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里还有一只小虫:)
文/呦呦鹿鸣
今天,法院系统发布消息:9月8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徐光受贿一案。
消息一出,街巷议之。大快人心者众。
徐光级别谈不上很高,不算“大老虎”,所涉金额也谈不上大——检方指控其受贿1265万余元,和赵正永的7亿元、赖小民的17亿元比起来,只能算是河流里的些许水花。
不过,徐光一己之命运,仍为万众瞩目。他让人瞩目的只有一件事情:平坟。
2004年-2017年期间,徐光都在河南周口任职,先是市长,然后书记。2012年,周口市委发布“1号文件”,发动平坟运动,要求“真正触及到群众的灵魂”,当年底,平掉200万座坟。徐光由此得名“平坟书记”。
周口平坟,海内外震动。“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照顾、拜祭祖先坟墓,为国人几千年信仰所系。周口平坟,是触动文化之根了。当年11月16日,中央应时而动,由国务院发布第628号令,修改《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部分。
由此,平坟运动暂停,风波渐平。当年就有人说:“从古至今,挖人祖坟者都没有好下场。”于是,人们一直在关注相关人员的命运。
如今,徐光果然“没有好下场”。
这似乎是一个符合传统文化叙事的“报应”的故事。 
那么,“报应”真的存在吗?
我忍不住好奇一下。然后注意到两个人。
第一个是河南省某位未具名的省领导。
根据《南方周末》2012年报道,2011年11月,小麦刚露头,这位省领导到周口市商水县城关乡大刘村视察,经过田地里杂乱的坟头。在随后的村支书座谈会上,省领导提问——这些占用耕地、影响大机器运作的坟头能否平一平?支书们你一言我一语,大多觉得可行。省领导嘱咐说,平坟同时要把配套公墓做好。
随后,周口开始强力推行平坟运动。所以,这件事情的起源,并非徐光。徐光是执行者。
殡葬改革并不是坏事,坟墓如果密密麻麻乱建,并不适宜,但这件事情的根本弊端并不是殡葬改革,而是官僚体系中“层层加码”弊病的一次大发作——运动执行到下面,变得简单粗暴,有些地方并没有配备公墓,就粗暴地用铲车平坟,墓碑甚至还压死了两个人。
徐光当官当这么多年,当然知道官僚体系之弊,也放纵了这一弊端,但是,谁说那位“省领导”就不是同样知道呢?尤其后来,为什么就不及时制止呢?请注意,平坟的不只是周口。
如果报应是存在的,那么,不应当只因此报应徐光一个人。
我注意到的另一个人,是赵克罗,时为河南省政协常委。
平坟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赵克罗是一个信息节点。2012年5月,他接到老家南阳市镇平县七里庄村支书的电话,得知在外副处级以上官员可以不平坟,发上微博,就此,舆论风浪起来了。
赵克罗随后接到河南省有关领导的批评,认为这给河南带来了负面影响,赵克罗一下子慌了,删微博、致歉。此前,他本已得到消息被提名为新一届政协委员。但当年12月,下一届政协委员名单里已经没有他了。
当地权威媒体在社论中对他展开了不点名批评:“动辄随意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实在不足为训。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随性之所。”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免去其常务理事之职。赵克罗说:“我太天真太幼稚”。
他出局了。
我不了解河南这件事的当事人,以前也不了解赵克罗。今天,我已经在微博上搜不到他,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样了,是不是犯了什么事。可以说的是:平坟事件之后,这个让大家讨论平坟的人,渐渐消失在了公众视野。
如果说“报应”是存在的?那么赵克罗属于何种“报应”? 
报应,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但至少从这个案例来说,并不足以证明是存在还是不存在。
今天说的,似乎有些越界了,不免战战兢兢。先这样,晚安,诸君。
20200909呦呦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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