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操纵了舆论,谁就掌控了世界。

美国大选丑闻继续朝着毫无底线的方向发展,川普的推特等社交账号被封,自媒体平台Parler被几大科技巨头联合下架封杀,大量川普支持者的推特账号也被封,激进左派甚至在现实世界中对川普支持者展开了政治追杀。美国曾经是言论自由的旗手,但谁曾想,这个旗手可以迅速堕落到如此境地?
支持封杀的人振振有词,称推特是一家私营公司,因此有权拒绝或终止用户使用本公司的产品。此论大谬!
你来到我私人的土地和房屋,我就有权一脚把你踹出去?
很多水电网气公司也是私营公司,他们就能随便拒绝或终止服务?
你坐在我私人的车上,与我发生了口角,我就能随便把你扔在任何荒郊野外?
我开了一家内衣店,你在我的试衣间里试穿我的待售衣物,我就能把你扒光轰出去?
我开了一家私立医院,我就能因为看你不爽,就拒绝救治你,甚至在救治过程中把你扔出门外?
很显然,不能。在行使私有财产处置权的时候,我们仍然必须遵守社会规范,仍然必须尊重他人的基本权利。
有人又说了,川普他煽动暴力和非法行为,违反了推特的规则,他们是签订了用户协议的。请问:
哪一条或哪几条煽动了暴力?
其对手类似或更露骨的言论被删被封了吗?
应该由谁来判断具体行为是否违反某项规则或协议?
煽动非法行为本身即为非法,你为啥不去起诉,还帮他消灭和隐藏“罪证”呢?
我是房东,是否只要我单方面认定房客有违约行为,就可以直接把房客连人带东西扔出去?
显然,任何协议都是双方共同签订的,没有任何一方有权力单方面认定对方违约,更别说直接采取行动了。如果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必须出示证据,履行司法程序,然后才能赶人,而且即便是赶人,也只能是限定一个期限,而不能直接扔掉或销毁对方的财物。
将租房之事与社交媒体相比照,我并不认为社交媒体绝对不能封号,但封号有三个前提,一是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证据,而不能笼统地扣个暴力甚至纳粹的大帽子,二是要有司法判决,至不济也需要独立第三方的裁定,三是要有预先(哪怕一天)通知和转移信息的手段。
转移信息的手段至关重要,因为社交媒体账号承载了大量社会关系,这是个人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当然应该可以转移而不是被平台直接销毁。如果社交媒体平台的历史纪录和关注信息可以被导出,自然会有其他社交媒体平台公司开发相应的导入工具,那么科技巨头还敢随意封杀用户吗?现在的封杀是真的杀,在虚拟世界将你杀死,但如果关注信息可以轻松转移,那么他们就“杀”不死你,只能是驱赶,你完全可以一键群发呼朋引伴集体转移,并且在新平台上实现无缝对接的会师。
支持审查和封杀的人认为,私营公司如果认为用户违约违规,就可以单方面直接终止合作。这是一个非常混账的逻辑。
照此逻辑,西方的绝大多数公司都是私营公司,那岂不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对政治对手进行全方位迫害了?干扰就学、搞丢工作、网络霸凌、匿名恐吓,这都是左派对政治对手及其支持者正在做的事情,他们的目的就是要让反对者社会性死亡。将来会不会有一天,只要你敢带一顶MAGA的帽子,就打不到车、加不到油、上不了网、用不了手机,甚至像过街老鼠一样到处被辱骂殴打,直至达成肉体性死亡?
对于东方来讲,就更简单了,私营公司都能干的事情,凭啥国营公司就不能干?说起来,国营公司还代表更多“人民”的意志嘛。无论在虚拟世界还是现实世界,任何封禁都会变得理直气壮、理所应当,毕竟灯塔国都不要底裤了,谁还有脸去谴责别人家的审查、禁言和迫害呢?
更有意思的是,支持“私有企业就是可以封杀用户”这个混账逻辑的人,恰恰和支持盗窃950美元以下不得逮捕、为黑命贵砸抢商户辩护的是同一批人。难道在他们眼中,只有跨国财团、科技巨头的财产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而中小企业和普通公民的财产就是儿郎们的鱼肉?
在数字化时代,一个人的网络账号绝不是一项可以随时抛弃、更换的普通商品,而是其社会关系和社会功能的总承。我打一个简单的比方,大家就明白了:
给你两个选择,一是失去人身自由,但是可以自由享受高速网络;二是保有人身自由,但是不能使用一切电子产品。请问你选哪一个?
我相信,大多数人,特别是年轻人,都会选择放弃人身自由而保留网络自由。毕竟在当今时代,绝大部分信息的接受和传达都是通过互联网,一个人的工作、交际、财务、娱乐都高度依赖互联网,没了网人就是个游魂。没有行动自由,人照样可以在网上挣钱、花钱、娱乐、交友,但如果没有了互联网,这个人就只能成为一个蹲在街边的乞丐了,只剩下选择蹲在哪里的自由。
借用某位陈姓囚徒的话来讲,在互联网上封杀一个人,就等于判了他数字化死刑,这是比很多传统刑罚要严厉得多的惩处。但是这样严厉的惩罚,居然可以不通过任何司法程序,任由科技巨头们肆意妄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每个人都应该严肃地思考,信息时代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根本性的变化,我们的法律和伦理又应该做出怎样的调整?
