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冤不喊,冤死必然
——荐徐昕教授的《无罪辩护》,一部为蒙冤者喊冤的优秀教科书
近日,看到徐昕老师《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第7次印刷的消息,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手头这本的版次,2019年5月第2次印刷,而第7次印刷就在上个月。按现在时间掐指一算,约2个月重印一次。这在律师办案纪实类图书的发行史上,绝对处于遥遥领先的榜首位置。难怪出版者给出的上架建议是“畅销”,
在“内容为王”的时代,信心只能来自于内容。
由于平时我一向称本书作者为“徐昕老师”,尽管书中记载的“无罪辩护”案件,作者都是以律师身份办理的,但毕竟是兼职,主职还是大学教授,故不改口称“徐昕律师”,一般也不称“徐昕教授”,还是“徐昕老师”叫起来亲切。
本书如此畅销的原因,也只能从内容优秀来解释。我看完本书后的基本观感为,这是一本“为无罪者专业喊冤的优秀教科书”,适合多层面的读者阅读。
首先,本书最适合于正在喊冤、准备喊冤的当事人及亲友阅读。由于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冤案实在太多,这部分读者群其实挺庞大的。
本书通过12起冤案的纪实性叙述,形象地告诉读者什么是优秀的冤案当事人。应该说,书中记载的冤案当事人都很优秀,少数当事人尤其是因上访入刑的冤案当事人,由于平时遭受了太多虚假承诺和敷衍搪塞,对律师的信任感难以建立,应像徐昕老师那样,对他们多一些耐心,其实他们喊冤也非常坚决,不能简单地认为他们不优秀。
在我看来,本书中最优秀的当事人,当属非法经营案被告人常玉贤了。他精通黑客技术,而警方恰恰是采用黑客手段收集了大量非法证据,他“以黑制黑”地破解了警方违法取证的全过程,也顺手为自己收集了所要的辩护证据,接着勇敢地进行举报,以攻为守,徐昕老师则在法庭上一环一环严密论证,仿佛常玉贤递过来炮弹,徐昕负责发射,威力无比;尤其是关于当事人哪怕用非法方式取得的能够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不应排除,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仅针对侦查人员收集的证据之高谈宏论,让人拍案叫绝。当事人和律师珠联璧合,强强联手,硬是把控方逼到了墙角——从二审打回一审,最后打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像孙悟空的金箍棒将妖精打回原型一般,让人看得着实爽。徐昕老师针对该案深有感触地说:“许多蒙冤者最终洗冤,自身和家属的努力极为关键,我也偏好接手这样的案件。”
本书同样形象地告诉读者,什么是优秀的当事人家属。实践证明,冤案平反的背后,都站着一位或数位优秀的当事人家属。“没有姐姐念建兰的喊冤,就没有四次判死的弟弟念斌雪冤”,是最著名的例子。现在又出现谢培救父、王然救父的杰出事例(这两起正在雪冤的案件,都是徐昕老师领衔辩护的)。因为当事人往往身陷囹圄,“老牛掉到水井里,有劲使不上”,家属就成为喊冤的主要力量和支撑力量。有了优秀的当事人家属,就有办法找到优秀的辩护律师或律师团队,找到优秀的媒体和媒体人,形成当事人、家属、律师、媒体的“最佳组合拳”,不仅把冤情喊出,而且喊到最好、喊得声音足够大并保持下去,才有可能推动冤案最终解决。书中记载了不少当事人家属如何找到徐昕老师的故事,他们或通过网络或通过熟人等打探到徐昕老师在哪儿开会、在哪里开庭,然后去围追堵截,并使出浑身解数,打动接案非常挑剔的徐老师接受委托。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事人家属,是为贪污、挪用公款案的丈夫杜文喊冤的王伟华。徐昕老师在书中写道:同时被拘留的王伟华被撤案释放后,“她开始为夫申冤,找律师,找办案单位,不顾个人安危,开微博,发文章,求记者,找作家,上访,控告,一直为杜文奔赴呼号”。徐老师不仅称赞她是一位“为夫啼血鸣冤的傲骨贤妻”,还称她“是个才女,又有悟性,喊冤很有艺术,最初是我建议她用微博,后来她用自媒体比我溜得多”。我们知道,徐昕老师是网络媒体运用得最好的法律人,其微博粉丝曾突破了3000万(可惜不能说话了),能得到徐老师这方面的如此赞赏,可见达到了什么程度——有些家属帮助当事人喊冤,简直激活了全部才智和灵气!
