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8时许,某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南某带领警力执勤时发现,当事人李某某(女)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还非法搭载了一名工友,于是将其拦下。
根据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从7月1日开始,没有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逾期未挂牌上路将被罚款并扣车。交警随后开具了查扣凭证,但李某某不但拒绝签字,还将法律文书当场撕毁,并坐在车上阻碍扣车。
南中队长多次劝说无效,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他右手抓住对方左腕,左手握住对方左小臂。

然后准备将对方左臂反拧过来

感觉这种握法不是很方便
还有另外几种反关节方式更有效
这个记录仪画面右下角编号09195,不知是在民警还是辅警手里,是
“戴着"或"拿着"
。虽然他距离很近,但没有出手配合。按有些朋友的观点,动手时可能会因为遮挡或晃动影响摄录,如果没能拍到执法全过程那可是大事,所以需要有人专门拍摄而不参与控制。

副中队长虽然反拧成功,但未固定
结果李某某又扳了回去
左臂虽在副中队长控制之下
右臂是完全自由的
自由的右臂划出一道弧线

劈面就是一耳光
旁边的工友看呆了
专职拍摄的民警或辅警
忠实地记录下了这个过程
前天老编说到报社总编一行人阻碍民警执法时,有好几位朋友都说为了保护好自己,有个专人摄影如何重要。老编还是觉得,如果有人只负责掌镜,其他百事不管,还是不要和他一起出警的好。这次虽然只是一耳光,下次一把刀捅来时他也是一样的。
被打交警称,呼吁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多一份理解。

老编觉得等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理解的那一天恐怕遥遥无期,身为一线小二,还是尽早苦练人身控制技能并培养团队合作理念的好,像这样一人强行往车上带,两人在旁边甩手跟着,啥装备都没有,这都是不对的。

至于这个09195的记录仪,这位坚持从头拍到尾,确实是一个优秀的战地摄影师呢。
=====END=====
欢迎关注“现场观察员”
继续阅读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