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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悬赏通缉涉毒在逃人员名单(18名)
警方提醒
对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亲情、朋友情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窝藏包庇,看似为在逃人员提供了一条“生路”,其实害人害己。对公安机关公开通缉的各类在逃人员,其亲属、朋友应该主动规劝投案自首,并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举报。对给犯罪嫌疑人提供住所、财物等窝藏、包庇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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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陆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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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王   莹
主   编:何博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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