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美国总统特朗普8月6日突然宣布签署两项总统令,将于45天后封杀微信。总统令一出,关系到每一个在美的华人是否能在美国继续使用微信。
我们在此转发北美律师联盟发起的倡议书,希望能让专业的团队用法律手段,让政府听到华人使用者的真实诉求。
以下内容为转载律师联盟的倡议书和问题总结;
关于发起维护美国微信用户权益行动的捐款倡议书
2020年8月8日
特朗普总统在2020年8月6日颁布了一份总统令,号称基于国家安全的原因,将禁止在美国境内的人或实体与腾讯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任何与微信相关的交易。这份总统令等于是在美国境内全面封杀微信。首先,如果严格遵循这份总统令,在美国境内的个人或实体将无法通过苹果和安卓手机的应用商店来下载或更新微信。此外,该总统令将在45天之后生效,并同时规定商务部长在45天之后定义什么是受禁止的“交易”;也就是说,在总统令生效的那一天之前,我们可能都不知道“交易”包括了哪些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总统令是基于2019年5月发布的另外一份13873号总统令,去年的总统令规定,由于敌对外国在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攻击美国的信息和通讯体系,因此总统宣布禁止以下的行为:“any acquisition, importation, transfer, installation, dealing in, or use of any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or service (transaction) by any person, or with respect to any property,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re the transaction involves any property in which any foreign country or a national thereof has any interest…”。在这里,“交易”一词就包括了个人下载和使用微信的行为,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在美国境内的人都无法正常使用微信的聊天功能,更不要说它的转账和支付功能。众所周知,微信是在美国的绝大部分华人以及部分非华人最常用的通讯工具。它的全面封杀将严重影响几百万在美华人和其他人员的生活与工作,大家将无法再和国内的亲朋好友进行微信联系,无数利用微信开发和联系客户的人或实体也将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国际紧急状态经济制裁法》的规定,违反总统令的人或实体可能面临超过三十万美元的民事罚款以及监禁等刑事责任。
根据多名律师的研究,我们认为这份总统令违反了美国《宪法》和《行政程序法》的多条规定。我们在美国华人律师行业内开展了多轮的商讨,决定联合发起一个推翻这一总统令的非盈利组织,此非盈利组织的名字为“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U.S. WeChat Users Alliance)。这一组织将代表在美国境内的微信用户在联邦法院发起诉讼,并请求法院宣布这一总统令无效。
美国是法治国家,更是宪法至上的社会。我们是一群关心华人利益的律师,我们相信公正的法院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手段。我们这一组织完全是基于美国法律的诉求,因此我们不愿意对中美之间的政治纠纷发表评论。我们不代表任何政党、政府或腾讯控股公司的利益,我们仅代表在美国境内的普通微信用户。
要赢下这样的诉讼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此我们正在组织一个强大的诉讼律师团,聘请数位资深的美国诉讼律师和法律专家,并计划在未来十天之内迅速立案起诉。我们已经有多位律师愿意贡献自己的宝贵时间来推动这一行动,但要想增加胜率就得花钱聘请一流的专业律师来与我们并肩作战。
因此,我们倡议在美国的朋友们通过捐款来分担相关的诉讼费用。所有募捐资金将只用于这起诉讼,募捐资金的使用将受到我们非盈利组织内多位律师的共同监管。如果资金有任何剩余,将全部捐给美国的公益慈善组织。
我们只接受来自美国境内的捐款,大小不限。我们接受捐款的PayPal专用账户为[email protected],接下来我们还将发布更多的捐款渠道。我们即将设立一个单独的网站(www.uswua.org),并通过它来发布诉讼进展信息和资金使用情况。
我们理解微信是一个存在缺陷的app,我们可以选择不用,但总统先生没有权利替我们做这个选择。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初始发起人
曹英(纽约和新泽西律师)
朱可亮(加州和俄勒冈律师)
倪非(华盛顿和纽约律师)
袁钢(加州、纽约和新泽西律师)
吴圣洋(纽约律师)
* 根据美国律师执业规则的要求,我们需要做出以下声明:如果您选择给我们捐款,您没有成为我们的客户,没有形成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上内容也不构成律师意见。
* 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U.S. WeChat Users Alliance)是一家在新泽西州成立的非盈利组织,我们与腾讯公司或微信没有任何关系。
关于一些问题,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北美律师联总结如下:
