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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下午,杭州的彭先生开车行经余杭东湖路的外仓线附近时,对面走来两个十来岁左右的小男孩,他们的一个动作,把彭先生吓了一跳!
彭先生回忆:当时两个小孩从对面走来,一边走一边打闹,开车经过时,他们其中一人把另一人往外推,故意的朝我车这边推过来。吓得我赶快刹车,后面一辆电动车就追上了(追尾事故)。
彭先生的行车记录仪回放显示,两个小男孩走着走着,突然一人推了另一人一把,让他猝不及防的踩了刹车。而这一个急刹,引发后方电动车追尾,好在事故中没有人受伤。
事发接处警的是余杭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孙强警官说,‘突然出现’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种就是小孩子、小动物等;另一种是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的情况。
因“突然出现”引发交通事故,
车主该怎么做呢?
孙强警官建议:“驾驶员开车过程中,一定要掌握眼前的一切情况,防止忽然出现,及时采取措施。遇到突发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等待交警来判定责任。道路上不一定会有公共视频全覆盖的,车上一定要装行车记录仪。”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林超律师介绍说,事故发生后,拿到三方面的证据,基本能还原出事情发生大致经过。
1.交警的公共视频是最直接的;
2.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主文部分对事故经过会有一个描述,也会体现出因为什么原因导致追尾;
3.事故协商沟通过程中的录音,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例如:车主跟熊孩子家长沟通或交警事故勘察现场时的音频。
如果熊孩子确实存在过错,他本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他的监护人,也就是熊孩子的父母。车主有权向熊孩子和他的监护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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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交通918(ID:hzfm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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