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日,山德州市中人民法院开庭理中国法家会原副主席赵长青受贿一案。
德州市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9年,赵长青先后利用担任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国书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批中国书协会员、当选中国书协理事、协调工程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王某某等1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86.65246万元。
一个书法协会的副主席,受贿2486万,触目惊心啊。
我查了一下,赵长青是19537月生,曾任黑龙江团省委副书记、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文联党组书记等职。200211月任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主任,200512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秘书长,20144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201512月任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20186月退休。
2019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山东省监委发布消息,赵长青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按时间算,赵长青在中国书协工作13年。中国书协,不是党政机关,只是一个人民团体。一个人民团体的副职居然利用工作便利受贿2486万,可见这个人民团体里的猫腻之多、黑幕之严重。
人民团体里的腐败,赵长青也不是个例,中国美协原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杜军等人被抓的案例显示,书协、美协这类人民团体已经形成了固定的黑色利益链,批会员、选理事、评奖都成了一些人的敛财之道。
赵长青的帮助下,20095月,安徽的煤老板李士杰在中书协第五届五次理事会上增补为协会理事。
2010年3月4日,时任中国书协分党组书记兼驻会副主席赵长青(中)给中国书协理事、煤老板李士杰(左)站台。
这些案例,不免让人想起很多人的官方简介中各种协会、学会会员、理事长这样的头衔。
就在赵长青受审的前一天,也就是811日,中国书协在官网发表了一则声明。
声明称:有不法分子盗用“中国书法家协会”会标,以“中国书法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中国书协”等与中国书法家协会相同或相近似的称谓,通过假冒微信公众号和假冒网站,发布所谓的“中国书法家协会2013年会员名单"、会员登录等。另有不法分子伪造中国书法家协会公章,发放伪造的《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入会申请书》《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入会邀请函》《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证书》等,借机向书法爱好者骗取钱财。
这个声明应该能让大家明白,中国书协不仅内部有人在利用发展会员、理事牟利,外部的不法分子也在利用中国书协内部的黑幕骗钱。
社会团体的腐败方式,也远远不止如此。前不久,我写过山西太原关工委“60万元文件签发费的事。
大家还记得吧:太原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会事业发展中心(太原市杏花岭区养成幼儿园)与深圳崇德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幼儿园和深圳崇德据都是民企,都有独立的法人,协议时代替幼儿园签协议的居然是太原市关工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佀五虎。合同里还规定,幼儿园可以太原市关工委的名义发红头文件,呼吁太原的社会力量捐赠深圳崇德公司的产品,文件签发费则需要60万元。
我当时吃了一惊,这是第一次听说文件签发费这样新形式的腐败。
此外,协议的甲方太原市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中心早在2017年就被太原市撤了,编制也被太原市编办全部收回了。太原市撤销该发展中心,有官方的文件为证,太原市关工委的主任杨瑞武、副主任佀五虎等人却还在替这个被撤销的中心站台,我甚至怀疑他们还在利用这个被撤销的中心牟利。
前不久,我还撰文披露河南省餐饮协会发红头文件批评郑州市餐饮协会的事,一个民间团体,动辄发文头文件批评别的协会,官腔十足,典型的官僚主义。
这几年,整个国家都在关注官场的腐败,没有太多关注这些社会团体的腐败问题,或者说重视得不够。但是从目前暴露出来的案例看,有些社会团体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处处模仿行政机构,俨然二政府,手里稍微有点权就千方百计以权谋私。
早在2014年,山西就注意到二政府”存在的一些严重问题了。当时,一些社会团体“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在山西被称为“二政府”。
山西省当时通报称,“一些学会、协会仍然戴着半官方的‘帽子’,仍是行政化的管理和工作方式,甚至沦为权力延伸的‘缓冲区’、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失去监管的‘灰色圈’”。有些二政府里,活跃着大量的离退休老干部,“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拉赞助、违规使用会费、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层出不穷。
我曾去采访山西的整治行动,当年的新闻稿,网上还能查得到,有兴趣的可以去查一查。可惜,报道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从太原市关工委最近暴露出的问题看,山西对这些社会团体尤其是老干部扎堆的社会团体的整治清理力度还有待加强。
有些社会团体的腐败很严重,真的是到了必须整治的地步了。
褚朝新
20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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