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写周震南和黄明昊父母老赖事件的时候我就说过,娱乐圈里富二代人设是千万信不得的。
也和大家说过除了上面两位,还有更多家里有各种问题的艺人。

但因为没有实锤,写出来会被发律师函,我一直在犹豫。
直到昨天虞书欣妈妈因为老赖的事情又上了热搜,我寻思着可以拿出来说一说了。
虞书欣应该不用我多介绍了吧,她今年曝光率真不是一般的高了。
除了选秀流量这个标签以外,她还以“上海富婆”出名,号称“四百亿千金”,反正就是有钱就对了。
她家里被首先扒出来的是母亲因为欠钱不还,被限制了高消费,然后网上就炸开了锅。
粉丝和群众已经打成一团——粉丝说豆瓣和知乎都是垃圾造谣网站,应该要被取缔,虞书欣和家人根本就是受害人,实在太惨了。
吃瓜群众说粉丝都被洗脑了分不清是非,限制高消费不是老赖是啥?
其实看微博和知乎上的评论就可以发现,完全两极分化,互相不认同彼此。

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先给大家理下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我会解释法律相关文书和背后的意义,然后你们可以自己来判断虞书欣是不是真的翻车了。
先说我这边的结论——无论是不是有隐情,虞书欣妈妈欠款200多万多年未还,以及虞书欣爸爸放高利贷的月息高达3.5%是实锤。
好,然后我们先来说虞书欣妈妈刘金美的问题。
这个案件的文件材料写得非常复杂,用看得懂的人话来说就是:

A公司是个原材料供应商,B公司是个代理商,代理商负责从A公司处买来原材料再分销给客户(记住这个已知条件),但是客户拿到了货没有把钱付清。
虞书欣家的公司“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就是上文中的那个客户。
也就是说,她家向B公司采购了500多万的原材料,但是付了300多万之后就没付剩下的,这就产生了网上传出来的欠款200多万没还的问题。

按道理来说,传说中的“四百亿富婆”家大业大,区区两百多万应该并不在话下,怎么就搞到要被限制消费的程度?
这事虽然到现在才被闹大,但是实际发生的时间其实是遥远的2012年。

根据代理商(也就是被欠钱的那一方的说法),2012年新余豪誉实业欠款之后一直没还,这已经八年了。
代理商因此在2014年起诉,新余豪誉实业在被起诉后答应去还那200多万,于是代理商又在2016年撤诉了。
(不过这个说法和虞书欣工作室相悖,他们说的是在今年5月之前都不知道有这个诉讼)
代理商说,虞书欣妈妈在2016年撤诉之后依然没有还钱,这才又继续上诉,追着他们家还钱,这些内容都是在法律文件里有体现的。

欠款200多万这件事是没啥争议的,有争议的点在于,虞书欣工作室发声明说她家人也是受害人。
其实就是想说,我们不还钱不是因为我们是老赖,而是因为我们也有苦衷。

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
还记得我们上文说的原材料公司A和代理商B吗?虞书欣工作室公关的说法是A和B内外勾结,虞书欣妈妈发现自己被骗了才不愿意去付那剩下的200万。
粉丝也说虞书欣妈妈一直在上诉。

工作室也马上发律师声明说,刘金美(虞书欣妈妈)是直到被采取限制高消费之后才开始得知案件的存在。
不过这个律师声明比较搞笑的是,连虞书欣妈妈的名字(刘金美写成了刘美金)都写错了,让人不由质疑可靠程度。

然后粉丝就说,虞书欣家其实一直在上诉,但是苦于没有证据,他们也是受害者。
如果是这样来说虞书欣家里还真挺冤的。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先说一句,这样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毕竟我们不是当事人,可能有不为人知的隐情也不一定。
但是!有些问题也确实是值得拿出来讨论讨论。
第一,我在网上没有查到虞书欣妈妈上诉的任何记录——理论上粉丝说她妈妈有上诉,就会有文件裁决。
第二,如果虞书欣妈妈是真的被诈骗了,那就属于是刑事案件,他们会选择报警处理。
可是如果真的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就会中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等刑事案件有结果之后再进行审判。

