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自身真正的敌人总是缺乏认识,它比变色龙的潜伏能力更强,比孙猴子的变化种类更多。它总能攻击我们于不备,伤害我们于无形。它盘踞在我们心灵深处,随时准备好了,当我们有一丝疏忽懈怠时就抓住机会引诱我们得罪神。今天毕哲思的文章,带我们走进内心,认识这个敌人及其攻击我们的谋略,使我们可以靠着主,常常警醒,不断胜过,在成圣的道路上凯歌高唱!
· 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罗马书七21)
· 藉着与基督之死的联合,我们脱离罪的辖制;然而,我们仍会发现罪企图争回主人的地位。保罗生动地描述了这件事:“我愿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罗七21)
我们不会喜欢一生与罪争战,但我们愈了解罪,愈接受这事实,就会愈有能力来处理。愈发现内心深处罪的力量,就愈不会受它影响。发现这内心深处罪的律例后,我们会愤而抵抗。
信主的人虽然内心深处仍有犯罪习性,但圣灵在我们心里让我们有追求圣洁的渴望(约壹三9)。他与罪争战,神也使他看到这罪,这就是罗马书七章二十一节所描写的情景,也分别了信主与乐居于黑暗中的不信主之人。
罗马书七章十四至二十五节有三种解释,本书不是要讨论或支持这些解释,不管我们如何解释罗马书第七章,基督徒往往都同意保罗这句话的宇宙性:“我愿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
我们之前说过,内心深处的罪被去掉王位后仍留在心中,本性没有改变,虽然被推翻了,力量减弱。罪仍与神相敌对,不愿伏于神的律法以下(罗马书八章),这样,在我们心里有这难以平息的敌人与义为敌。这深居灵魂的敌人准备对抗我们的好行为时,我们就需要勤勉与谨慎。
要打胜仗,必须先了解敌人的本质和计策。
首先,圣经指出罪是住在人的心中,“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诡诈、淫荡、嫉妒、谤渎、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七21-23,参创六5,路六45)
“心”这个字在圣经里有不同用法,有的时候指我们的思考或理解能力,有时是情感,有时是意志。一般而言,心表示人的整体灵魂和禀赋,在行好或行坏时,都是整体地而不是个别地工作;心灵思考、辨别和判断、情感决定喜欢或不喜欢、良知决定和警告、意志选择或拒绝一一这一切加起来就是“心”。
◆ 圣经告诉我们,人心坏到极处,只有神能识透(耶十七9-10),连我们信主的人也不了解自己的心(林前四3-5),没有一个人能完全辨识内心隐藏的动机、秘谋、心理的运作,罪的律法就居住在这透视不了的心里。我们是与一个无法寻见的敌人作战,罪大部分的力量由此而来。
◆ 心也是极其诡诈的,会为我们的行为辩护,把无理的变为合理,使我们的生活盲目完全陷于罪中,使我们对于罪采低姿态,使我们以为心中赞同神的话就是顺服(雅一22)。
了解心的诡诈和不能透视,我们会极度谨慎,每天求神鉴察我们的心思,使我们看见原本看不见或无法看见的罪。大卫这样祷告:“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诗一三九23-24)
当我们倚靠圣灵的大能来读圣经的时候,神主要就是透过他的话来鉴察我们的内心,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剌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四12)当我们祈求神鉴察我们的心思时,也必须要不断查考他的话语。
我们必须注意,让圣灵做这鉴察的工作,如果想靠自己的力量来做,就会容易陷入下面的第一或第二个陷阱。
第一个是过度自省,自省容易变成撒但所利用的工具,它是“控告”者(启十二10),它主要的武器之一是沮丧,它深知只要使我们沮丧或无精打采,我们就不会为圣洁而战。
第二个陷阱是让我们迷失生命中真正重要的功课,撒但和我们诡诈的心思会引导我们专注在次要的问题上。有一个年青人曾与我谈及他生活里一直无法控制罪,这问题在他心里泛滥,忘了生命还有其他方面的需要,他所看到的罪只伤到他自己,而他看不到的问题却伤到其他人,只有圣灵能使我们看到这些被蒙蔽的部分。
