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三生深情,赎你一世眼泪 (中)
昨天推出了上集,
承蒙大家喜欢,
今天我加班加点不吃饭不睡觉不上厕所,
终于把这一集赶出来了。
我不管啦,看完一定要赞一下(撒娇.gif)
他转过身。
站立风中,展颜而笑。
“这支签啊,讲的是你今生,将有贵人相助,一生相护,至死不渝......”
“何解?”
“这就说来话来......施主, 天色已晚,不如今日在寺中暂歇,待我慢慢解。”
慢慢解。
用漫长的一生解。
那一晚,她在侧院抚筝。
琴音细而凉,如迷香在暗夜洇开。他不知那调子是什么,只觉清婉哀怨。
他走到院里。
那晚的月亮高而远,像前尘的月,冷彻肌骨。
那琴音,就是月亮的一缕魂。
他忽然想起来,他与她初见时,她奏的,就是这一曲。
但她不再记得。
这一世,她是另一人。
“施主姓甚名谁?”
“幼莞。”
次日父女二人下山,与他拜别。
“江湖路远,就此告辞!”
他也打揖还礼。却在暗中,打了包袱,关了寺门,一路默默跟随。
下了山。
方知时代已经变了。
此时奸佞当道,杀戮横行,苍生一如惊弓之鸟,为了活命,什么手段都会使出。
他在长街之上,看见有人追杀另一人。
无人出手相助。
也在客栈之中,看见有质地暧昧的肉。
当即暗忖:
“不好,此次下山,不仅得还俗,为护她周全,恐怕还得杀生。”
他百年修行,即将毁于一旦。
从佛道入魔道,值么?
他已经来不及想值不值,就已身在其中。
那段时间,幼莞和父亲在街头卖艺。
父亲抚筝。
她吟唱。
他藏在人群中,目光灼灼,盯着众人。若有人跃跃欲试,他就暗中摸到那人身后。
对方动手,他也出手。
出手时,快如闪电。
无声无息。
她卖唱一场,他暗中解决6个人。
唱完后,幼莞说:“这一路,从未遇见这样太平的城。”
他站在长街街尾,看着她离去,在城中最奢华的客栈打点好,他出钱,掌柜则以极低廉的价格,让他们父女入住。
幼莞大喜。
这几年东奔西走,南来北往,住过破庙,睡过马圈,露宿过街头,从没在这样的地方安歇过。
她兴奋得跑上跑下。
这一世的幼莞,少了沉重,多了天真。也好,她能一直这样快乐,也是福份。
此后两月里,他巧施小计,令父女二人在客栈中唱歌。不再去街头。
他呆在她身边,以店小二的身份。
“小姐,我是小二,来给您送早点。”
“小姐,这是午膳,可还对胃口?”
他将这百年攒下的银两,陆续给了她,只说,“小姐今日唱得真好,这是客人们赏的。”
幼莞终于注意到了他。
“你叫什么,小二?”
“齐念歌。”
“念歌?你母亲的名字里,一定有个歌,父亲才为你取这个名字。”
他笑。
那时候,他尚不知道,他因出手迅疾,已被人盯上。
那是一个名为“暗门”的组织。
组织神秘无比。
高手如云,手段残酷,来无影去无踪。他们表面做生意,暗地里,做人命生意。
他们进得当局,出得江湖。
势力强大。
如果被卷进来,半生厮斗,一路杀伐,休想再平安度日。
这样的恐怖之境,人人避之而不及。
可是,有些因缘,会让你主动走进去。
半年后,幼莞在客栈已唱出了名气。
有人慕名而来。
有人一掷千金。
也有人想轻薄,想强暴,或虏去卖入烟花地。
他的发渐渐蓄起来。
戴了帽,着青衫。英俊无比,攻击手段却愈发狠辣。
在乱世之中,他无法再做一个好人。
这是他这一世的赎罪。
他必须以霹雳手段,保她菩萨心肠。
有一日,幼莞拉了他,坐在客栈窗下,说:“念歌,我准备回老家,修茸一下老房子,不再出来了。”
“这很好,小姐如果需要下人,我可以一路跟随。”
她看着他,“我可不是千金小姐,我们的日子是很苦的。”
“我不怕苦。”
“要做很多活儿,日晒雨淋,你吃得消?”
