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C 
电视剧与电影行业不同,是2B的,面向大客户销售的行业。电视剧制作行业的最大金主,视频网站要的就是流量。自然,他们喜欢的就是那些“流量明星”。
1、
今天写一篇短文,聊聊郑爽的1.6亿片酬背后的商业逻辑。
郑爽77天,1.6亿片酬。而不知名的小演员,签的经纪合同,每月公司给6000元生活费,还算是借款,三年最后算下来只挣到几万元。而横店的群演,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拿100-200元,只为了一个梦想。
这个贫富差距,触目惊心。
但影视公司老板不是傻瓜,明星背后的高片酬是有商业理由的。
首先,我们经常说“影视公司”,把电影和电视剧放在一起,统称影视。但实际上,从商业的角度,电影行业和电视剧行业,虽然都是拍片,但这两个行业的商业逻辑是截然不同的。
电影行业,是一个直接面对消费者的行业,是2C行业。电影的每一元钱的票房,都是观众从兜里真金白银掏钱买的电影票。拍电影的老板,上映前都提心吊胆,唯恐口碑崩盘,观众不买单。观众,是电影行业的衣食父母。
没有观众一张张的电影票,拍出的电影,就血本无归。
电视剧则完全不同。电视剧,是一个面对大客户的行业,是2B行业。电视剧拍完了,不是卖给观众,原先是卖给电视台,现在是卖给爱奇艺优酷腾讯这三大网络视频平台,以及电视台。
电视剧行业的衣食父母,不是观众,而是网络视频平台和电视台。电视剧上映时,拍电视剧的公司,已经卖掉了片子,收回了成本。
就算剧口碑崩了,也无所谓。卖剧的钱,早已经落袋为安。最多是坑了电视台,下一部片子不太好卖了。
2、
对拍电视剧的公司,他们的客户是网络视频平台和电视台。他们拍剧,就是要拍视频网站和电视台那些负责采购剧的人喜欢的剧。至于观众喜不喜欢看,口碑怎么样,这是网络视频平台和电视台需要考虑的,对电视剧制作方,剧卖出去,钱就已经赚到了,无所谓。
那么,问题来了,同样一部剧,有的电视剧一集一千万,60集6个亿,有的电视剧一集一百万,60集6000万,有的电视剧一集10万都卖不出去。电视台和视频网站,怎么评估一部剧值多少钱?
看剧拍得好不好,能不能火?老实说,不同人有不同观点,想预先预测一部剧火不火,太难了。春节档,估计大家都没想到票房冠军是你好李焕英。
看剧本?这个也看不出来。看服装化妆道具,这个就是瞎扯。看导演?有点道理,但贾玲导第一部片子就票房几十亿。这个也很难预测。
最终,电视剧采购就变成了,看IP,看明星。有大IP,每集多给100万,有明星,每集多给200万,300万甚至更高。
因为没人能准确判断电视剧的好坏。在采购电视剧时,就只能看明星了。此外,明星至少算是一个硬指标。对于采购电视剧的台方人员,只要有明星,就是高价买剧砸了。也有推卸责任的理由,可以尽职免责。
3、
于是,对电视剧制作方,邀请明星加盟,不是公司要给明星多少片酬这个逻辑。而是,我的客户,网站和台方需要明星。没有明星,我一集只能卖300万,有了明星,我一集卖700万。60集,有了明星,我就多拿2.4亿元。这额外的2.4亿元,我分给明星1.6亿,很正常呀。
明星也很清楚这个事实,所以自然会漫天要价。对明星来说,我给电视剧额外创造了2个亿的价值,我要求在里面拿绝大多数,天经地义公平合理。
凭什么一个爱马仕的包卖十几万几十万,而真正制作包的工厂,只能拿到几百元。因为买名牌包的人,买的不是包的使用价值,买的是品牌。既然品牌贡献了绝大部分的价值,自然品牌方拿绝大部分收益。
如果一部电视剧的售价一大半都是因为某个明星,自然明星会拿走大头。
在过去几年,明星片酬的快速上涨,和互联网视频网站大手笔采购电视剧,是分不开的。
之前,国有电视台购剧,还是比较谨慎。国企不能赔钱,花几个亿买剧,可能还会被调查。江苏、安徽、辽宁等多家电视台都出过电视剧采购领域的腐败案件。
但互联网视频网站就无所谓了,赔几十亿,上百亿,对他们来说就是毛毛雨。仅爱奇艺一家网站,2017-2020年四年亏损300亿元,2020年一年的内容采购成本就高达200亿。
在视频网站攻城略地的时代,头部电视剧单集销售价格(网+台)在过去7-8年,从200-300万元,直线飙升到1500万元以上。
而这个价格上升的最大份额,就是被明星获得。因为,在这个价值链上,明星是最不可替代的资源。
4、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谁是互联网平台真正的客户》。互联网平台真正的客户是广告主,不是用户。
同样,观众是电影行业的客户。但观众不是电视剧制作行业的客户,视频网站和电视台才是。电视剧制作行业是一个toB的行业,最重要的是拍台方想要的剧,再顺利卖掉。
口碑,观众看法,就没那么重要。反正收视率,点击率,好评率,这些东西都有人工优化的办法。
甚至,观众都不是视频网站和电视台的客户,广告主才是。对视频网站来说,观众只是流量。视频网站每年几百亿买电视剧,就是为的是流量。
我们常常说“流量明星”没有演技,却能拿巨额片酬。老戏骨演技精湛,却只能勉强糊口。
这个太正常了因为,电视剧制作行业的最大金主,视频网站要的就是流量。自然,他们喜欢的就是那些“流量明星”。
从某种意义上,围绕“流量明星”的电视剧制作方,就像二道贩子,把流量明星身上附带的流量,通过电视剧形式卖给视频网站。视频网站再卖给广告主。这种情况下,钱都被明星赚走,也很正常。
5、
怎么解决明星高片酬的问题呢?限薪治标不治本。如果电视剧的商业模式不发生改变,也很难解决这个问题,明星做为流量的核心,明星给一部电视剧带来上亿甚至几亿的价值,自然会找各种办法用阴阳合同绕过限薪令,获得自己的回报。
当然,偷税漏税,要坚决打击。这是法律问题,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明星高片酬,如果照章纳税了,其实也没有什么打击的理由。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更核心的是,如何改变现有的商业模式,给没有明星的优质作品一个被观众发现的机会,而不是一味着靠流量明星。
比如,更多的探讨电视剧领域的分账模式,而不是一次性买断。比如,更多的不同类型的自制剧,更个性化的推荐算法,让小众作品也有出头的机会。
这里面,我觉得网络小说行业是相对比较健康的。这个行业有年入千万的大神作家,也有无数能靠写作养家糊口过上中产生活的普通人。
与爱优腾这样的长视频网站相比,我更喜欢短视频网站,因为短视频给了很多有艺术天赋,有创意,但没有资金和资源的普通人逆袭的机会。
不管哪个国家,不管哪个行业,资源和金钱向头部集中,都是一个趋势。正如贫富差距问题,也不仅仅只在影视行业存在。
贫富差距是无法消灭的,只能通过累进税遗产税和转移支付来缓解。但让普通人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能有出头的机会,不仅仅是影视行业,而应是所有行业的努力目标。
解决行业内贫富差距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对明星(富人)的限薪令能做到的。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