当然,徐昕老师在书中也善意地批评了有些当事人家属心太急,开庭的前一晚上还在“教”律师如何辩护,告诫家属别给尽职尽职的律师带去不必要的打扰和心理不适。
其二,本书特别适用于致力于辩冤白谤的刑辩律师尤其是青年刑辩律师阅读,当然对一般律师也有重要启发和参考价值。因为里面尽情展示了一位实务型学者和学者型律师完美结合的法律人形象,蕴藏着徐昕老师同各路办案人员打交道的诸多智慧和经验,也传授了一些无罪辩护的“秘籍”。
应该说,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徐昕老师的人格魅力。根据我近几年的观察,对徐昕老师形成了这样一种印象:他知识渊博、充满自信、执著专心、广交朋友、海纳意见、善于沟通、注重形象、精力充沛,尤其深谙传播之道,注重以个案推动法治,几乎将全部身心都用在受托案件上,等等。文如其人,徐昕老师这些方面的特质,在《无罪辩护》一书中都能领略到。书中有一段话最能展示徐昕老师充满自信的人格魅力:“一个普通人喊冤,公众不一定相信,如果徐昕认为是冤案,相信的人就很多,因为‘徐昕’在以专业水准和公信力作担保,为洗冤代言”。
徐昕老师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还是,他善于同优秀律师合作,善于团队作战,善于利用广泛人脉和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尤其是善于利用各种手段,包括微博、微信、自媒体、个案研讨会、邀请专家参与、同媒体记者合作等,不遗余力地帮当事人把冤情喊出来。我认为,这是他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方法和经验,我把他的这种辩护风格,称之为《狼图腾》所描绘那般的“围歼式辩护”。我认为,在我国目前司法环境下,这确实是“最好的辩护”,非常值得律师同道学习和推广。需要指出的是,也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喊冤,需要喊冤的案件,徐昕老师会调动所有资源来为自由和生命呐喊;不需要喊冤的案件,如本书中的飓风营救之李梅案,却是悄无声息解决的。
阅读本书还可领略徐昕老师各方面的能力和风采,例如如何会见当事人、尽快建立信任关系以及辅导当事人出庭的能力,庭内庭外同办案人员沟通、力争和谐解决案件的能力,法庭上如何交叉发问、产生最佳质证效果的能力,辩护意见如何做到情理法交融、逻辑与文采并重的能力;不囿于现行法的规定,通过个案推动法治进步的能力,甚至包括如何带出高徒的能力,等等。拿最后一点带出高徒为例,他的爱徒肖之娥律师,在本书的各章中经常出现,短短几年时间,她俨然已是一名女版“徐昕”,具有了“大律师”的一切特质,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如何带出高徒,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肖律师深更半夜发现控方一份关键证据的重大瑕疵,当即报告徐老师,徐老师不仅未生气责备,还将其工资报酬立即翻番。
我相信,这些正是许多律师特别想学到手的东西。
其三,本书是最优秀的第一手办案实录文献,也适合于研究中国刑事司法制度施行状况的硕博研究生和法律学者阅读。
梁慧星教授在《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一书中指出:“选题是决定论文是否成功的关键”,“法学论文的选题必须有实践性、针对性,一个课题虽然有学术性和理论性,但如果在现代法治中已经没有地位,现代社会中不发生这样的问题,你的研究对我们的国家、民族的发展进展有什么用处”。现代社会的法律实践存在哪些问题呢?本书恰恰能提供这方面的指引。
