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五家国有大行集体发布公告,8月25日起将存量房贷利率统一转为LPR。此前,交通银行601328.SH.S已率先于7月20日发布转换LPR的公告。根据央行此前要求,8月底需基本完成转换。
8月12日周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邮储银行五大行集体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LPR的公告》,公告均表示,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央行此前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随后,交通银行率先于7月20日发布转换LPR的公告,于2020年8月21日对尚未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加减点方式。
五家国有大行此次批量转换的规则基本一致:
• 贷款利率
水平将取重定价日前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 加点(可为负值)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值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 加点(可为负值)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 等价转换,从批量转换时点至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
对于利率调整日,工商银行表示,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其他行则表示重定价日和原合同一致。
对于重定价周期,邮储和建设银行表示原合同保持不变;中国银行表示统一转换为12个月, 农业银行表示,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均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对于重定价周期短于1年的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
央行在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披露,截至6月末,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已达55%,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为76%。
在更早前的一季度货政报告中,央行称,下一步央行将加强对转换进度的监测,将金融机构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纳入MPA和合格审慎评估考核,预计在8月底前可基本完成转换。
目前,一年期LPR利率为3.85%,5年期为4.65%。(编辑 小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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