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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中的大数据:流程优化,一键服务;现实中的大数据:隐私泄露,软件杀熟。

如果要问道“哪些APP在窃取用户隐私?”
答案只能是“所有”。
百度CEO李彦宏曾在演讲时说道,“中国人更开放,对隐私没那么敏感,原因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

可这个“开放”完全是被迫,因为当我们拒绝掉软件意图获取照相机使用,录音,位置信息,通讯录的同时,这也意味着我们将打不开任何一个软件。
明星隐私泄露
近日,“明星健康宝照片被泄露”事件引发热议。健康宝照片泄露首先分两步,第一是明星本人的身份证信息泄露,第二是通过身份证信息找到健康宝平台的数据。而健康宝之所以能叫“健康宝”是因为它能抓取的是你所有的行程位置。
价格从开始的“花1元可购买1位明星健康宝照片”到“3元可打包tnt时代少年团7人照片”,最后甚至降至“2元打包70多位艺人健康宝照片,1000多位艺人身份证号仅售1元”。
当不少人事不关己在吐槽明星隐私如此廉价之时,却忘了自己的隐私已然不具备任何价值,高流量高关注度的明星尚且如此,我们这些普通人的隐私还不是赤裸裸的摆在资本面前。
即使在踏入软件之前,你详细阅读了密密麻麻的条约,并信誓旦旦以为平台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用户的隐私信息,但在用隐私获取市场的诱惑面前,很少有企业能切实保护好用户的利益。
今年7月,工信部公布了今年第三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天弘基金、去哪儿网、宾果消消消、世纪佳缘等58款APP,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宣判,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抖音非法获取用户通讯录,推荐大量“可能认识的人”。
从中型企业到国民级应用,无一例外,它们都在默默偷窥用户的个人隐私,并开始意图控制,窃取,然后用层出不穷的弹幕推荐商品,诱导用户消费,以此实现企业的“阶级横跨”,但是当多角度的用户信息,都储存在四面透风的数据库之中,那谁来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大数据时代,把个人信息的隐私安全寄托于企业,真是堪称天方夜谭。
犯罪成本低廉
在《网络安全法》中规定:非法窃取或者以其他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可当出售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肖像权之时,它所从中获得的利益与处罚显然不能对等。某红书曾发生过一起严重的隐私泄露案,50名用户在2017年3-5月间接到假客服电话后上当受骗,受骗总金额87万元。
即使在《民法典》中,某红书侵害了个人的隐私权,在《刑法》的角度上,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它所得到的处罚最终只有5万元。
这对于一个月活量为1亿+ 的企业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犯罪成本的低廉,早已注定了企业的“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可如果守不住隐私安全,那企业为何要伸手去拿用户的隐私数据了,而当民众把隐私信息给了企业,企业到底该如何加强保护,并做到万无一失!
到底怎样才能让人民信任基于大数据的管理,这仍然是一个难解之谜,因为当多数企业在公民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范围暴露的事实面前,它们所做出的回应是“假装不知道”甚至“躺平任嘲”。
也许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给我们带来了生活的便利,但同时也扒掉了我们每个人身上的“外衣”,在科技面前,我们是一个“赤裸裸”的人,是一个可被量化可被刨析可被榨干最后一丝商业价值的数字。
而当非法流传个人信息库越来越丰富之时,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也会越来越困难,那时信息于我们,将不存在私密性。
你我都将成为“裸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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