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皇后区的马来西亚华人丁女士12日投诉,她的华人房东想赶她走,还报警称她有精神问题,让她被警察送进精神病房。
房东则表示,从未想赶走丁女士,丁女士多次与室友发生冲突,且有警方介入。
丁女士来美30余年,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租住在艾姆赫斯特(Elmhuest)60路85-31号的一栋独立屋中的一间屋。
她表示,3日凌晨4时左右,四辆警车、11名警察来到她的住处抓她,因为房东报警,说我有精神问题,警察什么都没问,就把我双手铐在背后,我当时穿着拖鞋,也不让我换鞋,几名警察把我抬上警车后,直接送到艾姆赫斯特医院的精神病房。

丁女士说,她在精神病房住了4天,那里很多人住在一个大厅里,一半男士病床、一半女士病床,她在马来西亚的妹妹得知后求助法拉盛马来西亚旅美联谊会,联谊会把她从医院接出来。
她还表示,我的租金是每月620元,已经住了两年,房东想把我赶走,然后提高租金,我住在一楼,二楼的房东经常用棍子敲打她的门和天花板,“疲劳轰炸”,令她连续一周时间每晚都整夜难眠,令其痛苦万分,我已经70岁了。

丁女士的房东则表示,3日凌晨丁女士一直没睡觉,吵到室友,室友拨打311投诉噪音,警察来后丁女士不配合,不给警察出示证件,还说怕亮,要关灯,警察说不能关灯,我们不知道你房间是否有枪,随后警察把丁女士带走。
丁女士一边说一边展示她手上戴手铐造成的瘀青处。
房东接受采访讲了不同的情况,说丁美莲与室友长期不和,疫情爆发后,丁疑似害怕细菌,不愿和别人共用厨房,深夜独自用厨房煮饭,把音乐开得很大声,两个室友对此抱怨。
房东说,从没想赶走丁女士,去年疫情严重时,我们几次帮她买菜,有次她下巴受伤,还陪她去医院。
她11月口头通知我们12月底要搬家,但她一直没搬,也没支付1月的640元房租和去年12月的25元电费,要求以之前支付的620元押金代付。
对于这宗民事纠纷,马来西亚旅美联谊会法律顾问艾德华・古奇(Edward Cuccia)指出,纽约州将禁止房东驱逐房客令延长至今年5月1日,现在驱逐租客是非法的,除此之外,丁还可以反告有人向警察虚假举报、虚假陈述,导致警察错误对她采取强制措施,她对此可要求经济赔偿,“我没有枪,你说我有枪,导致我被逮捕(此案是被送精神病院),这是虚假报警,导致错误逮捕”。

同时,房客有不被骚扰的权利,有不被房东报复的权利,而且对于居住了超过两年的房客,房东不再出租时,应提前90天告知,“现在房客有很多权利受法律保护,可以反告房东骚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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