的,今生一一还在他身上。
他必须感受她的痛。
她的苦。
再救赎她——
以此身,为她挡刀剑;以此生,换她明月圆。
在明城,他们择了一处院子。
院中有海棠,有鲤池,四周环着木槿篱笆。抬头时,孤雁飞过。一如百年前的天色。
他们偶尔饮酒。
醉眼中,小屋半明半暗。他看见半明半暗的往事,也在屋里涌动。一触手,就消失无踪。
之后的两年里,他执行的任务,一个比一个狠辣。
他已经没空去忏悔。
去反思。
他将自己训练成一柄无情的利剑。
暗门指哪,他应声刺向哪里。
他是杀手,是刺客,是特务,是一条狗。
他以为,这样的杀戳,能换来幼莞的岁月静好。
但所有的杀孽,最终都会反噬自身。
这一点,齐越在多年后才明白。
又是几年。
几年里,死于他剑下的,有高官,有剑客,有平民,有商贾,有乡绅,有术士,有文人......
他对所有任务,都来者不拒。
直到——
直到某一天,他接到又一个密令:杀青雁。
他愣在当场。
青雁是裴云的代号。
可是,裴云做了什么?为何暗门要除了他?是他泄了密,还是有二心?他不得而知。
但他知道,裴云,杀不得。
幼莞余生的喜与乐,都要靠他来维系。他若死,幼莞一生难安。裴云不能死。
不能死,他齐越就会死。
暗门对于背叛者,从不手下留情。他若出了事,必会殃及幼莞。
左右不是。
如何是好?
那一夜,他决定和盘托出。
他将裴云叫至院中,低声说:“裴云,我们今晚走!”
裴云一抬头,遇见他沉重的、讳莫如深的眼神,顿时懂了。
“好!”
他回了房。
还未等齐越咽完一口馒头,他已经出来了。左手拎着一个包袱,右手牵着幼莞。
这就是作为一个顶级刺客的修养。
随时准备逃命。
包袱随时在。
马随时喂好料。
干粮与银票永远足够。
因幼莞父亲已回乡下,如今,剩他们三人亡命天涯。
门外停着三匹良马,他们一翻身,俯在马背上,穿过明城的夜色,往远方得得而去。
天涯路远,等待他们的,到底是什么。
半路上,幼莞问:“我们去哪?”
真是个镇定的姑娘。
出来近两个时辰,才开口问话。
“去东瀛。”