我们的里面的罪就住在那诡诈、无法识透的心中。
现在让我们看看第二件必须了解的事情:罪性主要经由我们的欲念而工作自从堕落离开伊甸园,人一直较顺从欲望而较少顺从理性,欲望变成人心最强的本能。下次你再面对常碰到的试探,注意你的欲望与理性之间的争闹,如果你屈服了,表示欲望征服了理性,影响你的意志。世人都认清这件事,但也都倾向于希伯来书作者所谓的“罪中之乐”(来十一25)。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欲望都是坏的,保罗曾提到他渴望认识基督(腓三10),渴望以色列人得救(罗十1),渴望他属灵的孩子长大成熟(加四19)。
无论如何,我们所指的是引诱我们犯罪的邪恶欲望。雅各说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一14),要赢得这场为圣洁而打的仗,必须先了解问题是出于我们自身。也许我们以为所做的只是对外界试探的反应,但事实是我们不断寻求试探以满足罪欲的无厌欲望。想想特别容易使你受到伤害的试探,注意你是多常找满足罪欲的机会。
甚至当我们与某一特殊的罪争战时,我们的罪欲和罪性会引诱我们以罪自娱,有时在悔改之后,我们又会想到和那项罪有关的邪念,结果可能再受试探。
当然,有许多时候我们意外遇上试探,这种事一发生,我们的罪欲便迅速整备迎接。就好像火碰到任何易燃物就烧起来,我们的罪欲对试探也反应快速。欧文(John Owen)说罪开战时,会先抓着我们的情欲(即我所称的欲望),带着情感走。因此,欧文说,拒绝罪必须先看清我们的情欲。我们必须确定我们的欲望是为了荣耀神,而不是满足肉身之欲。
第三件事,我们必须了解内心深处的罪在努力蒙蔽我们的理解或思考。我们的思考是圣灵藉着神的话而启发的,与企图以欲望控制我们的罪相对。所以,撒但的大计是欺骗我们的心思,保罗曾提到老我“私欲的迷惑”(弗四22),他说,我们同时“受迷惑,服事各样的私欲和宴乐”(多三3),这些经文都提到我们的老我,但我们必须了解这些诡计仍鼓动争战,虽然它不再是我们的主人。
◆ 心思的诡计是一步接一步、一点又一点进行的,首先,我们被诱失去注意力,然后不顺服,变成了和以法莲一样,神对他说:“外邦人吞吃他劳力得来的,他却不知道,头发斑白,他也不觉得。”(何七9)
◆ 我们有时会太自信而失去注意力,以为自己可以免于某些试探,看到别人失败,我们说:“我永远不干这种事”,但保罗警告我们:“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林前十12),就算帮助一个跌倒的弟兄,自己也要小心,以免也被引诱(加六1)
◆ 我们常误用恩典而被诱离顺服,犹大说有些人“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节),我们以为犯罪后可以念念约翰壹书一章九节就能得到赦免,此时便是误用恩典。犯罪仍只想到神的怜悯和慈悲,却把他的圣洁和恨恶罪恶置之度外,这也是误用恩典。
◆ 当我们开始质疑神所说的话,便被诱离顺服。这就是撒但对夏娃所施的第一个诡计(创三1-5),它对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也对我们说:“神不会审判你们的罪。”
所以,我们可以了解,虽然罪已不再辖制我们,仍发动游击战反抗我们,如果不留神,我们会被打败,保护之道在于迅速、坚定地处理内心深处之罪的第一个行动。如果试探在灵魂里找到了居处,会利用这机会使我们犯罪。
更进一步,我们绝不能以为与罪一战就了事。我们的心思难以透识,私欲难以满足,思考常被蒙骗,耶稣说得很好:“总要儆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太二十六41);所罗门也警告我们:“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四23)
END
(本文摘自毕哲思《追求圣洁》,文本转载自“橡树文字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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