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友:
     为了让更多愿意奉献的校友,参与到校友会工作中来,按照“共建、共管、共赢”的原则,进一步办好湖北省北大校友会,更好地发挥校友会的平台价值与作用,经我会第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按照讨论通过的《湖北省北大校友会理事产生办法》,对校友会理事会进行改选,即日起,进行新一届理事候选人的申报登记工作,参选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2月10日。
欢迎踊跃报名参选理事,共建湖北校友会!
湖北省北大校友会
2021年1月5日
长按并识别下方二维码
填写《候选理事申请表》立即报名
截止日期2021年2月10日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省北京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理事成员产生机制,根据《校友会章程》和《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产生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
第二条 成为校友会理事的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大学毕业证,或学位证,或相关北京大学工作证明;
2、自愿填写《候选理事申请表》;
3、具有一定代表性,包括但不限于:
(1) 各届别与年龄的代表
(2) 各院系与专业的代表(含北大医学院代表)
(3) 各领域杰出校友的代表
(4)
生活、工作、投资在湖北的校友,湖北籍校友代表

4、遵守校友会章程,承诺履行理事义务;
5、已缴纳本年度会费,是校友会会员,并能持续缴纳会费。
3
第三条 现任理事如愿意继续担任理事的,在填写《候选理事申请表》后,即成为“候选理事”。没有填写申请表的现任理事,视同放弃参选新一届理事会理事。由于各种原因,长期无法参加校友会活动的,或未按时缴纳会费的,或长期不积极作为的理事,不再建议为新一届理事候选人。
4
第四条 如认为自己符合上述理事的基本条件,并希望成为理事的非现任理事的校友,在缴纳会费并填写《候选理事申请表》,经核验北京大学毕业证或学位证或相关北京大学工作证明后,即成为“候选理事”。
5
第五条 《候选理事申请表》除应填写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外,需提交个人参选理由的书面陈述,主要内容应包括:
1、本人可以广泛联系校友和校友群体的代表性;
2、本人对校友会工作或者其他方面的潜在帮助或贡献;
3、未来对于支持校友会的计划或思路;
4、拟担任的校友会职务和组织相关活动、履行相应责任的承诺。
6
第六条 现任理事会授权校友会会长成立校友会换届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组长由校友会会长担任,会长办公会成员担任筹备组组员。
7
第七条 换届筹备组收集《候选理事申请表》,核验候选人资格后,最后确定“正式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向校友会会员代表大会提交表决,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及相应领导机构。现任理事报名候选理事的,根据其过去履职情况,确定是否作为正式理事候选人;新报名的候选理事,根据其承诺为校友会的贡献情况和个人相关情况,确定是否作为正式理事候选人。
8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可以授权理事会聘请具有影响力、为校友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担任“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名誉理事、顾问”等。
9
第九条 本办法经2020年12月27日的校友会第13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校友会秘书处
联系人:姚禹 
联系电话:18827670821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