“无妨。”
“你这人真奇怪。”
但幼莞没有等到归去,就已成为通缉对象。
有人告发她,称她歌中有反骨。嘲讽当局,直指当朝。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酷政时期,人人难保。
这一切来得如此之快。
他尚未提前得知消息,客栈就已冲入大量官兵,将正在台上唱歌的幼莞父女当场押走。
他以一敌百,终于不胜体力。
幼莞被绑。
一路惊叫。
他跟过去后,发现官兵押着他们,去了衙门。
那样的浮生乱世里,哪有公义可言。他几乎能想到,幼莞会屈打成招,遭受百般羞辱与折磨。
他救不救?
救,他们双双成逆党。
不救?怎么可能不救!
他取出衙门地图,抽出百年不用的长剑,着夜行衣,潜入囚室,试图救出幼莞。
幼莞父女被关在一处暗室。
幸好,没有重兵把守。
他潜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倒守卫。换上守卫衣物,将二人带出。
顺利成这样,简直像阴谋。
果不其然,大批追兵紧随其后。
他转过脸,对幼莞说:“走!”
“你呢?”
“别管我!”
他一反手,一掌拍在幼莞的马上,马受惊狂奔。驼着父女二人遥遥而去。
齐越留下来,挡在路中央。
横刀立马。
在手上缠紧布条,握紧长剑,眼中杀意横生。
杀,又如何。
死,又如何。
他丝毫不惧。
他以一己之力,抵挡千军万马。
他挥动长剑。
手上沾满了鲜血。
为了她,他弃了从前的道。
为了她,他痛饮人间恶,横扫魑魅魍魉,从救苦救难的僧人变杀人如麻的杀手,全都在所不惜。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在这样的人间世,周全是奢望,平安是幻觉。
那个血色黄昏,他战到最后,终于满身伤痕,嘴角渗血,眼睛越来越模糊。但仍然汲取最后的力气,刺倒追向幼莞的人。
他以为,大势已去。
内心悲意冲撞。
没想到,就在此时,几个黑衣人凌空而来,以暗器,以诡异至极的剑术,击退追兵。
他一偏头,沉入黑甜之境。
醒来时,他已躺在一个小屋里。
非常僻静。屋外是青山,雾霭若隐若现。
几乎像和平岁月。
有人站在院中,倚着半树海棠。
听见动静,转过头来。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30来岁,神容里自有一股慑人气度。
“这是哪里?”
“城郊。”
“幼莞呢?”
“你说那个卖唱的姑娘?此刻应该在砷城了。”
“你是谁?为什么救我?”
对方一笑,“这是个好问题。我嘛,你可以叫我杜方,暗门之首,我救你,是仰慕你一身武艺,希望你能加入暗门。”
原来如此。
齐越入世已久,当然知道暗门。
与其说,那是一柄半官府的暗剑。不如说,那是一枚沾着剧毒的暗器。
佛挡杀佛。
魔挡杀魔。
他们在江湖之中,无人不非议,但也无人不胆寒。
“多谢了。可齐某一生逍遥惯了,不喜欢受拘束。”
杜方一笑。
“我刚刚话没说完,我之所以知道那姑娘在砷城,自然是因为她在我们掌控中。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齐越心中一凛。
他知道危险吗?
当然知道。
知道“一入暗门,终生不出”吗?
也知道。
可是,他愿意。
他的使命就是,倾尽所有,在乱世之中,为她谋平安,为她开生路。
哪怕以身伺虎,搭上自己的全部希望。
他只身打马,前往砷城,见幼莞。
幼莞,前世今生动荡不安的幼莞,躲在一个小小的客栈中,等着他前去。
她在另一个朝代的月光下。
等着他。
齐越抵达时,她扑出来,大喜过望。
“念歌,你来了。”
她迎向他,笑靥如花,仿佛刀光剑影均不存在。
“你好吗?有没有受伤?”
