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15日在头版刊登报道,称从权威渠道获悉,针对台湾岛内外“台独”势力活动猖獗、气焰嚣张,为予以有力打击,大陆有关方面正在研究制定“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对那些涉“独”言论嚣张、谋“独”行径恶劣的顽固分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采取严厉制裁等有效措施,包括依据《反分裂国家法》及《刑法》、《国家安全法》有关“分裂国家罪”等条款绳之以法,终身追责。这在台湾岛内引发关注。多位两岸问题学者15日对《环球时报》表示,如果该消息属实,显示北京不会容忍“台独”势力挑战自己的底线。
报道称,大陆《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该法第十三条强调,任何个人和组织违反本法和有关法律,不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第一百零三条对“分裂国家罪”作出了具体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报道称,针对“台独”势力的频频冒险挑衅,大陆方面正在祭出不同类型的惩戒措施,拿出相应工具,给“台独”分裂势力迎头痛击。
多家台湾媒体15日转载了《大公报》的报道。台湾“中央社”称,陆委会15日应询做出回应,指责大陆此举“刻意操作极端偏激议题,煽动两岸对立情绪”。台“交通部长”林佳龙15日试图拉外部势力壮胆,称大陆任何对台举动,都会引起国际注意和回应。
“这意味着大陆会给‘台独’分子更严厉的打击”,全国台湾研究会副秘书长杨立宪认为,那些长期闹事的“台独”分子应该会被列入这份清单,尤其是民进党内一直公开主张“台独”的政客,以及各种“台独”组织中的核心成员。此外,有些“台独”分子一直以“两面人”身份在大陆投资赚钱,相信在清单出炉后,他们在大陆会被彻底封杀。
台湾大学政治学教授张亚中认为,“清单”可以理解为北京还未从军事、经济上启动全面对抗“台独”举措情况下的一种“打点不打面”策略。台湾资深政治评论员唐湘龙15日对《环球时报》表示,如果消息属实,等于是把两岸政治对抗细化、落实到个人头上,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的。而本届美国政府从过去打“台湾牌”转变到现在打“台独牌”,对“台独”采取一步步默许甚至是鼓励的态度,也是前所未有的。“台独”已经不只是在台湾内部的“封闭式谈论”,而是从言论变成行动,且外溢到国际政治上,大陆不可能在这些问题上退却。
另一位熟悉台湾问题的国内专家15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蔡英文第二任期以来,台湾岛内分裂分子气焰嚣张、无恶不作,包括对大陆叫骂,威吓主张两岸统一、交流的台湾同胞。这些“台独”顽固分子觉得只要靠着美国就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以为隔岸叫骂,大陆就治不了他。是可忍孰不可忍,他们打错了算盘。
拟定清单的威慑不在于是否会真正将他们拘捕、判刑,而是一种态度宣示,某种意义上就像“红通分子”。
至少他们大陆、港澳都不能去,理解我们做法的国家也去不了。这相当于在世界一定范围内,这些人成了通缉犯。
就像当年“战犯名单”一样,这些人必然是要怕的。我们也无需担心上了名单的这些人垂死挣扎,到国际社会上告洋状。无论怎样,美西方肯定要反对中方的举动,就像香港国安法一样,即使面临国际压力,我们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的决心绝对不会变。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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