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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秀娟律师长期从事移民法和家事法执业,每天都会遇到客人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少问题比较典型具有代表性,因此,贺秀娟律师将这些问答整理后陆续公布在网站,供更多读者浏览了解,获取有用的信息。


在申请移民或者非移民签证时,需要申请豁免的情况有以下十种:
1. 因有犯罪记录而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2. 因健康原因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3. 因经济原因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4. 因非法入境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5. 因非法打工、违反身份、虚伪陈述等违规原因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6. 因曾被驱逐出境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7. 因非法停留180天以上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8. 因涉及国家安全原因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9. 因劳工证及其它资格原因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10. 因材料不符合要求被拒绝入境美国的外籍人士申请豁免。

今天文章中的两位客人分别有过虚伪陈述和逾期停留的问题,在此,将这两种不同的情形以及贺秀娟律师的解答整理如下。


李先生问:
我和妻子为合法夫妻,我于2006年去美国,居住了6年,没有取得身份(绿卡),去年12月回国至今。她今年第4次申请去美国旅游签证,获得批准,前3次均被拒签。我与妻子同时申请去美国,被拒。我当初在美国时,和妻子还没有结婚,妻子申请3次旅游签证,“配偶”填写的是别的“男人姓名”。今年第4次申请仍然用前3次的材料,“配偶”仍然是别的男人姓名。请问,妻子去美国入境后,在申请绿卡获得身份后,能否为我申请移民?通过什么方式申请?怎样申请才能获得批准?


贺秀娟律师答:
女方在之前申请材料中有不实陈述(配偶姓名),一旦被查出,将被定为虚伪陈述/欺诈,属于禁止入境美国的10大理由之一,将来绿卡申请会因此被拒。


如果女方获得绿卡,将来为男方申请移民,属于永久居民申请配偶F-2A类别,为优先亲属类别。

我们不了解您本人之前6年是什么身份在美,这次被拒的原因,如果男方有非法停留或其它不良记录,会需要办理豁免才能获得身份。
Yeh女士问:
我在2003年替我的母亲申请移民签证,但是被拒了,拒绝的原因是212(2)(a)(i)(I),信上也提到若子女是公民可以申请豁免。不良纪录于今年9月23日就满15年。我可否直接提出豁免申请?还是申请豁免的同时必需再次提出亲属移民?我母亲不在乎是否能来美国养老 ,她只是很想来看看我。她说拿观光签证也行。请教您现在申请亲属移民和豁免申请的时间大概需要多长久?


贺秀娟律师答:
移民豁免申请,需要豁免的外籍亲属在美国境外,会需要先申请亲属移民,到领事馆面谈时,对于有资格申请豁免的申请人,领事馆会给申请人一份“特许豁免申请程序”说明,这时申请人才能够来申请豁免。目前移民豁免的审理时间大约6~8个月左右。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从移民局申请到领事馆面谈,大约1~1.5年左右。


非移民豁免申请,可以在去办理观光签证的同时帮她申请豁免,非移民豁免的审理时间大约4~6个月。但非移民豁免的有效期只有1年,1年后要再拿观光签证去美国,会需要再办豁免。


不管是移民豁免还是非移民豁免,我们都有不少成功案例,需要针对您母亲的情况进一步了解,才能进行豁免申请。




作者:贺秀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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