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圣经,一个人自杀并不决定他是否能进天堂。但如果一个没有得救的人自杀,他的行为无异于加速了进入火湖的行程。然而,自杀的人落入地狱是因为他们拒绝了基督的拯救,而不是因为他们自杀。
圣经提到四个具体实施自杀的人:扫罗(撒母耳记上 31:4),亚希多弗(撒母耳记下 17:23),心利(列王纪上 16:18),犹大(马太福音 27:5),这几个都是邪恶的罪人。圣经看待自杀跟谋杀一样——顾名思义——自我谋杀。神是决定人生死的那一位,而把这个权力放在你自己手里,按照圣经来说,这是对神的亵渎。


圣经是怎么说基督徒自杀的呢?我不相信一个自杀的基督徒会失去救恩下地狱。圣经教导,从人相信基督的那一刻起,他就获得了永生的确据(约翰福音 3:16)。根据圣经,无论发生什么,基督徒都拥有永生,这一点毫无疑问。“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的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翰一书5:13)
任何事都不能让基督徒与神的爱隔绝!“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马书8:38-39)。如果没有“受造之物”能使基督徒与神的爱隔绝——即使一个自杀了的基督徒也是“受造之物”,当然自杀也不能使他与神的爱隔绝。耶稣为我们的罪而死,如果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因受到精神打击而懦弱自杀——耶稣的死也偿还了这个罪。

这不等于说自杀不是一种严重的罪。依照圣经,自杀就是谋杀,它是错误的。对于那些自称是基督徒却自杀的人,我会对他们信仰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没有任何一种情形让人有理由剥夺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基督徒。基督徒是回应神的呼召、并且为神而活的人——什么时候死只有神能决定。
《以斯帖记》中有一个情节,可以作为理解基督徒自杀的比喻:在波斯有一个法律,任何没有受邀出现在国王的面前的人就会被处死,除非国王亲自赦免此人,以示恩慈。自杀对基督徒来说就好像未得君王的召唤就强行去见他。神会行使权柄保留你的永生,但并不意味他喜悦你的所为。哥林多前书 3:15 尽管不是在说自杀,但可以很好地说明基督徒自杀是什么情形:“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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