“我和爹爹都没事,”她摇头,忽然一指门内一个男子,“裴大哥这几天一直在照顾我们。”
说话时,她的神情中有羞意。
他闻声望去,那是一个相貌出色的男子,正就着昏黄烛光,在柜台之中加酒,似笑非笑。
他的心脏开始揪紧。
幼莞这神情,他太熟悉了。
100年以前,她也曾用这种眼神看过他。
100年前,她在他杀退贼人、拥她入怀、打马杏花林时,也曾这样荡漾过。
糟糕的不止如此。
这个客栈,是暗门的一个接头处。
从掌柜到小二,全是暗门中人。
她若铁了心,要与那人走,这可如何是好。
他悲从中来。
“他叫什么?”
“他叫裴云。裴云,这是我念歌哥哥。”
那男子走出来,似乎一切尽在意料中,镇定自若,笑着,甚至还有几分潇洒,“我裴云,以后就是兄弟了。”
能说此话,果然是暗门杀手。
这是幼莞不知道的。为了保全她,齐越答应入暗门。
代号:白狐。
他将一生,都为暗门卖命。而卖命的结果,不过是保她无事。
可如今,她站在裴云面前,双目含春,再度涉险。
凶险重重,关关难过,每行一步,都吉凶未卜。
哪里是个头呢。
长夜里,他辗转难眠。
他下了楼,取了一坛酒,坐在院中竹椅上,就着月光,独酌。
身旁桂树暗香半吐。
夜凉如水。
难得的长风温柔。
裴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后。
他竟然毫无觉察。
这人的武功,真的深不可测。不,整个暗门,都是深不可测。
裴云也坐下来,一仰头,饮干了半碗酒。
“这样的月色,不知还能看几回?”裴云转头,对他笑。
他举了坛,灌了一口入喉。没接这茬儿。
裴云问:“你喜欢她?”
齐越答:“她喜欢你。”
仅仅四个字,说起来,却是心若刀割。
“我们这种人,刀尖舔血,朝不保夕,不宜将儿女私情看得太重。我随时可
以离开。”
“不,你如有意,就不要离开,陪着她。”
犹豫了一下,齐越轻轻补了两个字,“替我。”
裴云看了看他,道:“好。”
“不要负她。你若负她,我定不饶你。”他站起身,留下这一句,身影融入冷冷夜色。
两日后,他接到密令:白狐取砷城知府首级。
他不知此人犯了什么错。
但暗门中人,只知执行,不问原因。
三日后,他成功完成任务。
砷城大乱。
他们趁乱,收拾细软,打马离开砷城,前往明城,与那里的组织接洽。
这是他第一次行动。
也是第一次,没有任何原因杀人。
他忐忑难安,夜里看见自己一身是血,化身魔鬼,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这种煎熬令他几欲崩溃。
说到底,在这100多年里,他为人虽冷,但从不主动害人。
为了幼莞,他一再破戒。
他去寻幼莞。
幼莞躺在裴云的怀中,醉于满室春色,不愿醒。
偶尔见着了,三句话里,两句关于裴云。
“念歌,裴云说过段日子,就带我回他的故乡。”
“念歌,你觉得嫁衣裁成什么样子好看?”
每每听及这些,他敷衍着,说很好,怎么样都好,一转身,就策马在驿道狂奔。
有时夜已深。
他内心悲苦,马奔得疾,亭台、树木、山川如风,在身前身后忽忽地掠过了。
他忽然想到,或许,所谓的赎罪,大概就是她前世所经历的,今生一一还在他身上。
他必须感受她的痛。
她的苦。
再救赎她——
以此身,为她挡刀剑;以此生,换她明月圆。
在明城,他们择了一处院子。
院中有海棠,有鲤池,四周环着木槿篱笆。抬头时,孤雁飞过。一如百年前的天色。
他们偶尔饮酒。
醉眼中,小屋半明半暗。他看见半明半暗的往事,也在屋里涌动。一触手,就消失无踪。
之后的两年里,他执行的任务,一个比一个狠辣。
他已经没空去忏悔。
去反思。
他将自己训练成一柄无情的利剑。
暗门指哪,他应声刺向哪里。
他是杀手,是刺客,是特务,是一条狗。
他以为,这样的杀戳,能换来幼莞的岁月静好。
但所有的杀孽,最终都会反噬自身。
这一点,齐越在多年后才明白。
又是几年。
几年里,死于他剑下的,有高官,有剑客,有平民,有商贾,有乡绅,有术士,有文人......
