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因为搞笑而诞生的加密货币狗狗币(Dogecoin)近日再度发起猛烈涨势。在4月15日大涨50%之后,4月16日狗狗币再度暴涨,24小时内涨幅达250%,最高触及0.47美元/枚,总市值一度突破600亿美元。
起源于一张表情包的狗狗币,是个典型的“空气币”,无价值背书,无技术特性,无应用场景,于2013年由IBM软件工程师比利·马库斯(Billy Markus)和Adobe软件工程师杰克逊·帕尔默(Jackson Palmer)出于开玩笑的心态创立,却成了加密货币中的一匹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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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币博人眼球的背后,离不开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Elon Musk)为它的摇旗呐喊。其表示,狗狗币是他最喜欢的货币,是人民的加密货币。马斯克在推特上的频繁“带货”,成了狗狗币暴涨的原因之一
今年2月4日,马斯克发布了一条关于狗狗币的推特,狗狗币涨幅迅速攀升至50%。4月15日,马斯克发布推文"Doge Barking at the Moon",并附上了相关图片,狗狗币再次上演暴涨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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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交易平台OKEx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威廉表示,狗狗币大火的原因主要还是因为马斯克的“带货”。如果未来马斯克不再继续,或没有出现实际支持动作,狗狗币将跌至原来的水平,甚至出现崩盘的风险
除马斯克的持续带货之外,近日狗狗币的上涨,也同时与美国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的上市,以及美国肉类零食品牌商与狗狗币的联动营销有关。狗狗币的后续是破裂后的一地鸡毛,还是成为所谓的“人民的货币”,目前还无法定论
让比特币、狗狗币等加密货币得以正常运行的幕后技术,便是区块链。简单而言,区块链是综合应用现有的数据加密、时间戳等手段,在没有中心服务器的情况下实现分散用户之间的数据及信息操作。
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因此,每一笔交易在匿名形式下进行的加密货币,成为了那些想要在交易中保护个人隐私的人的理想选择。到目前为止,区块链技术一直被用于追踪金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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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区块链相关的美国法律与政策
美国虽认可区块链技术并鼓励其发展,但是对于这种新兴技术一直保持着严谨的监管态度。美国对于区块链技术的监管依托于各机构之间的相互协作,主要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商品期货委员会(CFTC)和美国金融情报机构(FinCEN),美国国家税务总局(IRS)也会发布相关准则。
以纽约州为例,早在2014年的时候,纽约州就想要把加密货币列入自己的监管框架。2014年7月,纽约州金融服务管理局(NYDFS)就虚拟货币活动提出了一个名为“数字货币许可证制度”的全面监管框架。2015年6月3日,该框架开始正式执行,纽约州也成为美国50个州中率先对加密货币实施全面监管的行政单位。截至2016年6月,NYDFS总共收到了26份许可证申请文件。
纽约州的领头也带动其他各州也纷纷紧随步伐。2015年6月19日,康涅狄格州州长丹内尔·马洛伊(Dannel Malloy)签署通过了编号为6800的《众议院替代法案》。作为康州《货币转移法案》的修订和补充,《众议院替代法案》对加密货币进行了新的定义,所有从事虚拟货币转移的商业行为都需遵守包括该法案规定的营业许可要求在内的全部内容
除此之外,这份修订法还规定,所有的申请者必须向当局说明是否打算以加密货币的形式输送货币价值;虚拟货币输送者要遵守康州选派的银行委员制定的债券规定,具体内容会因人而异,主打个性化和差异化。其他各州虽不像纽约州一样制定了全面的监管框架,但也或多或少出台了一些成文法,从中也能看出这些州在对待加密货币问题上持的是何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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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区块链在中国的法律状态
目前,中国专门针对区块链的立法很少,但这并不表明区块链无法可依。由于区块链是对既有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升级换代,
区块链相关的法律体系也相应地离不开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相关的法律体系
。与其他行业或部门法律一样,适用于区块链的法律体系,也是由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不同层级的法规(准法规)体系构成的。


基本法律:能适用于区块链的刑法规范主要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能适用于区块链的一般民事法律规范,主要包含在《民法总则》关于个人信息安全及网络财产、民事责任条款中。
其他相关法律:包括计算机及信息技术领域立法,例如《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电子签名法》,以及全国人大颁布的相关《决定》。
行政法规:主要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虽然前者主要内容是规定相关主管机关的职责权限,但作为上位法同样可适用于区块链领域。后者主要规范互联网经营行为;由于区块链预期也将主要运用于经营活动,因此也会受该办法调整。
部委规章:主要有央行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前者旨在维护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及金融行业安全,后者则是目前为止最新的、最全面的直接规范区块链的规则体系。
司法解释:主要涉及最高法《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对区块链等电子证据的认证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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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区块链快速演进过程中,主管部门出于权宜之计而出台了一些非规范性的通知和公告,如《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虽然不是规范性文件,但也能从中窥探到主管部门政策掌控者的基本观点及立法趋势,对于研究相关法制及企业合规工作亦具有重要参考作用。
最后,区块链相关行业及领头企业、机构还通过起草相关技术标准、服务标准,举办行业论坛等方式,对区块链领域标准化及相关规范进行先行探索。例如,2016年和2018年版《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区块链参考构架》、《区块链数据格式规范》等文献资料,不仅是法律工作者研究相关立法与法律实践的重要学习和参考资料,其本身也提议了一些行为规范线索,对于做好企业合规具有一定参考作用。
03
区块链项目合规
目前的区块链项目合规分为两个版块:
区块链发币项目合规:基金会+法律合规意见书
常说的ICO,IEO等。首先是先搭建海外主体,一般发币主体选择新加坡基金会较多,由新加坡律师出具一份法律合规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包含了一个白皮书的修改和TOKEN非证券化证明,主要就是让项目符合新加坡的法律,项目后期对接交易所上币也需要用到这个法律意见书。
区块链交易所项目合规:主体公司+数字货币交易牌照:
目前交易所的合规方式,可以单独申请牌照,申请牌照的时候一般都会注册当地的普通公司作为监管条件去申请牌照,这个普通公司就可以用来作为交易所的主体公司。美国MSB牌照,加拿大的MSB牌照,新加坡MAS牌照,澳洲牌照是交易所常做的几个牌照。
交易所合规,先做一个新加坡基金会作为主体公司,再申请数字货币牌照,交易所后期发行平台币也可以用这个新加坡基金会主体公司。目前区块链项目合规总体来说就是非盈利性质的基金会、法律意见书和交易所牌照,具体还是要看项目本身的一个发展方向
目前为止,全球进行区块链应用探索的银行已超过100家,无论是BAT和京东等互联网巨头,还是IBM、微软等领军科技企业,纷纷在金融领域进行区块链应用,对于区块链的应用与合规的探索,也需要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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