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直在关注有关两会的新闻,有些委员或者代表的提案或议案,令人震惊。
比如: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西壮族自治桂林市委会主委、桂林市政协副主席区捷呼吁:每一个中国人在重要场合都要高唱国歌国歌激昂的旋律、深刻的歌词,会鼓舞斗志、陶冶情操,使我们在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上永不懈怠、勇往直前。区捷建议,从全国两会开始,鼓励要求代表、委员按会议议程带头大声高唱国歌
请看网友对此是怎么看的:

看到这样的建议,我首先想请区捷区主席好好去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里面关于在什么样的场合唱国歌都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国歌法,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三)宪法宣誓仪式;
(四)升国旗仪式;
(五)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 等;
(六)国家公祭仪式;
(七)重大外交活动;
(八)重大体育赛事;
(九)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我们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一切都得按照法律规定来。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规定上述场合之外,我真的就不知道区捷区主席所说的“重要场合”,究竟指的是什么场合了。
除了法律规定的重要场合之外,每一个人对重要场合都有不同的理解,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所以,在每一个人心目中,都有自己的重要场合,
比如,人在出生时,各路亲朋好友都来看望,这种场合算不算重要场合呢?算!那么,面对刚刚睁开眼睛的婴儿,人们该不该对这婴儿唱“起来”呢
再比如,人在结婚时,各路亲朋好友都来看望,这种场合算不算重要场合呢?算!那么,面对新人正在进行洞房花烛夜,人们该不该对着新郎唱“起来”呢
再比如,人在死亡时,各路亲朋好友都来看望,这种场合算不算重要场合呢?算!那么,面对毫无知觉的死者,人们该不该对着他唱“起来”呢
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
区捷区主席的建议,突然让我想起多年前的湖南和重庆。
2010年,南方周末一篇题目为《红歌能治精神病?》的报道说: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是今日的四川资阳,还是四十年前的湖南郴州,精神病的“红色疗法”都存在误传、误读的现象。
根据报道,当时四川资阳精神病院“用红歌治疗精神病”的报道被网民反复转载而不息。起因是《资阳日报》等报道称,四川资阳等地的精神病医院依靠唱红歌等方法调节病人情绪,有的还举办了红歌比赛。
根据报道,资阳精神病医院是从2009年春天开始“唱红歌”的。每周日下午三点,医院会召集所有病人开一次会,回溯这一周的组织纪律。这个时间,恰好是病人们午休后起床的时候。所以最初的想法,只是一块唱几首歌,“清醒下头脑”,给后面的会议热热场。
同样事情,还发生的当时的重庆。
2011年,《重庆日报》一篇题为《重庆癌症晚期患者靠唱红歌挺过化疗》开头这样写到:“‘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为祖国就是保家乡……’当针头扎进血管的那一瞬间,脸色苍白的李剑秋感到钻心的疼痛。躺在化疗台上,她唱起了《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声音不大,但很坚定,鼓励自己撑下去……”
接着报道写到:这是发生在12年前的一幕,当年,只有44岁的李剑秋被诊断为鼻炎癌晚期,在化疗期间,每次都是唱着红歌,挺了过来。”
报道还说:化疗完后,原来在单位里就是文艺积极分子的李剑秋开始组织身边的人唱红歌、跳红舞。红歌对我影响很大,真的能鼓舞人心,也让我一直坚持了下来。’6月17日,记者见到她时,她乐呵呵地说,‘再过两天,我们还要代表中梁山镇到区里比赛呢。’”
看到这样的报道,我很是为印度神药感到担心,因为只要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红歌疗法”之后,印度神药未来在我们这儿可能就不再有市场了。同时,我也感到高兴,阿三国家经济由此将会损失一大半。
回到区捷区主席的话题,我不知道在他提出这个建议之后,会不会有很多人继续迎合他,开始在下面到处乱搞,最后会提出些类似“红歌疗法”的提法来。那就很麻烦了,毕竟法盲是那么的多。
但是,国歌是庄严的,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亵渎。
所以,我很怀疑,有些委员或者代表(看到浙江省委书记飙英文,许委员你脸红吗?),可能是因为没有什么可以提了,或者是不知道怎么提了,于是就这么临时抱佛。
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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