  1. 发起人,诉讼团队的组建和案件进程管理:
    a. 维权行动发起人:由5位在加州、华盛顿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和俄勒冈州执业的律师发起,各位律师的简介:https://uswua.org/about-us
    b. 诉讼管理:律师费的筹集,诉讼律师的挑选,案件过程的管理,律师费用的审阅和支付是由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USWUA)负责。USWUA是一家在新泽西州注册的非盈利组织,其董事会成员为曹英律师,袁钢律师和吴圣洋律师。董事会成员完全不拿薪酬,不得参与诉讼,所有捐款资金的使用需要通过三位独立董事多数票决定。任何参与诉讼的律师不得担任USWUA组织的任何职务,以确保资金使用的独立性。有关捐款资金的使用与监管规则,详情见https://uswua.org/audit-rules
    c. 原告选择:目前我们的诉讼律师正在和多位在美国的微信用户联系,确定谁来充当原告最合适,预计在未来的几天就可以确定。原告的选择需要考虑我们在诉讼中具体提出什么样的法律诉求。比如某家中餐馆如果在疫情期间主要依靠微信群做外卖,微信被禁的话相当于是断了人家的生意,那总统禁令就相当于是宪法不允许的政府征收。比如某位个人依靠微信群来与中国家人联系或者组织学校的家长联合会,那么微信被禁相当于是限制了美国人的言论自由。
  2. 起诉缘由:
    总统先生的行政命令因为一些很难说是故意还是疏忽造成的用词上的模糊,导致其行政令的打击面过于广泛。诉讼律师认为,这种打击等于是在美国全面封禁微信。要知道微信是几百万美国华人使用最多的通讯工具,另外还有无数的华人和生意是靠微信来发展和联系客户,所以说这一总统令对于在美的广大华人以及其他非华人用户的影响是巨大的。
  3. 被告:特朗普总统以及具体实施这一总统令的商务部长。
  4. 法律依据和先例:
    a. 具体的法律依据正在由主案的诉讼律师研究敲定,但基本上说会基于美国的《宪法》和《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比如《行政程序法》要求美国政府在制定出台一个政策或法规的时候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公众的利益和诉求得到考虑。这一总统令的颁布非常突然,禁止在美国境内的人或实体与腾讯及其子公司发生任何与微信相关的交易,但“交易”包括了哪些行为,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说商务部长45天之内会决定。但该总统令又将在45天后生效。这相当于,在总统令生效的那一天之前,我们可能还都不知道究竟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b. 另外,当政府为了某个合理的目标出台某项政策,从而影响了部分人权益的时候,宪法要求必须遵循一个“最小伤害”的原则,这是为了防止政府滥用权力。就相当于是一个房子里出现了蚂蚁,我们正常人会去想办法去买药或者堵住墙壁的漏洞来防止蚂蚁进来,而不是放一把火把整个房子烧掉来解决蚂蚁的问题。我们理解微信本身存在很多缺陷,如果美国政府确实掌握了微信没有保护好用户的数据隐私的证据,那么遵照“最小伤害”原则,应该是考虑要求微信将服务器设在美国并禁止将数据传输到中国等措施,而不是一刀切的全面禁止微信。
    c. 近期政府的行政法规被法院叫停的包括DACA, Public Charge Rule, Unlawful Presence Memo。ICE颁布的网课禁令,在被哈佛和MIT起诉后,很快自己自动撤回。
  5. 诉求:
    核心诉求是请法庭令在审理期间暂停执行总统行政令。我们要争取在这一总统令生效之前,也就是45天之内,获得法院的临时禁止令
  6. 目前进展:
    目前主案的律师们正在组建一个强大的律师团,其中会包括多位资深的华人诉讼律师和美国宪法和民权律师。他们正在研究诉讼策略和联系原告人,同时也已经开始起草诉状。诉讼的募款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计划于十天之内在包括华盛顿州、加州等地的联邦法院发起诉讼。
  7. 捐款目标和捐款通道:
    第一阶段筹款目标: $100,000,第二阶段(上诉阶段):$100,000。捐款数额更新将放在USWUA的网站上https://uswua.org/
    我们只接受来自美国境内的捐款,大小不限。捐款途径有以下几种:
    a.  Chase QuickPay/Zelle, PayPal, Venmo的专用账户都是[email protected]
    b.   支票:我们已经开通了Chase 银行账户,可以接受支票捐款。支票抬头是U.S. Wechat Users Alliance。之后,把支票放在一个深颜色背景的物件上正面和反面分别拍照,加英卓小秘书微信,把照片通过微信发给英卓小秘书微信即可。
另外,为了增加诉讼的赢面,律师联盟正在征集原告:
1. 利用微信来开展教会活动、传播福音的人
2. 利用微信来组织政治活动、发展政治或社区组织的人(可以是涉及到全美国的政治问题,也可以是本地的political or community issues)
3. 利用微信来做教育活动的人(比如幼儿园教育)
4. 利用微信做生意的人
如果您或您的公司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并愿意称为原告,可随时发邮件到:[email protected]
欢迎转发以上倡议书。如需授权转发,请联系英卓小秘书微信号:
英卓小秘书微信号|YCLaw_NY_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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