他对所有任务,都来者不拒。
直到——
直到某一天,他接到又一个密令:杀青雁。
他愣在当场。
青雁是裴云的代号。
可是,裴云做了什么?为何暗门要除了他?是他泄了密,还是有二心?他不得而知。
但他知道,裴云,杀不得。
幼莞余生的喜与乐,都要靠他来维系。他若死,幼莞一生难安。裴云不能死。
不能死,他齐越就会死。
暗门对于背叛者,从不手下留情。他若出了事,必会殃及幼莞。
左右不是。
如何是好?
那一夜,他决定和盘托出。
他将裴云叫至院中,低声说:“裴云,我们今晚走!”
裴云一抬头,遇见他沉重的、讳莫如深的眼神,顿时懂了。
“好!”
他回了房。
还未等齐越咽完一口馒头,他已经出来了。左手拎着一个包袱,右手牵着幼莞。
这就是作为一个顶级刺客的修养。
随时准备逃命。
包袱随时在。
马随时喂好料。
干粮与银票永远足够。
因幼莞父亲已回乡下,如今,剩他们三人亡命天涯。
门外停着三匹良马,他们一翻身,俯在马背上,穿过明城的夜色,往远方得得而去。
天涯路远,等待他们的,到底是什么。
半路上,幼莞问:“我们去哪?”
真是个镇定的姑娘。
出来近两个时辰,才开口问话。
“去东瀛。”
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前往海边,乘舟东渡,抵达海岛。
裴云问:“备好了?”
“备好了。”
船,备好了。船夫,也在等。他们一抵达,就能开船离开。
这天底下,总不至于处处是暗门的势力。
可他到底低估了暗门。
他们之所以让齐越去杀裴云,自然有其深意。
暗门消息通达,当然知道,他们三人情义深厚,不可能自相残杀,只可能抱团反杀。
但他们二人知道太多秘密,已不可留。
江湖之中,比他们更年轻,更嗜杀的少年,一丛接一丛地生长,一茬接一茬地到来。
他们二人已无利用价值,大可一起剿灭。
黎明时分,他们终于抵达一个村庄。
过了村庄,再赶一个时辰的路,就是海边了。
马匹已经倦怠至极,气喘吁吁。急需补充草料。
齐越说,找个农家,让马吃点草。
他们进了一个茅屋。
推开柴门,一进屋,六柄长剑就直指咽喉。
暗门早已埋伏已久。
为了对付他们,杜方派出六个顶级高手,红狼、黑虎、赤狮、蓝枭、紫鹰、灰鬣。
这一次的任务,只有一条:
“白狐青雁必须死!”
