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点半左右,各大门户网站、各权威媒体陆续公开了唐山通报货车司机服农药死亡事件,全文如下:
“记者从唐山市政府获悉,2021年4月5日,唐山市丰润区境内发生货车司机金德强服用农药死亡事件后,唐山市立即组成了公安、纪检、交通、卫健、司法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进行了深入调查。
“据悉,4月5日,金德强驾驶货车进入丰润区姜家营治超站岗亭接受路警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货车北斗定位系统未在线运行,涉嫌违反道路运输有关法规,依法将车辆引导至治超站院内暂停,并告知金德强到治超站证照室接受进一步核查。金德强没有立即到证照室接受核查,而是自行离开现场。后经调查发现,其到附近供销社购买农药,返回治超站到证照室窗口咨询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工作人员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告诉其类似违法案例查实后罚款2000元。咨询期间,尚未实施处罚行为,双方无过激言行,也没有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其从裤子口袋内掏出事先购买的农药快速喝下。证照室工作人员发现金德强喝下的不明液体是农药后,及时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在场人员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救治无效去世。结合医院临床检验诊断,公安机关认定金德强系服用大剂量‘敌草快’农药自杀身亡,家属对此无异议。
“事发后,唐山市相关部门陪同家属到事发地查看了全程视频资料,如实向家属通报了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并协助家属及时处理了善后。”
不客气地说,这个新闻通报与近年来各地应对舆情所做的调查报告相比,根本是敷衍塞责,既没有说清楚本案要害问题,只会助长舆论的不满,严重损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依据有关规定,北斗定位系统未在线运行,只能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罚款800元;只有查实司机采取了故意损坏和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才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
按照上述调查通报,“工作人员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告诉其类似违法案例查实后罚款2000元。”这个工作人员的说法,与现行政策法规的明文规定明确不符,极不严谨,给人的印象就是只要北斗定位系统即使偶然未在线运行,就要给司机2000元的罚款。
众所周知,北斗定位系统是否在线运行,存在多种情况。在没有掌握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只能责令司机改正,在拒不改正时,给予罚款800元。本案中,司机金某强的北斗定位系统去年12月就已经掉线,按常理,司机不可能不知道。但要认定这种行为是司机故意损坏了设备,或者长期关机影响设备正常运行,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持,而不能由咨询窗口的工作人员信口开河。
下面这个就是车载北斗定位设备,很清楚地,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司机是一目了然的,完全不是一些网上乱喷的人所说的那样司机对设备长期不能正常运行一无所知或无从知晓:
我在事发第一时间所写评论文章中表明了这样的观点:本案的核心在于死者金某强的北斗定位设备不在线,是设备故障,还是他故意长期不开机使用;是否存在故意损坏设备,或者故意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形。
坦率地说,像金某强这样从去年12月开始设备就关机不用的情形,绝非最初媒体猜测的偶尔掉线。但真相如何,不能任由媒体人随意猜测,而需要权威的调查结论。正是在这个关键事实上,目前的调查通报语焉不详。
如果不能认定金某强属于故意损坏设备,或者故意长期不开机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告之他可能受到2000元罚款的工作人员,就应当严肃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同时对该治超站工作人员不能严肃执法,还应当追究该工作人员上级主管的领导责任。
如果并无执法不当和援助不力的情形,也应该如实公开调查情况及做出结论的依据,回应舆论关切。卡车司机确实非常辛苦,但中位月收入在万元以上,在中国并不是一个低收入职业。金某强师傅的家庭困难情况,并不能作为其可以违反法律法规免受处罚的理由。
我绝不同意一些自媒体人所说的,卡车司机辛苦,这个防止司机疲劳驾驶的定位系统是敛财工具,可有可无;也绝不是一些人拍脑袋所说的这个设备是交通部门垄断经营,实际上有几百家厂家、近400个型号的产品通过了交通部认证,司机完全可以自主采购,费用并不高。
现在这个新闻通稿,给人遮遮掩掩的印象,说明唐山市有关部门在坦诚接受舆论监督方面经验不足,简单粗暴,令人失望。希望唐山市有关部门好好向全国其他地方学习,认真回应舆论关切。当然,我注意到这只是一个官方新闻稿,不能算是正式的官方调查报告。期待唐山市联合调查组尽快公布详细调查报告,就本案关键问题提出令人信服的调查结论。
舆论关注的是社会公平、正义,地方政府不能罔顾社会关切,简单地花钱买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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