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 太初之道 关注我

本来今天想写我是如何收拾左派基督徒的故事,但临时改了主意,还是继续说说彼岸大选吧,那个主题容后再写。
今天听到的最重要消息,是德克萨斯州向最高法院起诉宾西法尼亚、佐治亚、密歇根、威斯康星,理由是它们违反了宪法,随后,路易斯安那、阿肯色、阿拉巴马、佛罗里达、肯塔基、密西西比、南卡罗来纳、南达科他,7个州加入了德州的高法诉讼,一并起诉宾、佐、密、威选举违宪。最高法院大法官以6:3接受了起诉,准备听证。
美国制度开始发威了,但这个“制度”并非彼岸土鳖们理解的那种。
大选以来,舆论迅速分成挺川与挺拜两派,引人注目的是挺拜派或者说是反川派,他们挺拜的最重要的理由是,他们坚信“美国历经200多年的选举制度非常完善,美国新闻媒体独立自由,所以本次拜登的胜利真实可信,即使存在瑕疵,但绝对不足矣翻盘。川普不承认大选结果,是耍赖,是破坏美国制度,所有所谓的舞弊证据都不足为信,挺川者也都是没有经过民主训练、缺乏民主意识、擅搞个人迷信的刁民。”
在我的文章留言中就有这类人。

这些号称“相信制度”的人,其实真的不懂什么是制度,尤其不懂美国的制度,这一点无论是上面留言的这位,还是小有名气的公号狗,甚至名满此岸的某些法学家,都不例外,统统不懂。
面对从未出现过的多州同时停止计票,以及随后出现的“拜登曲线”,面对数以万计精确到个位数的死人票、罪犯票和未成年票,面对亲测为实给拜票按比例加权的投票机,川派提出质疑、发起抗议、诉诸司法,这不正常吗?难道让川派像苏格拉底那样明明冤屈也要引颈受戮,才算服从制度?如果那样,恰恰不是制度优异,而是制度恐怖。
至少从选举日至今,川派始终在美国制度范围内行事,无论新闻发布、法律诉讼、抗议示威,都严格按照美国成文法律规定进行。

川普不承认败选,是制度允许的;川派提出舞弊质疑,是制度允许的;川粉发起挺川示威,是制度允许的;川派调查取证诉诸有司,是制度允许的。这些到了土鳖们嘴里,怎么就成了破坏制度了呢?土鳖们到底懂不懂制度啊?
今天,八个州向最高法控告宾、佐、密、威4州选举违宪,也是制度允许的。即使诉讼被判失败,导致多州脱离联邦独立,甚至引发内战,仍然是制度允许的。因为在美国成文宪法之前和之上,还有《独立宣言》的庄严宣告: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生命、自由、财产)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
土鳖们的理解是,制度是宪法规定的,并且他们的这个理解只限于美欧国家的制度,他们反对的某些制度虽然也是该国宪法规定的,他们却认为那些制度不好。这个矛盾也恰恰证明,即使按土鳖们对制度的认知水平,仍然得不出制度必然可靠,因而必须被服从。
他们之所以用“制度”为借口反川挺拜,是因为他们坚信以美国宪法为核心的美国制度是不能出错的,是无机可乘的。他们貌似捍卫美国制度,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宪法之上有立国宗旨,立国宗旨之上有文化信仰。美国宪法之上有《独立宣言》,《独立宣言》之上有《圣经》信仰。
宪法制度有空子可钻,但正义良知却疏而不漏。无信仰无道德的人尽可以不择手段玩弄制度和法律,但他们逃不过有《圣经》信仰尚存正义良知的公众不屈的追责。而这些,仍然是美国制度允许的,仍然没有超出制度的范畴,只是这个层次的制度是土鳖们不能理解的。
土鳖法学家和公号狗们,你们做点小骂大帮忙的事情,收点弱智廉价的韭菜就行了,不要再对天下大事说三道四,以免赔掉底裤、贻笑方家。

精彩阅读
作者私信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