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营销品牌官(ID:
aaaacopys)授权转载

素材来源网络、封面图来源@LOGO大师
22号下午突然出现的微博热搜第一,让狂人懵了——
香奈儿告谁?


谁告华为?
香奈儿和华为,谁侵权谁?

......
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马什么梅大爷。
毕竟香奈儿和华为,一个是时尚圈的弄潮儿,一个在科技界执牛耳
,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的两个行业,从前我能想到唯一同框的理由,只有联名跨界——


就像
爱马仕和苹果
然而现在的情况是:
香奈儿,把华为给告了???


告它的理由还是,“logo侵权”???
这就好比有人告诉我,有理科生抄了文科生的文综试卷、某工科生抄了美术生的艺考作业,一个敢说、一个都不敢信。
给我整懵了,真的。赶紧点进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要从4年前说起。
2017年,华为为其用于计算机硬件的Logo申请欧盟商标保护,logo设计长这样:
谁知到了2019年,香奈儿突然跳出来表示:我不同意!
它不同意的理由在于,“(华为logo)两个相互交织的半环,与其受保护的Logo相似,而后者已被香奈儿用于化妆品、香水和服装等产品中,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好家伙,就这???都能联想到一起???
狂人还没来得及生气,网友一句话给我整笑了:
“我想到它是个电源插座,也想不到香奈儿那里去啊
”。
一时间,竟不知道是该说“香奈儿高看了消费者的想象力”,还是说“是我们低估了香奈儿的想象力”。
于是当年的欧盟知识产权局(IPO)回了香奈儿的反对意见,称这两个Logo没有任何混淆的风险。
随后,香奈儿再次向位于卢森堡的欧盟法院,就这一裁决提出质疑。这次的热搜,就是该法院周三对此纠纷作出的裁定:
华为侵权不成立。


有争议的商标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它们的外观差异很大......香奈儿的商标曲线更圆润,线条更粗,方向是水平的,而华为商标的方向是垂直的。
不得不说,logo侵权的案例那么多,还没哪次能比香奈儿这个更离谱。
跨界碰瓷也就算了,问题是这瓷碰得也太牵强了吧?
先,华为这个logo,就算一眼看去看不出一个“H”,看出两个“U”总还绰绰有余吧?
非说是“U”抄了“C”,那让“G”、“O”、“Q”的面子往哪儿放?
这不是两个品牌的战争,这分明是场26个字母的战争呀!


见过指鹿为马的,还真没见过“指U为C”的。
老实说,你香奈儿是不是没把安德玛放在眼里?下图旋转90°,明明更像你家logo:


次,要说
“两个相互交织的半环”只有你香奈儿能用,奥迪第一个不同意。
要知道,奥迪还比香奈儿早诞生一年呢,按这个逻辑,我们是不是能说:“香奈儿的logo出自奥迪”?
奥运会岂不是所有“交织(半)环形”logo的鼻祖.....
.
@卡地亚,你怎么看?
@DC,别以为你换了俩字母,就能脱离“交织半环”组织了;
@GUCCI,就算是你开口也不行:
还有国际警示符号中的“生物危险标志”,要知道,混淆消费者的时候,没有一个“交织半环”logo是无辜的:
论线条,人奥迪的线条,不能说和香奈儿毫不相关,只能说是一模一样;论形状,人安德玛“1米8”的“U”,都硬生生拗成“1米5”了,还配不上被你香奈儿看见吗?论品类,人GUCCI明明才是门当户对的竞品......
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
香奈儿是有多想不开,才决定要跨过千山万水,跑来碰瓷华为?
甚至一次不成再来一次,如此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最终,我所想到最合理的解释就是:
碰瓷华为,可能是香奈儿迄今为止,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营销Campaign:
①借势热点品牌,吸引更多潜在用户关注,扩大自身品牌热度;
②制造争议话题,引发争议,激励网友二次创作与传播,扩大自身品牌热度;
③重复跟进话题,持续输出,发挥营销长尾效应,继续扩大自身品牌热度;
......

好了,我编不下去了,这价值,实在上不去
只能说,如果当真作为事件营销,那么香奈儿或许真的成功了,毕竟相关话题,截止写稿,已经收获了3.2亿阅读量

 今日互动 
你怎么看待此次香奈儿的迷惑行为?
 今日推荐 
广告狂人视频号终于开通了
每天分享3支创意广告 赶紧关注吧
👇👇👇
每天中午11点半,不见不散 

你说你喜欢雨,但是你在下雨的时候打伞

你说你喜欢太阳,但你在阳光明媚的时候躲在阴凉的地方
你说你喜欢风,但是在刮风的时候你却关上了窗户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害怕你说你也喜欢广告
因为你连“廣告狂人”都没有关注...
快长按二维码关注我啊魂淡
未经授权,私自转载,一律视为抄袭。
阅读原文,上广告狂人看精彩内容~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