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关心娱乐圈那些破事、滥事,因为我一没追星兴趣,二没偷窥癖好。但这回据说算得上是一线明星郑爽,近日被曝光“代孕又弃养”,事后还故意说谎,拒不认错这事,突破了人性的底线,人神共愤,我不由自主地加入强烈声讨的行列。
从媒体曝光的资料来看,郑爽至少涉及五个方面的严重错误,其中一些涉嫌犯法犯罪:
第一,郑爽及其一家人在弃养两个代孕宝宝这件事上,表现得极其没有人性,尤其郑爽本人表现其为恶劣。一段录音显示,小孩已经怀孕六、七个月的时候,郑爽一家提出终止怀孕,在被男方父亲和律师明确告知这在美国属于严重犯罪行为,其父母也认识到打掉小孩此路不通,只能送人后,郑爽仍然极不甘心、恶狠狠地表示:“怀孕了六、七个月为什么就不能打掉?”“我都烦死了!”可见郑爽这种女人比蛇蝎还毒,根本就不配做人。
第二,两个小孩生下来后,郑爽认为会影响自己今后的“星路”,同时带来经济负担,拒绝签署相关法律文书,使得两个小孩长期滞留美国,无法办理回国手续,表现出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第三,在知情人士透露郑爽在美国代孕生子的传闻后,郑爽不但坚决否认自己已经是两个小孩生物学母亲这个事实,而且通过自己的微博和购买热搜方式,煽动自己的粉丝对小孩父亲、前男友大肆造谣抹黑,品质极其恶劣。
第四,中国法律严禁一切代孕。美国法律并不完全禁止代孕生子,但有较为严格的法律限制和道德自律,通常是生物学母亲因健康原因不能自己怀胎,才能找人代孕。郑爽显然是钻了美国法律的空子,当初既想要孩子,又不想耽误自己的“星路”前程,才通过中介机构办理了代孕。郑爽找人代孕生子的行为,在中国违法,在美国违背了诚信道德。
第五,在丑闻被媒体曝光之后,郑爽最初百般抵赖,混淆视听;在录音曝光,铁证如山,激起人神共愤的情况下,郑爽作为一名拥有大量粉丝的公众人物,仍然强调自己没有违法,丝毫没有任何悔过、道歉的表示。
在我看来,在郑爽身上,体现了所有的人性之恶,不仅突破了人性的底线,而且直接触犯了国家法律,应当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1、作为法律上和生物学上的母亲,郑爽居然主张杀婴,杀婴不成就事实上弃婴。这已经不只是违背了全人类最不能谅解的道德准则,而且直接涉嫌触犯了中国刑法中的“弃婴罪”。
2、对前男友在网络上大肆造谣抹黑,涉嫌名誉诽谤的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切莫以为我是所谓卫道士,实际上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我对年轻人尤其是娱乐明星的私生活抱着非常宽容的态度,只要不伤害他人,他们可以选择不婚、不育,可以天天换男友、女友,或者出柜、单身,我比一般大众更宽容、理解,别人选择的生活,我们犯不着嘀嘀咕咕。但是,郑爽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再属于她个人的私德,而是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了极大伤害。
作为在青少年中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社会公众人物,郑爽的言行起了最坏的不良示范作用,对他人和社会的危害尤其巨大,因此,必须让她付出应有的代价,以儆效尤,维护社会的道德良序。
我强烈呼吁郑爽前男友作为两个小孩的监护人依法维权,让这种极端自私自利的女人承担应负的社会责任;呼吁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依法追究郑爽的违法犯罪责任。
在此,我也呼吁所有商家停止与郑爽的商业合作,所有影视、娱乐公司停止与郑爽的演出合作,所有影院、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平台停止播出郑爽参与制作的影视、影音制品,所有正直、善良的消费者坚决抵制继续与郑爽合作的机构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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