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女车主被抬离现场)
4月19日上午,2021上海车展现场,一名女车主身穿印有“刹车失灵”字样的T恤,站在一辆特斯拉汽车上大喊“刹车失灵”!“特斯拉刹车失灵”!她连续向周边群众重复了多次。
随后,这位女士被现场的工作人员拉走。据媒体跟踪报道,该女士后来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带到了车展所在地的派出所讯问。
该名张姓女车主,一个多月前还在郑州车展上采取了类似的“维权”行动。当时她站在自己出过事故的Model3轿车的车顶,并聘请了两名车模站在轿车左右。轿车的两侧,喷上了“刹车失灵”的字样。
据维权车主张女士介绍,其于2019年时购买了一辆特斯拉Model3汽车。今年2月,张女士的父亲驾驶着该汽车,在河南安阳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天,张女士带着父母和1岁多的侄女从旅游景区沿着341国道回家,她的父亲当时在驾驶车辆。在通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张女士的父亲松开电子油门后,立马大喊一声“刹车失灵了”。据张女士描述,她坐在前排副驾驶的位置,她的母亲和1岁多的侄女坐在后排。
事故发生后,车子一直沿着341国道向前冲,成功躲避了两辆车后发生追尾,撞在了路边的水泥台上车才停住。经医院诊断,张女士的父亲轻微脑震荡,而母亲身上则出现多处软组织损伤,1岁多的侄女受到了惊吓,只要一坐进车里就哭。
张女士曾表示,事发后,特斯拉后台数据中心400服务电话不到1分钟就打来电话,说后台收到了碰撞信号,询问是不是发生了事故。但当她去特斯拉专卖店咨询此事时,得到的却是“驾驶员压根没踩刹车”的说法。
张女士表示,“特斯拉播报的后台数据都显示:6点14分23秒到27秒,踩下制动踏板,随后又踩下更深的制动踏板,连踩两次刹车,这位销售小姐姐凭什么说我们没有踩刹车呢?我父亲今年54岁,驾龄35年,一遇到特斯拉就突然不知道怎么操作了?这真是妥妥甩锅给车主啊!”
今年3月10日,特斯拉曾针对张女士的事情,发布过一个《情况说明》,称“因违章驾驶导致的车主全责事故”,后台数据显示,车辆在踩下制动踏板前的车速为118.5km/h,制动期间ABS正常工作,前撞预警及自动紧急制动功能启动并发挥了作用,未见车辆制动系统异常。
特斯拉还表示,期待能够尽快得到客户同意开启第三方检测,给公众一个交代。
可是,张女士拒不同意做第三方检测,坚持按自己的方式“维权”。显然,她希望通过把事情搞大,以损害特斯拉品牌的形象,来实现自己的“维权”目的。
作为一个老司机,我认为在国道上以118.5km/h的高速行使,第一次轻踩刹车没有明显制动效果非常正常;紧接着深踩刹车,车辆也很难短距离停止下来,因为国道的路况远比高速复杂,在惊慌失措情况下极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如果路面上恰好有水渍,或者金属、玻璃、塑料、木板和硬纸片等杂物,车辆高速行使中的制动效果就更打折扣。
从第一次驾驶人轻踩刹车,到发生碰撞,只有短短4时间,如果车辆刹车失灵,在国道上以118.5km/h的高速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一定会是车毁人亡,而不会是现在这样车辆没有大的损坏,驾驶员只轻微脑震荡,其中一位乘车人轻微软组织损伤,其他两位乘车人(坐在副驾驶的张女士和后排其小侄女)没有受到任何肉体上的伤害。
特斯拉后台能立即显示车辆出了事故,并且记录下了当时的车速和刹车、防护系统工作情况,性能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传统汽车。我不认为特斯拉这样的国际品牌会故意说谎,掩盖像刹车失灵这样必须立即回所有车辆的重大缺陷。
我也不认为特斯拉车辆存在这样的致命缺陷,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允许这样的车辆在市场上大量销售——这款车子不但在中国市场销售,也出口到欧美国家。
有些事情,仅凭常识和正常逻辑就能做出较为客观、非常接近于事实的分析结论,并非一定要专业机构和专家才能做出权威判断。就像几年前国内媒体炒作三星手机老发生爆炸事故,可实际上三星手机从中国市场消失后,一直稳稳地占据全球市场占有率第一,到现在也没听说这个全球销量最大的三星手机炸死、炸伤了什么人,哪起空难事故是三星手机爆炸引起的。
即使按国人不讲理的思维逻辑,不排除特斯拉买通了全球所有的政府监管部门,任由特斯拉刹车失灵的车辆流入市场,特斯拉在对待这起事件时,面对张女士的“维权”要求,主动提出不相信特斯拉提供的后台数据,可以将车辆送第三方进行检测。这本来是解决双方争议最合理的办法,但张女士却断然拒绝,而采取了现在这样以搞臭特斯拉品牌为目标的“维权”行动。
尽管这位维权的张女士长得年轻漂亮,我实在不忍对她恶言相向,但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培养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角度,我认为以张女士在郑州和上海车展上的两次高调“维权”行为,以及频繁接受媒体采访指控特斯拉车辆刹车失灵,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首先,张女士在上海车展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二)项是“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显然,张女士车展上的“维权”行为,明显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这也是车展所在地派出所出警,将其带至派出所调查讯问的原因。
其次,张女士在郑州、上海车展上的所谓“维权”行为,以及对媒体一口咬定特斯拉车辆存在刹车失灵问题,严重败坏了特斯拉的品牌形象。如果鉴定出事故车辆和同款其他车辆并不存在刹车失灵问题,张女士就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根据刑法第22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据特斯拉方面最新回应,张女士在与特斯拉交涉过程中,提出了过高的经济要求,没法妥协。如此看来,其高调“维权”行为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经济利益,那就涉嫌罪行远比“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严重得多的“敲诈勒索罪”,即使未能取得实际的经济利益,仅仅做出口头威胁,而采取后面的“维权”行动,属于犯罪未遂,刑事后果也严重得多
简单地说,特斯拉“维权”车主拒绝进行第三方检测,却指控车辆存在刹车失灵的重大制造缺陷,采取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严重损害企业和商品商誉的“维权”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当受到依法惩处。有关部门绝不能听之任之,助长少数人有理不讲理、无理闹三分的极端丑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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