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宇琳

7月16日,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测算研究简报公布:
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约2789亿元人民币,占当年GDP的0.37%,占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73%,其中社会服务机构增加值约2272亿,社团增加值为356亿元,基金会增加值约161亿。
此报告由南都公益基金会支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牵头发起成立的“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N-GDP)测算”课题组历时两年所得,据说,这是学界首次采用科学和分层随机抽样法测算中国的社会组织增加值。
图,中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测算研究成果发布暨研讨会现场
所谓“社会组织增加值”,一个通俗的说法是“社会组织GDP”,我们常说的GDP(国民生产总值)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增加值的总和。也就说,这个统计把“社会组织”视为国民经济中的一个行业,这里所描述的“行业”接近于业界通常所说的“公益慈善行业”,显然,这是一种将公益行业置于经济理论框架中进行考量的统计办法。
用经济尺度丈量公益慈善行业,得出的结论是:目前的公益慈善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无足轻重。0.37%的占比意味着,即使公益慈善经济在一夜之间全部蒸发,在经济层面的影响也是微乎其微。
此项研究的主持人马庆钰认为,我国社会组织经济规模既不似职能部门普查数据那么低,也没有已有研究估测的那么高。
马庆钰此番话有个背景:此项研究的支持者、南都公益基金会的代表人物徐永光在2015年前后对官方统计的社会组织GDP提出过质疑。按民政部门的统计,2013年全国社会组织的增加值为571.1亿元,占当年GDP不足0.1%,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0.22%。徐永光当时提出一个观点,认为“中国社会组织GDP贡献率可能已达千分之七”。
有意思的是,目前得出的0.37%接近于0.7%与0.1%的中位数。
马庆钰在研究中发现,我国社会组织增加值即使与发展中国家同行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既便考虑我国社会组织范围与别国NPO范围的差异,也仍然都有数倍差距,这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太吻合,说明社会力量的经济能力需要继续得到国家政策杠杆的针对性支持。”
这份报告并未披露我国社会组织增加值在GDP中的占比与发展中国家同行差距的具体数值。
如果与发达国家相比,双方社会组织对经济的贡献度差距更大,据公开资料,2014年,美国N-GDP约占GDP的12%。
值得关注的是,此项研究还披露了社会组织领域的一个“灰色地带”:
我国非活性社会服务机构的占比为10.85%,疑似非活性社会服务机构占比为2.83%;非活性社团组织占比为12.50%,疑似非活性社团占比为1.96%。也就是说,即便不将疑似的计算在内,也有至少超过10%的是非活性组织。由此可推断2016年我国实际具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应在60万-63万家之间。
也就说,中国存在了相当比例的“僵尸社会组织”,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数据,即我国实际有活力的社会组织仅为60余万家,而此前主流媒体一般采用“突破80万家”的报道口径,看来其中有不少“水分”。
当然,我们也能观察到一些积极的因素:
2016年全国社会组织增加值总量达2789亿元,与2013年的571.1亿元相比,3年时间翻了5倍。
尽管存在着统计口径的不同,但这几年间公益慈善行业快速发展的态势是有目共睹的。
马庆钰认为,我国社会组织正在成为经济与社会建设的生力军。得益于一些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的支持,我国社会组织能量在持续提升。在40年改革开放中经历了“复苏发展期”、“曲折发展期”、“稳定发展期”和十八大以来的“增速发展期”四个阶段之后,已经形成一定的气候,可以期待其在供给侧多元供给主体中扮演新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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