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漫长等待和跌宕起伏后,2020年9月24日,美国国务院终于公布了2020年10月最新的移民签证排期同时也是2021新财政年度排期。
移民局稍后宣布,十月份可以递交的身份调整申请要按B表日期递交。这是近年来未有的变化,对申请人好处多多。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A表和B表日期,即可看到差别很大:
EB-1
在B表即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表上,中国大陆EB-1申请排期截止日前进到
2020年9月1日;
在A表即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表上,中国大陆EB-1申请排期截止日前进到
2018年6月1日。
也就是说,B表比A表的日期快了两年零三个月。
EB-2:
在B表即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表上,中国大陆EB-2申请排期截止日前进到
2016年10月1日;
在A表即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表上,中国大陆EB-2申请排期截止日前进到
2016年3月1日。
也就是说,B表比A表的日期快了七个月。
EB-3:
在B表即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表上,中国大陆EB-3申请排期截止日前进到
2018年6月1日;
在A表即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表上,中国大陆EB-3申请排期截止日前进到
2017年7月1日。
也就是说,B表比A表的日期快了十一个月。
为什么这个月移民局要求外籍申请人按B表日期递交申请呢?据悉,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美国境外通过领馆处理程序申请绿卡的人减少了很多,所以移民局声明当前有261,000个职业移民签证可用。为了消化这些名额,移民局要求十月份可以递交的身份调整申请(或领馆处理程序)要按B表日期递交。
如此以来,本来按A表日期无法递交的很多申请人就有了递交的机会。申请人若已在美国,在递交身份调整申请I-485的同时,也可以为自己和家人递交劳工卡(I-765)和回美证(I-131)的申请。劳工卡获批准后,申请人及其家人就可以合法工作,出美旅行返美时可以用回美证入境。这对于因为新冠疫情而即将失去合法身份或正在转换身份的人士尤其好处多多,他们在递交I-485申请后,就有了合法的I-485等待处理期身份。而且,按照AC-21流动法则,在I-485申请等待处理时间超过180天后,等待排期的外籍人士将可为同一领域的另一雇主工作,而无需再递交H-1B转换雇主申请。
最后请注意,十一月的排期可能会有变化。在目前无法确知可能变化是否有利的条件下,我们强烈建议符合条件的外籍申请人,尽快在本月内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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