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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同江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连续破获3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朱顶雀”700余只、林蛙200余只,为“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行动再添新战果。
11月13日发现,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在三江口灌渠西侧树林里有人利用禁捕工具“滚笼”非法猎捕朱顶雀,经进一步工作确认系嫌疑人周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并在其家中搜出“朱顶雀”700余只。
11月20日,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卫江屯村民纪某某,在村西南侧一河沟内用抓捕工具猎捕林蛙,办案民警立即将纪某某传唤至同江市公安局办案区进行调查,并在其家中查扣存活的林蛙95只,捕蛙工具一套。
11月21日,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青河乡东宏村村民宋某全在青龙山灌渠周边非法狩猎蛙类林蛙80只。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等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捕猎、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捕猎、杀害、收购、出售以及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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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同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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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   莹
主   编:何博洋
审   核:刘   兵
统   筹:董   姝、李健宏
监   制:王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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