例如申诉案件阅卷难,敏感案件会见难,所有案件证人出庭作证难等,都是法学研究应当探讨的真问题,在本书中都能看到它们的实践样态。再如,这几年国家正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意图改变侦查中心主义下“三法司”做饭-端饭-吃饭的模式,实践中落实得怎样?本书可读到活生生的样本。为什么本书会有这么大的价值呢?因为本书是徐昕老师作为一名高校的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十多年司法制度的研究者,花了数年时间深入看守所、犯罪现场、真实案卷和法庭里,以他的视角和敏感直接感受中国司法现状后写出的办案纪实,当然不同于一般律师或一般学者写出的类似文献。
书中举了两名研究生论文选题来源于典型案件的例子,很能说明问题。他的律师助理肖之娥,当时还是武大在读研究生,以徐昕老师正在办理的赵春华和刘大尉仿真枪案作为论文选题,既服务辩护工作,也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后以五优成绩通过论文答辩。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刘章,以徐昕老师当时办理的王鹏鹦鹉案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最后也被评为优秀论文。这两个事例深刻说明,典型案例感受或纪实集,的确是学术研究的一座富矿,而徐昕老师对案例选择又非常挑剔,书中记载的12起案例,几乎都是经典案例,其资料文献价值自然很大。而且这种研究性办案,一方面可以使案件办成精品,另一方面可推动法治建设,本书中的仿真枪案和鹦鹉案都收到了这两方面的功效。
徐昕老师是学者和律师结合的典范。曾有人说,徐昕老师正在大踏步成为中国版的艾伦·德肖维茨。对此,徐老师调侃道:“虽然我与德肖维茨差距甚远,但我还是一本正经地概括几点区别:德肖可以完全依靠刑辩技术,而中国辩护人必须具备足够的勇气;德肖可以放手展示刑辩技术,而中国的法庭很可能不让证人、专家出庭;德肖的法庭表现,主要是说服陪审团,而中国只有‘陪而不审员’;德肖们可以在法庭上来回走动,而在中国先是警告,再是训戒、驱逐法庭,直至剥夺辩护资格; 德肖可以组建‘梦之队’,而中国会被称为举旗、串连、组团;德肖主要辩护影响性案件,或者说为有钱人辩护,而我的近一半案件是法律援助,因此我更推崇另一位美国伟大的刑辩律师克劳伦斯·丹诺”。
这种比较确实挺有意思,我愿意狗尾续貂,就两位刑辩大家的异同再补充几点。
我认为两人的相同点有:德肖在办案策略上喜欢“以攻代守”,注重办案技巧,强调以理取胜,徐昕老师同他非常相似;德肖是第一位为《纽约时报》写评论的法学教授,也是第一位频繁出现在美国媒体中的法学教授,徐昕老师是网络媒体用得最好的教授,也应是我国媒体出镜率最高的法学教授,两人非常相似。
两人的不同点有:德肖说过,“我挑选案子,不考虑被告人是否真有罪,不看本人对他个人印象好坏,也不考虑案子的胜诉把握大小,只要我愿意”;徐昕老师除了我愿意,案件要进行严格评估,接受委托的多为制度性案件、影响性案件、奇葩性案件,救命案件、申冤案件和企业家案件。德肖是美国哈佛大学终身教授,他可以处处利用这个头衔;徐昕老师为中国985高校知名教授,但不敢说“终身”,报道提一下他任职高校都让他担心,即使官方已冠以终身教授的,也可能因故取消资格。德肖很不喜欢辩诉交易制度,用得很少,因为他喜欢上法庭冲杀,除非交易条件太好他会建议客户接受,一般会拒绝;徐昕老师主张有沟通条件尽量沟通,本着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能不诉的争取不诉,无罪理由充分的全力争取无罪,退而求其次争取实报实销、定罪免刑和判处缓刑等中国式无罪,不搞为对抗而对抗的事。