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前往海边,乘舟东渡,抵达海岛。
裴云问:“备好了?”
“备好了。”
船,备好了。船夫,也在等。他们一抵达,就能开船离开。
这天底下,总不至于处处是暗门的势力。
可他到底低估了暗门。
他们之所以让齐越去杀裴云,自然有其深意。
暗门消息通达,当然知道,他们三人情义深厚,不可能自相残杀,只可能抱团反杀。
但他们二人知道太多秘密,已不可留。
江湖之中,比他们更年轻,更嗜杀的少年,一丛接一丛地生长,一茬接一茬地到来。
他们二人已无利用价值,大可一起剿灭。
黎明时分,他们终于抵达一个村庄。
过了村庄,再赶一个时辰的路,就是海边了。
马匹已经倦怠至极,气喘吁吁。急需补充草料。
齐越说,找个农家,让马吃点草。
他们进了一个茅屋。
推开柴门,一进屋,六柄长剑就直指咽喉。
暗门早已埋伏已久。
为了对付他们,杜方派出六个顶级高手,红狼、黑虎、赤狮、蓝枭、紫鹰、灰鬣。
这一次的任务,只有一条:
“白狐青雁必须死!”
杀同门的事,之于暗门,是常事。为了生存,所有人都已异化。
他知道,他们不会手下留情。
这么一想,也知道无需多讲。
而与裴云多年出生入死,两人已经拥有超人默契,就在那一刻,两人闪电般移动身形,躲开指喉剑尖。
并迅速合拢,将幼莞挡在身后。
刀已出,剑已执。
他们开始拚命抵挡。
而幼莞也明白,这是一场生死之战。
她能做的,就是不增加麻烦。
在齐越裴云挡住致命杀招之时,她马上转身,骑上马,往海边狂奔。
她知道,他们会来的。只要他们不死。
她只要活着,之于他们,就是希望,就是意义。
这边,齐越与裴云互相抵着背,前后御敌。
暗门人人武艺超绝。
可再强的高手,在两个垂死挣扎的人面前,也要怵三分。
何况,他们二人,均是高手中的高手。
多年取人首级、独对千军万马,也令他们经验丰富,心理素质极强。
几十个回合之后,蓝枭被齐越找到破绽,一剑穿喉。
而灰鬣也被裴云一横刀,断了首级。
但他们二人,已经负了伤。
齐越左臂被洞穿,而裴云的小腹,也被穿了一剑。
再这么下去,他们几无胜算。
要么被缠斗至死。
要么与其余四人同归于尽。
忽然,裴云换了阵形。
他左手放暗器,右手持刀,以一人,敌住四人袭击。并不再让他近身。
齐越愣了。
裴云这种行动的意思,再明白不过。
为了幼莞,他们二人,必须有一人活下去。不能同时葬身于此。
这一点,齐越也想到了。
只不过,裴云早了齐越一步。
他无法再犹豫,抽出两枚剧毒短匕,直掷红狼双眼。
红狼倒地。
紫鹰欲扑向齐越,被裴云一刀砍下。
趁这当口,齐越翻身上马,疾驰而去,远去时,他本想抛下一句,“你他妈的别死,等你!”
但怕干扰裴云的注意力,沉默着得得而去。
这就是暗门杀手的质素,不恋战,不拖泥带水,分清利弊之后,风一样消失。
一个时辰后,他抵达渡口。
幼莞已经在船上等他们了。
朝阳已经出来了,她站在那里,像站在一个漫长故事的结局。
无风无雨。
带着微金的光辉。
但这一世的结局,显然还没来。
她见他独自一人前来,马上跑过来,焦灼地问:“裴云呢?”
他摇头。
“死了?”
“没死,他逼我先走!”
幼莞顿时泪流如注。
“他有几成把握回来?”
他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说了,“3成。”
还没等他说完,幼莞已经骑上马,往那所茅屋赶去。
他连马都未下,调转马头,紧随而去。
英雄难过美人关。
一遇绝色,便化绕指柔。
他,齐越,一世凉薄,对人对己,都从不厚待。
唯有对她。
几近本能地跟随。
抵达之后,茅屋已经空无一人,只剩地上、墙上血迹斑斑。
裴云不在,其余人也不在。
连尸首都不见踪影。
“裴云呢?”
以他对暗门的了解,他们需要的,是他们三人的命,不是一人。所以很可能,裴云还活着。
作为一枚筹码活着。
江山乱,春梦远。身处乱世,深情注定被辜负,唯有杀戮永无休。
他们逃无可逃,渐入绝路。
幼莞哭得梨花带雨。
齐越站在她面前,说:“今晚,我救他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此行凶多吉少,若是我回不来,你只管走。寻一处安宁所在,安度余生。不要寻仇,不要管我们。”
幼莞不依。
“不,我就算死,也要和他死在一起。”
齐越终于发怒——这是他这100多年里,唯一一次对她发怒——“你不要任性。”
转身拍马离开。
不成想,在他抵达总部时,他发现,她已经等在那里。
他暗自叹息。

这是命!
唉,今日他们三人,可能无一人能活着离开。
他再无二话,只交代了一句,“一切听我的。”
摸进门,齐越马上觉得,不对劲!
这院子他来过无数次。
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无论走廊、院子、厅堂,全都空无一人。
四下寂静,几乎能听到落叶坠地的声音。

