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完7万元彩礼

“新娘”第二天就跑了
2013年12月初,家住闽侯县大湖乡的姚某经人介绍,与自称“莫某”的广西女子相识。几天后,两人在闽侯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姚某给了“莫某”7万元彩礼。不料,第二天,“莫某”就带着彩礼消失了。
姚某当即报案,但警方认为,姚某提供的结婚证为民政部门颁发的正规结婚证,不存在诈骗事实,不予立案;

立案不成,姚某接着向民政局申请撤销结婚证,但民政局认为,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受胁迫登记的才可撤销,姚某与“莫某”登记结婚没有受胁迫的情形,因此,也未予受理。
姚某本就家境贫困,被骗财后,生活更加困苦。当前,姚某与女友育有两个年幼子女,但由于和“莫某”的结婚证未被撤销,姚某和女友不仅无法办理婚姻登记,而且就要上小学的孩子也无法落户就学。
“新娘”冒名在多地登记结婚
骗取彩礼
起诉未果,今年7月,姚某找到闽侯县检察院。在调取的“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中,检察官发现,结婚登记材料上的“莫某”与身份证上的莫某长相出入较大。经进一步联网查询,发现“莫某”在广西、浙江、山西、福建、安徽共有5次婚姻登记信息同时存续。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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