其实,德肖维茨和徐昕老师分属两种意识形态国家的学者兼律师,确实无法机械类比,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两者都是各自体制下的“大律师”,所作的辩护也都是各自体制下“最好的辩护”。德肖将他的经典办案纪实写成了《最好的辩护》等畅销书,徐昕老师的《无罪辩护:为自由和正义呐喊》已经创造了我国办案纪实类图书的销售奇迹,他的第二部《为企业家辩护》和第三部《救命》正在撰写中。期待它们尽早面世,并相信它们一面世也会成为畅销书,也为法学实证研究提供更多更好的第一手素材。
其四,本书同样适用于一般读者包括刚入法学门槛的法学专科生、本科生阅读,因为它是一本自然人被冤抓、冤诉、冤判,而徐昕教授作为律师为其喊冤的法律故事书,这样的书自然吸引一般读者包括初入门的法科学生。
作为一部喊冤录,本书的故事性一下子就出来了。本书十二章就是十二个冤案故事,个个堪比现代版《杨乃武与小白菜》(清代四大冤案之一),案情扑朔迷离,故事跌宕起伏,倒叙、顺叙、插叙运用自如,但“剧情”交待却非常清楚,简直就是一集集喊冤连续剧,一般律师所写的办案札记达不到这个水平和效果。
会讲故事,讲得有文采,有文学性,是这部书的的重要特点。拿首篇无锡邵春洪诈骗案为例,写“杀猪式审判”铸成冤案。按理,一开始就会呈现恐怖的庭审画面,但作者却用倒叙手法温情地写道:“多年以后,当我回到家乡,躺在父亲执意修建的红房子楼顶花园的摇椅上,听虫鸣鸟叫,不远处的大荷塘飘来清香,我定会想起那场发生在江南的‘杀猪式审判’。”
徐昕老师在法庭上的辩护词,为增强法庭效果,大部分内容作了通俗易懂、优化美化的处理,仿佛不是针对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的职业演说,而是针对旁听群众的书场说书。拿最后一篇写王鹏卖自家繁殖鹦鹉获刑5年上诉案的二审辩护词为例,瞧瞧其中的这一组气势磅礴的排比句:“……他从来没有伤害过鹦鹉;他被钓鱼执法却明确说不卖鹦鹉;他分一间房作为鹦鹉飞翔的空间而一家三口挤在另一间小屋;即使遭受牢狱之灾,他还在牵挂着被警察收走的鹦鹉,它们是否得了抑郁症,是否还活着;他对鹦鹉的爱甚至胜于刚出生的幼子,鹦鹉叫他‘王鹏爸爸’……如此种种,法官如何忍心判王鹏5年?”
情、理、法相结合,是徐昕老师同办案人员沟通,包括在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的基本方法。以这样的方式讲道理谁不爱听?而这本书的核心内容是把这样讲道理的过程写出来了,因而好看。百度百科中介绍,徐昕是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我一直认为他本科读得是文学专业,至少也曾是一名资深文学爱好者,否则写不出如此“诗性正义”(徐老师一本随笔集的书名)的文字来。
总之,在我看来,徐昕老师从书斋走向法庭,是近几年刑辩领域杀出的一匹黑马和升腾的一颗新星,他给我国刑辩界带来指引和希望,《无罪辩护》写出了这匹黑马在法治战场的驰骋,写出了这颗新星在法治天空的闪烁。但我更愿意看到这样的黑马和新星越来越多,形成万马奔腾和群星灿烂的局面。忘了我曾在徐昕老师还是周泽律师的微信群中说过,“法学是应用型学科,若有1/10的高校法学老师能像徐昕老师一样在各地法庭尤其是刑事法庭上冲锋陷阵,我国法庭审理的样子将呈现出司法该有的样子”,多么令人神往啊!
来源:慕公法治论坛  
原载:《民主与法制》杂志2020年第37期,发表时的题目为“《无罪辩护》,一部为蒙冤者喊冤的教科书”,还加了小标题,并有少量删节。
作者:刘昌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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