这样的反常,意味着要么整个暗门倾巢而出,要么有埋伏。
暗门做事,当然不会是前者。
当他们推开一扇侧门,眼前一幕,令二人震惊得倒退三步。
裴云已被砍断了手足。

置于木桶上。
正在流干最后一滴血。
他已经奄奄一息,因失血,脸已成青白色,诡异狰狞得吓人。
若不是那眉眼,那唇鼻,还保有昔日的样子,他都认不出来那是裴云。
英俊的裴云,
武艺超群、年少得意的裴云,
已经成了可怕的人彘,
无法睁开眼睛。
幼莞长嚎一声,悲痛欲绝。
泪水如瀑般流泄。
她扑向他,扑向她心爱的男子,这个曾承诺要给予她花好月圆安稳盛世的男子。万念俱灰。
那一刻,她不再顾及危险,不管八面埋伏,死亡迫在眉睫。
她只想抚抚他的脸,告诉他:“我来了!”
齐越在她身后大喊:“不要。”
已经迟了。
一蓬梅花针从暗处射出。他挥剑迎上,扫掉那些毒针。
紧接着,前、后、左、右暗门中,都扑出杀手,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这些致命攻势。
而幼莞,此时成了他们的盾。
她被推着,供他们闪避他凌厉的剑招。
当齐越欲刺向一个人时,另一人将她推出来。当成盾牌。
他只有收剑,或偏转方向。没几个回合,他已经难以招架。
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我死不足惜,但必须护住她,带她离开。
他狂舞剑花,替她开道。
他已经不管自己。
他把自己当成肉盾,只为保她周全。
而他的后背、臂、腿、肩、胸,全被刺穿,鲜血淋漓,青衣已染成墨色。
就在即将抵达门口时,幼莞忽然倒了下来。
他赶紧张开臂,抱住她。
抱住她时,才发现,有一柄长剑,洞穿了她的胸膛。
执剑的人,正是杜方。他笑着,像在做一个有趣的游戏,将剑旋了一下,继续挺进。
长剑穿过她,直插齐越的心口。
他喉间腥甜,一口热血喷出来。
之后,渐渐失去意识。
闭眼前,他听见她最后一句呻吟:“念歌,你对我......”
之后陷入黑沉之境。
裴云曾经问齐越:“你为什么喜欢幼莞?”
齐越说:“命。你呢?”
“缘。”
之于裴云,是姻缘巧合。但之于齐越,是命中注定。
三天之后,他从乱葬岗上醒来。
他没有死。
他的身边,遍地腐尸。
不远处有两具新尸。一具是裴云的,一具是幼莞的。
他将他们一个抱起,一个背上,回到从前三人一起住过的院子,在海棠树下,将他们葬下。
而墓碑上,他思忖了半天,终于写下:
“裴云夫妇之墓。”
三年后。
暗门易主。
新的暗门之首,姓齐,名念歌。
而杜方及其旧部均在某一个月圆之夜,被全部惨杀。
那一夜,血流成河。
尸横遍野。
哀声如潮。
他取了幼莞的筝,在暗门的屋顶之上奏响。像呐喊。像唤魂。
“幼莞,裴云,你们且看着——”
之后大开杀戒。
灭门以后,他令人将所有尸身,都抛于乱葬岗。鬣狗东窜西奔,咬噬着这些曾嚣张一时的刺客。
任你叱咤风云,死后无非腐肉。
任你一世传奇,死后一抷黄土。
已在人间活过百年的人,对生死,早已看淡。
他看破很多事。人性、权欲、贪欲,色欲......在他看来,都是浮云。作不得数的。
但齐越也有他的执。
——因歌。
他倾尽所能,依然没有保全她。
他本以为,自己用尽全力,不求富贵,总能给予她平安。没想到也那么难。
时间在他身上,依然静止着。
没有往前移。
他知道,他的使命仍在。
他等在浮生之中,待她再次归来。
又是百年。

人间又更迭了一个王朝。
物转星移,云卷云舒。这百年之中,又发生了很多很多事。
他解散了暗门。
云游四方。
这些年,他尝过权力,尝过美色,也已富可敌国。
他在青崖山,建了一所固若金汤的宅院,用以存放他的旷世珍宝。
他对财富并不看重。
之于一个不老之人,任何实体,都意义不大。它们终将消解,终将失去。
他不在意。
但他必须有。
因为有个人,随时会归来。可能几十年,也可能几百年......
此后,他浪迹天涯。
日行百里。
在尘世之间,在乡野,在皇城,在花柳巷,在田畴阡陌间......跌跌撞撞地找。

以车,以马,以人。
他携了她的画像,到处打听:“可曾见过画上人?”
无人给予回音。
但他知道,她终将转世。
她来时,他只要见到她,只要一眼,他就会知道,他们的故事再度开启。
身后江山如画。
身前万丈柔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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