杀同门的事,之于暗门,是常事。为了生存,所有人都已异化。
他知道,他们不会手下留情。
这么一想,也知道无需多讲。
而与裴云多年出生入死,两人已经拥有超人默契,就在那一刻,两人闪电般移动身形,躲开指喉剑尖。
并迅速合拢,将幼莞挡在身后。
刀已出,剑已执。
他们开始拚命抵挡。
而幼莞也明白,这是一场生死之战。
她能做的,就是不增加麻烦。
在齐越裴云挡住致命杀招之时,她马上转身,骑上马,往海边狂奔。
她知道,他们会来的。只要他们不死。
她只要活着,之于他们,就是希望,就是意义。
这边,齐越与裴云互相抵着背,前后御敌。
暗门人人武艺超绝。
可再强的高手,在两个垂死挣扎的人面前,也要怵三分。
何况,他们二人,均是高手中的高手。
多年取人首级、独对千军万马,也令他们经验丰富,心理素质极强。
几十个回合之后,蓝枭被齐越找到破绽,一剑穿喉。
而灰鬣也被裴云一横刀,断了首级。
但他们二人,已经负了伤。
齐越左臂被洞穿,而裴云的小腹,也被穿了一剑。
再这么下去,他们几无胜算。
要么被缠斗至死。
要么与其余四人同归于尽。
忽然,裴云换了阵形。
他左手放暗器,右手持刀,以一人,敌住四人袭击。并不再让他近身。
齐越愣了。
裴云这种行动的意思,再明白不过。
为了幼莞,他们二人,必须有一人活下去。不能同时葬身于此。
这一点,齐越也想到了。
只不过,裴云早了齐越一步。
他无法再犹豫,抽出两枚剧毒短匕,直掷红狼双眼。
红狼倒地。
紫鹰欲扑向齐越,被裴云一刀砍下。
趁这当口,齐越翻身上马,疾驰而去,远去时,他本想抛下一句,“你他妈的别死,等你!”
但怕干扰裴云的注意力,沉默着得得而去。
这就是暗门杀手的质素,不恋战,不拖泥带水,分清利弊之后,风一样消失。
一个时辰后,他抵达渡口。
幼莞已经在船上等他们了。
朝阳已经出来了,她站在那里,像站在一个漫长故事的结局。
无风无雨。
带着微金的光辉。
但这一世的结局,显然还没来。
她见他独自一人前来,马上跑过来,焦灼地问:“裴云呢?”
他摇头。
“死了?”
“没死,他逼我先走!”
幼莞顿时泪流如注。
“他有几成把握回来?”
他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说了,“3成。”
还没等他说完,幼莞已经骑上马,往那所茅屋赶去。
他连马都未下,调转马头,紧随而去。
英雄难过美人关。
一遇绝色,便化绕指柔。
他,齐越,一世凉薄,对人对己,都从不厚待。
唯有对她。
几近本能地跟随。
抵达之后,茅屋已经空无一人,只剩地上、墙上血迹斑斑。
裴云不在,其余人也不在。
连尸首都不见踪影。
“裴云呢?”
以他对暗门的了解,他们需要的,是他们三人的命,不是一人。所以很可能,裴云还活着。
作为一枚筹码活着。
江山乱,春梦远。身处乱世,深情注定被辜负,唯有杀戮永无休。
他们逃无可逃,渐入绝路。
幼莞哭得梨花带雨。
齐越站在她面前,说:“今晚,我救他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此行凶多吉少,若是我回不来,你只管走。寻一处安宁所在,安度余生。不要寻仇,不要管我们。”
幼莞不依。
“不,我就算死,也要和他死在一起。”
齐越终于发怒——这是他这100多年里,唯一一次对她发怒——“你不要任性。”
转身拍马离开。
不成想,在他抵达总部时,他发现,她已经等在那里。
他暗自叹息。
这是命!
唉,今日他们三人,可能无一人能活着离开。
他再无二话,只交代了一句,“一切听我的。”
摸进门,齐越马上觉得,不对劲!
这院子他来过无数次。
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无论走廊、院子、厅堂,全都空无一人。
四下寂静,几乎能听到落叶坠地的声音。
这样的反常,意味着要么整个暗门倾巢而出,要么有埋伏。
暗门做事,当然不会是前者。
当他们推开一扇侧门,眼前一幕,令二人震惊得倒退三步。
裴云已被砍断了手足。
置于木桶上。
正在流干最后一滴血。
他已经奄奄一息,因失血,脸已成青白色,诡异狰狞得吓人。
若不是那眉眼,那唇鼻,还保有昔日的样子,他都认不出来那是裴云。
英俊的裴云,
武艺超群、年少得意的裴云,
已经成了可怕的人彘,
无法睁开眼睛。
幼莞长嚎一声,悲痛欲绝。
泪水如瀑般流泄。
她扑向他,扑向她心爱的男子,这个曾承诺要给予她花好月圆安稳盛世的男子。万念俱灰。
那一刻,她不再顾及危险,不管八面埋伏,死亡迫在眉睫。
她只想抚抚他的脸,告诉他:“我来了!”
