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平安文成

9月12日凌晨1时30分许,男子朱某酒后前往亲戚家,在路上恣意损毁他人家门口的财物,并与其亲戚发生言语争吵和肢体冲突。
大峃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出警,现场闻到朱某身上浓烈的酒气,经对其多次劝阻无果后进行传唤。而朱某情绪暴躁,极力反抗中竟一口咬向民警的左手臂,咬住竟达数分钟之久。
执法遭阻碍后,文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当即赴现场,连夜取证调查。经查,该起妨害公务案件事实经过清楚,证据充分,当晚对其作出强制措施,并得知该朱某有吸毒前科。所幸被咬的民警经文成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已无大碍,鉴定结论为轻微伤。
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妨害公务的人员必严惩。治安大队民警迅速办案,并着手启动刑事案件刑拘直诉程序。9月15日,相关案件移送检察院,9月18日,法院判决朱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从案件发生、调查、取证、采取措施、移送、判决等诸多环节仅用了7天时间!
为文成县公检法点赞,这才是真正的法律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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