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由中国宝武旗下欧冶链金与日本三井物产签订的3002吨日本产再生钢铁原料通过海关验收。这是我国再生钢铁原料放开进口限制后,率先完成的国内首单进口业务。
该批再生钢铁原料于日本当地时间1月14日下午出发,北京时间1月20日上午到港。
图为载有再生钢铁原料的货船
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公告,根据2020年12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合标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公告一经发布,作为金属再生资源专业化运营平台,欧冶链金立即与国外客户商定再生钢铁原料进口事宜,并在综合考虑原料质量、价格、船期、合标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与日本三井物产达成进口协议。目前,欧冶链金正与三井物产就进一步加深合作、建立长协机制进行探讨,未来将在打通国际采购渠道、搭建全球营销服务体系、构建海外再生钢铁原料供应链等方面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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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1月23日傍晚,上海龙吴港码头抓取货船上的再生钢铁原料样品,等待海关检验。
去年以来,“铁矿石价格的持续大幅上涨正严重侵蚀国内钢铁产业链利润,钢铁行业增收难增利,下游机械、家电等用钢行业也倍感压力,钢铁行业寻求铁元素资源多元化、替代性的需求十分急迫。
但放开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限制的短期影响或有限。短期内,再生钢铁原料或难现大规模进口,进口资源对国内废钢市场及铁矿石的替代效应会相对有限。
从成本角度看,海外资源偏紧导致废钢价格大幅上涨,加上高涨的运费,进口的整体成本相较国内价格缺乏优势。此外,进口政策调整的落地需要消化周期。海外供应商需要了解中国进口再生钢铁原料的等级标准,确保供应资源满足进口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国内钢铁企业开发货源渠道也需要一定时间,再生钢铁原料进口贸易不会很快活跃。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副秘书长冯鹤林日前表示,国外疫情变化可能会对再生钢铁原料出口国的渠道和物流产生负面影响,从而限制进口放量。
同时,放开再生钢铁原料进口限制并不意味着废钢限制进口政策的转向。《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明确;“回收料”是指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钢铁制品或钢铁碎料,即相当于未加工的“废钢铁”。“再生钢铁原料”是“回收料”经过分类及加工处理,可以作为铁素资源直接入炉使用的炉料产品。再生钢铁原料经过分类及加工处理后,符合环保技术要求。从中可以看出,再生钢铁原料与废钢并不等同。
图为检疫人员上船进行检疫。
据不完全统计,自公告发布至今,共签署了4笔再生钢铁原料进口订单,分别是:
1.欧冶链金委托旗下链金国际与日本三井物产达成协议,进口3000吨重型再生钢铁原料,已于1月14日从日本发往上海,1月29日通过海关检验;
2.浙江巨东股份与日本平和商事签订协议,进口2800吨再生钢铁原料,预计近期从日本发货,2月初到达国内港口;
3.沙钢国贸与日本阪和签订协议,进口3000吨重型再生钢铁原料,预计2月中下旬从日本发货,2月底到达国内港口;
4.鞍钢与日本阪和签订协议,进口2000吨重型再生钢铁原料,预计2月底前从日本发货,3月初到鲅鱼圈港。
来源: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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