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湖南高院内部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她(周春梅)确实人很好的,现在我们也是很痛心。”1月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通报称,周春梅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我们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拒为同乡诉讼打招呼被杀害,同事称“她确实人很好的”
1月12日下午,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周某某(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女,45岁)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女,44岁)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某某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某某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12日,南都记者从湖南高院内部人士处获悉,通报中的被害人确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副庭长周春梅,该案犯罪嫌疑人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要求周春梅帮忙打招呼,周春梅拒绝后,向某因此怀恨在心将其杀害。“她(周春梅)确实人很好的,《中国审判》都报道过,现在我们也是很痛心。”
曾是年度办案能手,工作之余热心公益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内部人士提及的相关报道,是刊载于2015年《中国审判》第十一期的一篇文章,介绍时任湖南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的周春梅。文章称,周春梅是湖南高院2014年度办案能手,全年办案数位居全院三个民事审判庭第一,所办案件经评查全部为优秀,且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闹访,无一因过错被发回、改判。“她,明辨是非、善用法理、准确衡平、案结事了”。
据文章介绍,周春梅出生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从小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对法律书籍尤其感兴趣。1999年,周春梅法学本科毕业曾进入大学任教,担任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工作,2000年考取了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2003年,周春梅研究生毕业,正赶上湖南高院公开招考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法官,她过关斩将,脱颖而出,进入湖南高院工作。
工作之余,周春梅还热心公益,是湖南高院“爱之光阴”义工团队中的一员。团队成立于2012年1月,每年不定期开展资助、慰问等志愿活动。用自发募集的爱心善款购买奶粉、尿不湿慰问福利院儿童、资助困难学生和患病儿童。周春梅说起她和同事们的善举很是淡然,“我们微薄的帮助,也许只能解决孩子一时的困顿。但我们希望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能让孩子坚定战胜困苦的信心;希望我们小小的善举,能让孩子们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和真情。”
湖南高院称其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
1月12日晚,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 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2021年1月12日早上,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通报介绍,周春梅法官出生于1976年1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2003年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南高院,先后在纪检组、民一庭工作,2016年5月任审监一庭副庭长。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不徇私情,严格公正司法,拒绝人情干扰,坚守法律信仰,勤勉敬业,多次被评为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多次获年度嘉奖,一次立三等功。周春梅法官多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审判经验丰富,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一、二审、再审民事及行政案件。2019年被评委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
“我们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通报说。
来源:南都见习记者 马铭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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