齐越在她身后大喊:“不要。”
已经迟了。
一蓬梅花针从暗处射出。他挥剑迎上,扫掉那些毒针。
紧接着,前、后、左、右暗门中,都扑出杀手,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这些致命攻势。
而幼莞,此时成了他们的盾。
她被推着,供他们闪避他凌厉的剑招。
当齐越欲刺向一个人时,另一人将她推出来。当成盾牌。
他只有收剑,或偏转方向。没几个回合,他已经难以招架。
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我死不足惜,但必须护住她,带她离开。
他狂舞剑花,替她开道。
他已经不管自己。
他把自己当成肉盾,只为保她周全。
而他的后背、臂、腿、肩、胸,全被刺穿,鲜血淋漓,青衣已染成墨色。
就在即将抵达门口时,幼莞忽然倒了下来。
他赶紧张开臂,抱住她。
抱住她时,才发现,有一柄长剑,洞穿了她的胸膛。
执剑的人,正是杜方。他笑着,像在做一个有趣的游戏,将剑旋了一下,继续挺进。
长剑穿过她,直插齐越的心口。
他喉间腥甜,一口热血喷出来。
之后,渐渐失去意识。
闭眼前,他听见她最后一句呻吟:“念歌,你对我......”
之后陷入黑沉之境。
裴云曾经问齐越:“你为什么喜欢幼莞?”
齐越说:“命。你呢?”
“缘。”
之于裴云,是姻缘巧合。但之于齐越,是命中注定。
三天之后,他从乱葬岗上醒来。
他没有死。
他的身边,遍地腐尸。
不远处有两具新尸。一具是裴云的,一具是幼莞的。
他将他们一个抱起,一个背上,回到从前三人一起住过的院子,在海棠树下,将他们葬下。
而墓碑上,他思忖了半天,终于写下:
“裴云夫妇之墓。”
三年后。
暗门易主。
新的暗门之首,姓齐,名念歌。
而杜方及其旧部均在某一个月圆之夜,被全部惨杀。
那一夜,血流成河。
尸横遍野。
哀声如潮。
他取了幼莞的筝,在暗门的屋顶之上奏响。像呐喊。像唤魂。
“幼莞,裴云,你们且看着——”
之后大开杀戒。
灭门以后,他令人将所有尸身,都抛于乱葬岗。鬣狗东窜西奔,咬噬着这些曾嚣张一时的刺客。
任你叱咤风云,死后无非腐肉。
任你一世传奇,死后一抷黄土。
已在人间活过百年的人,对生死,早已看淡。
他看破很多事。人性、权欲、贪欲,色欲......在他看来,都是浮云。作不得数的。
但齐越也有他的执。
——因歌。
他倾尽所能,依然没有保全她。
他本以为,自己用尽全力,不求富贵,总能给予她平安。没想到也那么难。
时间在他身上,依然静止着。
没有往前移。
他知道,他的使命仍在。
他等在浮生之中,待她再次归来。
又是百年。
人间又更迭了一个王朝。
物转星移,云卷云舒。这百年之中,又发生了很多很多事。
他解散了暗门。
云游四方。
这些年,他尝过权力,尝过美色,也已富可敌国。
他在青崖山,建了一所固若金汤的宅院,用以存放他的旷世珍宝。
他对财富并不看重。
之于一个不老之人,任何实体,都意义不大。它们终将消解,终将失去。
他不在意。
但他必须有。
因为有个人,随时会归来。可能几十年,也可能几百年......
此后,他浪迹天涯。
日行百里。
在尘世之间,在乡野,在皇城,在花柳巷,在田畴阡陌间......跌跌撞撞地找。
以车,以马,以人。
他携了她的画像,到处打听:“可曾见过画上人?”
无人给予回音。
但他知道,她终将转世。
她来时,他只要见到她,只要一眼,他就会知道,他们的故事再度开启。
身后江山如画。
身前万丈柔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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