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转自“平安弥勒”,图文全部无关)
9月17日凌晨01时30分许,一级保护动物杨某醉酒后到弥勒市某宾馆入住,宾馆工作人员按照入住程序规定对其进行信息登记、人脸识别,杨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后便擅自到宾馆大堂沙发上睡觉,影响宾馆正常经营,无奈之下,宾馆工作人员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民警接到求助后及时赶到现场,见杨某已处于醉酒状态,便规劝其到宾馆房间休息,不要影响宾馆正常经营,杨某不但不听规劝,还对民警出言不逊,在民警对其进行身份核实过程中,杨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借酒撒疯对民警挑衅、辱骂、威胁,后被民警依法传唤到吉山派出所进一步询问调查。
凌晨2时30分许,到达吉山派出所值班室时,杨某开始脱衣物,边脱边对民警指手划脚,出言辱骂民警,民警对其多次制止、警告,杨某依然借着酒劲耍横、辱骂、挑衅警务人员,甚至当着警务人员的面在派出所值班室撒尿,后被民警强行控制并带至医院约束醒酒。
最终,公安机关对杨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十四日的处罚,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目前,已被送往弥勒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END=====
欢迎关注“现场观察员”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