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子微信群骂社区支书"草包支书",被毕节警方跨市铐走行拘》引发关注, 毕节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称,该传唤程序违法,依法撤销七星关分局对任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件涉及派出所所长及办案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文中提及支书刘某某,其前夫赵某系七星关分局民警,刘某某与赵某已于2014年7月10日。对于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草包派出所!
这是我说的,欢迎跨省!
毕节市公安局深夜出了通报,我划重点:
1.侮辱事实存在。

2.传唤程序违法,所以撤销行政处罚。

3.涉事派出所所长和民警被停职调查。

一、“草包”是侮辱吗?
不否认草包确实是贬义词。
但是并不是侮辱性词汇。
比如,如果我说洪山派出所某民警是傻子,万一人家检测出智商只有5,那我这叫客观描述!辱骂都算不上!
所以,是“草包书记”是侮辱吗?得看几点:
一是这位社区书记是不是真的草包!
二是社区书记被骂草包是否造成她社会评价降低。
显然,社区书记的所作所为,作为一个无论是明真相还是不明真相的群众, 骂一声草包,都不能算是侮辱。
作为基层干部,不回应群众质疑,不解释,不沟通,强势硬怼,不被骂才怪!
这种被骂“草包”,并不会降低社区书记的社会评价。
一是一句“草包”传播范围小,影响小。二是“草包”不会降低社区书记的社会评价,如果业主反映属实,那么无论谁住哪个小区,社区书记在群众心目中的社会评价可能连“草包”都不如!
二、放着群众反映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违法事实不查,却去查侮辱?
根据当地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业委会存在这挪用资金或者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经过七星关区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了,涉案金额确定的有9.24万,其他无法核实,共有18万!为何不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6万元以上,即为数额较大!

放着明摆的犯罪的线索不立案侦查,却针对不成立的“侮辱”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这不是草包是什么?
图文来源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如涉版权异议请联系删除

深度阅读  更多精彩  敬请关注《天涯讲坛》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