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时置业顾问宣称
买别墅可赠送70平方米露天花园
交付了100多万元购房款
却发现楼顶建起了阁楼
近期,南宁市民张先生
因看中的房源与建好的有差别
想要拿回购房款
但事情并不顺利
冲着露天花园买别墅
建好后发现成阁楼
2019年底,张先生在南宁市良堤路的中国锦园楼盘看中一套临江别墅。该户别墅位于A3栋3楼,为上下楼叠拼结构,面积165平方米,单价2万余元,折后总房价229万余元。
“当时置业顾问承诺说,该型号别墅除了享受折扣,还赠送70平方米露天花园。”11月19日,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选房时留下的户型图,上面显示别墅楼顶被设计为开放式露天花园。
他表示:“冲着这露天花园,视野开阔,我才下决心购买这套房。”
今年1月,张先生交付130万元购房款。后因其银行流水不符合审核要求,他未能顺利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合同签订事宜被耽搁。
张先生称,今年六七月份,他到工地查看时发现,说好的露天花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尖字形塔楼。
由于未得到满意的说明,他于10月提出退款。“他们让我写申请,起初说按流程上报,后来说退款被停办了”。
售楼部客服经理:
能否退款由领导决定
19日上午,售楼部一名置业顾问与张先生来到别墅工地查看。
置业顾问表示,楼盘别墅打造的是英伦风格,楼顶采取了阁楼设计,虽然露天花园面积减少,但业主可在采光井上加盖一层做成露天花园,再算上阁楼,可使用的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

张先生坚持认为,眼前的别墅构造与看中的“货不对板”,顶楼望江的想象也成为泡影。
▲顶楼建起阁楼,张先生提出退款。
随后,记者联系了售楼部销售方客服经理雷女士。她表示:
接待张先生的置业顾问已离职,其当初是如何讲解露天花园的,她还要去核实;
几个月来,他们多次联系张先生签合同,但其因个人原因不来办理。
“我会再向领导汇报,后面要由领导核实他的诉求成不成立。如果不成立,他可以去走法律程序。”
律师:双方房产买卖关系成立
购房者可举证向法院起诉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仕通认为:
根据现有材料可认定张先生与开发商间的房产买卖关系成立。房产属于价值较大的生活资料,购房者若认为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可举证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退款。
退款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还与违约情况是否严重到购房者购房目的落空等有关。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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