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最新公告,规定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免增值税!税务总局宣布!
11月1日起施行!
划重点:
国家宣布!2020年起,
这41种情形都不用交增值税了
税收优惠不断推陈出新,对于增值税而言,有很多免税和不征税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情形,小编来给大家汇总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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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暂行条例》第二十九至三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免征增值税,具体如下:
个人适用增值税起征点的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限额内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具体情况请看下表:
疫情期间,为了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以及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国家税务总局还出台了一系列免征政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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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
哪些情形不征收增值税?小编归纳总结了17种不征税情形,以供大家学习。
直接减征、加计抵减、即征即退
增值税优惠一次给你说全了!
增值税优惠政策不光有免征情形,还有直接减征、加计抵减、即征即退等形式的优惠政策,下面小编就分别给大家说一说。
直接减征
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国际政策规定的,在销售时对其计算的应纳税额,直接给与减征。
常见形式:
1.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注意:
适用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加计抵减
政策: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般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
注意事项:
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按照15%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 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即征即退
根据规定,对于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且符合规定的,由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按规定全额或部分予以退还。主要有全额退税、限额退税、超税负退税以及按比例退税四种方式,具体我们准备了一张思维导图。
增值税减免优惠
会计处理
最后,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我们精心为大家梳理了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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