媒体为什么被称为第四权?因为人的思想和行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获取的信息,而信息主要来自媒体,谁掌握了媒体,谁就能影响世界,谁掌握了大多数媒体,谁就能操控世界,谁掌握了所有媒体,谁就能统治世界。所以说,媒体代表了很重要的权力,这是一种看似柔软但却极端强大的力量,所以说,媒体观点的多样化、多元化对于人类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意义。当媒体和观点互相竞争的时候,我们就能不断纠正偏差;当媒体众口一词的时候,形势就变得非常恶劣了,这说明我们正在通向奴役之路,甚至已经沦为了奴隶。
其实,于我个人而言,川普被禁言虽然很糟糕,但也大体算是在意料之中。因为川普此前过于寄望于司法和议会的程序,所以他、克鲁兹、律师团必然还有一些重要的舞弊证据留作奇兵、没有公布。而且川普在情急之下,还有可能公布一些美国政府掌握的机密信息,这些信息虽然与选举没有直接关系,但显然是对方非常不愿意公众知晓的。在最终图穷匕见撕破脸的时刻,对方悍然出招掐掉川普及其团队发声的渠道,虽然很令人不齿,但从斗争的角度来讲,无疑是狠辣果决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大选的“胜利者”们没有一丝获胜的喜悦,也不再讲什么“time to heal”,反而近乎癫狂地迫害川普这个“失败者”。因为只有彻底禁止川普发声,才能避免他最后不管不顾搏命一喷,揭穿他们多年来的各种丑恶行径,进而导致局势失控。
而且,从策略上来讲,舞弊者集团现在完全可以自己在自媒体上释放一些对己方看似不利的假新闻,比如某某又被逮捕了、军队坚持挺川、川普还在憋大招等等,不但不对此类信息限流,反而推波助澜让其转播。这可以使得川普的基层支持者继续沉浸在必胜的幻觉当中,从而继续口嗨观望无所行动,并且大量的假消息会令人审美疲劳,如果川普真的通过某些特殊渠道公布了什么信息,大家假作真时真亦假,反而不会那么相信了。
真正令我大跌眼镜、始料未及的,是Parler被全网封杀,这其实是一件比禁言川普个人更加恶劣的事件,可谓赶尽杀绝。个人被某个或某些平台禁言了,虽然损失也很大,但好歹有可以转移的阵地,给予一点时间,真相和传播真相的平台总是可以成长起来。但现在这种斩草除根的架势,摆明了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要利用科技巨头的垄断地位,禁绝一切反对的声音,将整个舆论统一起来了。
美国互联网管理法中的“230条款”规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必为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同时又给予了平台“善意”审查用户发布内容的自由。这种责权严重失衡的规定已经招致了大量批评,但现在看来,实际情况比230条款规定的还要糟糕。现实是,科技巨头不必为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国家也不能惩戒科技巨头;但Parler这样的中小型互联网企业却必须为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科技巨头可以随意惩处中小企业。现实是,科技巨头具有审查用户的自由,而其他中小型互联网企业却没有不审查用户的自由,而且审查必须按照科技巨头们决定的标准来进行。科技巨头往上架空国家,往下镇压中小企业和普通用户,他们肆意专断地决定着人民可以看什么、听什么、说什么,敢于违背其意志者都将遭到残酷打击,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只能听见一个声音更可令我恐惧的事情,也没有比禁止人说话更邪恶的事情。是的,禁言乃万恶之源,其他罪恶看似令人毛骨悚然,但本质上都是为了禁言或者自禁言始,无论是古代的暴虐君王还是宗教战争,无论是现代的纳粹主义还是XX主义,他们共同的特征都是——不让人说话。很遗憾的是,标榜自由主义的西方今天也走到了这般田地,而且是以这样一种狂飙突进、毫不遮掩的姿态,也不知道那些皿煮小清新的天真美梦被敲醒了没。
能指出问题的人很多,很多人看得比我更深刻,但这个世界缺乏解决问题的人,我每指出一个问题,就必然会有相当完备的解决方案。关于言论自由,我前不久写过一篇文章,《言论的边界与规则》(可直接点击链接阅读,强烈推荐),阐述了未来世界关于言论的法律和伦理,可以为保护言论自由和防止有害言论划下一个公平的边界。
虽然已经人过中年,但在这些大是大非问题上还是免不了显得像个愤青,文末来两则新看来的笑话让大家轻松一下。
美国人和苏联人在争论谁的国家更自由。美国人说,“我们可以自由地批评我们的总统,你们敢吗?”苏联人回答,“我们可以自由地赞扬我们的总统,你们敢吗?”
一个美国人在网上发言,“停止偷窃!”结果马上被非死不可、推特封号,随即警察还找上了门。此人辩解,“我又没有说是谁是小偷,更没说偷了什么东西,为什么要找我麻烦?”警察狞笑道,“小样还不老实,你以为我们不知道谁偷了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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