可是,虞书欣妈妈既然已经被法院判决了要还款200多万,意思就是民事案件已经有了判决结果,理论上来说是不存在这样的纠纷的——
至少法律层面不认可他们被诈骗这个说法。
毕竟就算虞书欣妈妈真的在5月才知道自己陷入官司马上报警,也不至于后面还会被限制消费。
第三,也是最让人细思恐极的是,既然虞书欣妈妈提前不知道自己会被限制消费,自己的公司居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虞书欣这样号称400亿千金的富婆,妈妈公司名下连200万都没有,实在是让人难以相信(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性,你们懂的)。
这件事是不是还有别的隐情,大家可以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
不过有一说一,合同纠纷欠公司的钱不能和周震南父母那样欠打工人的血汗钱相提并论,这两件事确实还是有本质差别的。
除了这200万以外,虞书欣自己曾是股东的上海暖游科技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股东不少都是虞书欣家里人),就在2019年也曾被列为“失信人”,可以简单理解为欠钱不还的老赖。
好,我们接着再来说说,虞书欣父亲的事情。

如果说老妈是老赖这件事还有疑问点,虞书欣的爹虞丕杰放高利贷的事情倒是证据确凿,而且还是虞丕杰本人将不还钱的人告上法庭。
给大家解读下文件的意思,大概就是说虞书欣的爹借给某人3780万,说好是每月3.5%的利息(属于高利贷),连本金一起要还6980万元。
但是借款人不还,于是才闹到了法院。
而因为月息3.5%不被法律认可,随后被法院调节成了按照每个月2%利息来还。
3.5%月息是什么概念,多到一年要还本金的近一半,这其实已经是违法了。

上面这个借贷金额是比较大的。除了这条3000多万的放贷,还能查到另一条800万的放贷上诉记录。
有两条放贷都收不回钱还要闹到法院,基本上也可以合理推测出,虞书欣爸爸放高利贷这种事应该也是做的不少,甚至可能是主业之一。
其实高利贷这种事放在普通人身上不过也就是茶余饭后的笑话,虽然不占据道德制高点,但只要不掉到自己身上也算不上是“人人得以诛之”。

只不过放在一个卖“富婆”人设的艺人身上,想到这些钱是违法取得的,多少觉得让人有点看不下去,也是对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
虞书欣和她的奢侈品们
最后来简单聊几句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很多人会说,这个事会影响到虞书欣未来的发展吗?
这得看未来还能不能曝出更大的雷——仅从现在的程度来说,也就是粉丝和吃瓜群众吵吵架的节奏,对本人事业不会有本质影响。
而且之前我就说过,未来还会有更多选秀艺人/爱豆被曝出有各种问题,因为这是社会模式导致的——有钱的孩子才有能力负担选秀的高额费用。
因此有钱几乎是必然,如果是草根或许还更值得吹嘘。
想想以前,很多人去当艺人都是因为家里条件不够好。发展到现在似乎出身豪门才应该是艺人的标配。
从什么时候开始,艺人本身的才能已经不足以让他们去吸粉;天天晒名牌,晒豪门,争抢富二代人设反而更能打动人心。
这是不是也反映了整个社会价值观走向:更多人不去赞叹那些靠自身努力白手起家的人,反而去羡慕富二代的阔绰。
“我们之所以谄媚逢迎地位高于我们的人,多半是由于我们钦佩他们的处境优渥,而不是由于我们个人期待从他们的善意得到什么恩惠。”
无论这些人的钱是如何得到的。
这样的风气也更让我担心他们对青少年的误导。
大多数盲目追星的人都是比较年轻,甚至独立思考能力还没有形成的小女孩——这样“慕富”群体价值观的灌输和流行实在是让人细思极恐。
这样想想,多曝出点这样的事情也算是社会里良性的重新洗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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