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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travel/en/News/visas-news/national-visa-center-meeting-with-aila.html
4月9日,美国国务院领事馆事务局,发布了一份最新国家签证中心(NVC)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举行的国家签证中心会议的问答记录,对等待领事馆面签对申请人来说可谓信息量巨大。详细信息如下:
2021年2月17日,国家签证中心(NVC)与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的州联络委员会一起主持了一次外展活动。NVC解答了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委员会提出的与签证有关的问题(三)。
“一年”的联系要求和支付申请费
12.我们了解到,如果在一年之内未采取任何行动,NVC会采取措施终止其拥有的I-130或I-140申请。NVC是否可以确认在收到签证通知后的一年内与NVC保持联系的最有效方法仍然是采取以下一项或全部措施?还请详细说明任何其他方法。
a.支付费用,在CEAC中进行跟踪。(请确认如果已支付费用,则不再需要申请人每年检查以保持文件开启)
支付费用将被视为避免203(g)终止的行动,虽然支付费用但在随后一年没有采取其他符合条件的行动申请签证的申请人仍将被终止案件。
b.提交文档(对于电子案件,可以在CEAC中进行跟踪)。YES。
c.使用Ask NVC公共咨询表。YES。
d.拨打NVC电话线。YES。
e.登录CEAC帐户满足“联系”要求,以避免根据203(g)终止案件。
f.完成DS-260表格
13. NVC是否可以确认尽管已通过上述至少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了联系但如果案件已仍然被关闭,重新开启案件的最佳程序是使用在线Ask NVC公开咨询表提交数字证据和相关佐证?
如果您认为终止案件通知是错误地发出的,我们确认通过我们的在线公共咨询表联系NVC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机制。提交数字证据、关联佐证;您可以在表格底部附加文档。
14.一些AILA成员报告说,仅通过登录CEAC是否足以满足一年联系的要求就感到困惑。NVC能否证实是否如此?
登录CEAC满足“联系”要求,以避免根据203(g)终止。案件当事人登录CEAC的具体角色无关紧要。请注意,这仅适用于电子案件。登录CEAC不会阻止203(g)终止纸质案例。
15.当NVC得知持有I-130批准书的申请人也提交了I-485表格时,其政策是什么?NVC是会否主动搜索USCIS系统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已提出调整身份申请?在这种情况下,NVC是否会关闭案件?申请人可以在提交I-485之后要求其I-130或I-140保持开启状态吗?
NVC将继续处理申请,除非USCIS要求申请重新裁定I-485。如果您的客户打算通过485调整USCIS的身份,请不要向NVC支付任何费用;取而代之的是,使用在线“公共咨询表”通知NVC您打算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意图,并与USCIS联系以获取更多信息。
16. NVC最近发布了许多排期在在6年甚至10年以上的案件的启动通知,这些案件的B表排期并没有到,考虑到NVC的标准做法及其背后的原因,这引发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涉及NVC已发出启动通知,但是案件距离B表排期可用还有很久的情况。请解决以下问题:
收到移民局批准的申请信后,NVC会向所有案件当事人发出欢迎信,无论该案件是否B表排期已到。欢迎信中包含有关登录CEAC的说明,并指导申请人咨询Travel.state.gov以获取处理说明。
对于直系亲属案件和根据申请日期有资格处理的优先案件,NVC将通过电子邮件或实体邮件集中发送欢迎信,通知申请人NVC提交所需费用和文件。
对于由于法律规定的移民签证签发数量限制而无法处理申请的申请人,登录CEAC,我们将发布公告消息。该消息通知申请人,根据《签证排期公告》,该公告为NVC正在处理的案件提供了最新的优先日期,排期未到签证名额不可用,他们应使用国务院的签证排期公告来检查是否排期已经到达并有签证名额可用。
NVC的欢迎信不会改变根据INA 203(g)计算的一年期限未联系NVC而终止案件的计算。欢迎信的指示是长期有效的,因此尽管提前几年发出了欢迎信,但在其申请排期已到时,它将仍然提供准确的指示。
a.一年联系规则何时生效?例如,如果NVC于01/01/2021启动案件,并且预计B表直到2026年才排到,那么如果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未采取任何行动,NVC是否会发出可能撤销的通知?
上面提出的假设似乎是基于一种误解。如果案件仅在2026年排期才到,则一年的联系规则将在2027年才适用。如果当前排期在2027年仍然current,那么根据9 FAM 504.13-2(B)(1),NVC将发送一份后续文件包,包括在签证有效期一年内未对移民签证申请人的说明包做出回应的情况下,按照INA 203(g)通知可能终止案件的后续程序的说明。这仅适用于A表排期已到的情况(A表排到的直系亲属或优先案件)。
b.一旦B表排期到达,NVC是否会改变以往发布到登录凭据的做法,从而开始计算为期一年的“联系”警告的时间?
请参阅以上回复。
c.请愿人/申请人是否应尽早提交完整的签证申请和证明文件,即使这些信息在A表排期已到时和可以安排面试时已过时了?提早提交此类文件的请愿人/申请人是否需要在其A表排期已到时或使馆安排几年后的面谈时重新提交DS-260和/或证明文件?
请参阅以上回复。
17.如果已经发出启动通知,但距离B表排期到达仍相距甚远,请解决以下问题:
a. NVC何时以及如何安排I130和I-140案件的费用支付和启动处理的标准程序是什么?
请参阅上面对第16条的答复。
b.AILA成员报告说,当NVC发出“一年”撤销警告时,请愿者/申请人有时会被要求重新支付费用以继续处理。NVC是否可以澄清何时需要重新支付费用?是通过发出“一年”撤销警告时触发重新支付费用,还是从首次支付以来经过了一段固定的时间触发了重新支付费用?
根据9 FAM 504.13-2(B)(1),如果申请人未对移民签证说明包做出回应,NVC将发送后续程序包,包括根据INA 203(g)可能终止案件的通知。如果申请人在签证可用期一年内没有对移民签证申请人的说明文件包作出回应。如果他们希望在那之后继续他们的移民签证申请,他们将需要重新支付费用。
c.根据目前的做法,似乎如果在B表排期到达之前的几年内付款,那么由于时间流逝和付款“到期”,NVC可能需要重新付款。如果提早付款了,如果与NVC保持联系,从而不发出“一年”警告通知,是否可以避免重新付款?
如果已经支付了费用,并且申请人对移民签证申请人的说明包做出了回应,或者在一年之内与NVC保持联系,则无需重新付款。有关如何保持与NVC的有效联系,请参阅对问题12的答复。
18.在很多情况下,如果NVC发出了“一年”的撤销通知,并且要求重新付款,AILA成员报告说,无法通过CEAC在线提交重新付款。尝试这样做会导致出现错误消息,并且成员必须向NVC进行查询才能获得一封信函,指示他们将包含信函副本的邮件邮寄给付款人。NVC是否有计划通过在线系统重新支付费用?另外,是否有一个更简化的流程,可以通过该流程来重新支付费用,而不必通过提交查询表来获得NVC的许可?
是的,这是传递给软件开发人员的已知问题。开发团队目前正在监视最近实施的修复程序,以便在案件被终止后可以通过CEAC进行重新支付。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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