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的大能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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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两难处境(一)
圣经《罗马书》3章25节‘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籍着人的信’。如果说<罗马书>3章23至27节是以基督徒信仰的山上之城,第25节就是这座城的堡垒,这节经文用独一无二的方式解释了耶稣基督十字架的奥秘。在这里我们可以穿过幔子看到十字架的真理,在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基督受苦的本质,在这里我们开始明白他的死所成就的事,既是必须成就的,也是已经成就的。这是当代福音讲道所缺失的一环,也是为什么当代人甚至是基督徒对十字架如此无知。历时历代许多神学家和传道人公认罗马书3章25节,是整本圣经最重要的经文之一。他们对这节经文的重视来自于一点,这节经文包含福音的核心‘基督死了,作了挽回祭’,整个基督教信仰都基于这个真理。而当代福音派对此几乎一无所知,有多少福音派基督徒没听过‘挽回祭’这个词。而那些听过的人,又有几个明白这个词的意思,理解其重要性。这种无知是控诉我们这个时代的起诉书,那证明我们对福音多么无知。
每年举办无数场福音布道,印刷出版成千上万福音小册子和书籍,可是他们却很少提到福音的这个核心词,甚至根本不提……难怪当代人所传的福音如此软弱乏力。
<罗马书>3章25节告诉我们‘上帝设立或向公众展示祂的儿子作挽回祭’。‘设立’这个词来自希腊文,意思是展示给公众观看。在髑髅地的十字架上,上帝展示儿子。在历史的这个关头,上帝把耶稣挂在木头上,摆在全宇宙宗教中心的十字路口,给众人观看。尽管圣经没有明说,但我们不能认为上帝可以在密室除掉罪或基督可以静悄悄的受难。基督被公开展示在世人面前,这证明上帝特意让基督的受苦和受死成为启示的器皿或途径。上帝定义通过十字架向人和天使启示某些关于祂自己的真理,这些真理不能用其他途径启示出来。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是上帝最大的启示,教会一直为此作见证。十字架是上帝最重要的,也是最终的话语。凡事必须向人解释的奥秘,祂都籍着十字架向人解释清楚了,并且回答了人类长期困扰的不解的疑问,就是关于上帝旨意和工作的种种问题。
一章的篇幅根本不可能讲完基督十字架所启示的一切事。我们可以借用使徒约翰的话,籍着十字架所启示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因此我们讨论的范围,只能限于这句经文,并且要跟紧保罗的带领。保罗在圣灵直接且无误的带领下,越过十字架所启示的无数瑰宝,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福音最大的一个真理‘上帝公开展示自己的儿子,要向世人显明自己是公义的’。乍看之下,读过圣经的人不会觉得这个真理多么稀奇,正经从头到尾都见证上帝是公义的,祂的作为完全,祂所行的无不公平。那么;为什么上帝必须向人和天使公开展示祂是公义的,祂作了什么让人怀疑祂的公正,以至于祂得解释自己的行为,为自己证明?
使徒保罗解释道‘上帝必须一次性的,永远为自己证明显明自己的公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换句话说‘上帝认为必须向人和天使证明自己的公义,因为在整个人类历史上,祂长久忍耐罪人,延迟审判并且宽容恶人’。尽管这对罪人是好消息,却引发了圣经里最大的神学难题和道德问题。上帝缩手不审判罪人,反而赦免那些当受咒诅的人,那祂怎能是公义的呢?上帝怎能既是公义的,又称不义之人为义呢?韦氏词典把两难处境界定为一种特殊处境,需要人作出艰难的抉择。但无论如何选择,结果都不令人满意,或看似无法得到满意解决的难题。在圣经里,这个最大的两难处境俯首皆是,公义的上帝怎能赦免恶人?
在上一章,我们花很大篇幅证明上帝白白死那些信祂的人称义,哪怕他们原先罪大恶极。这个真理自教会最大的喜乐,也是教会那些最荣耀最美好的赞美诗的主题。我们和大卫一同欢呼,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然而问题还没有解决,上帝怎能赦免恶人,而仍然是公义的上帝,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义吗?人犯罪,公正的上帝怎能坐视不理呢?祂怎能把脏东西扫到地毯下,手一拍就说没事了?圣洁的上帝怎能与邪恶之人相交,而又保持圣洁呢?
上帝的两难处境二)
<箴言>里有一句话,似乎完全否认上帝有可能赦免罪人或称罪人为义。经文说‘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根据这句经文,凡是称恶人为义的都为上帝所憎恶。‘憎恶’这个词来自希伯来文,意思是可憎、令人恶心,这是希伯来文圣经里情感色彩最强烈的词之一。这里所传递的真理是,上帝憎恶一切是非不分的人,尤其是变恶人为义、为罪人开脱的当权者或审判官。然而这正是福音信息的主题。在整个历史中,这正是上帝所做的事情。上帝称恶人为义,赦免他们无法无天的行为,遮盖他们的罪过。那么上帝怎么还是公义的呢?下面这个例子或许能把这个问题解释得更清楚。

假设有一个人晚上回家,发现全家人被杀死,倒在卧室地板上。杀人凶手站在那儿,手上鲜血淋漓。假设这个人抓住了凶犯,把它交到当官的手上,呈上一切证据控告他。我们设想到了法庭宣判的日子,法官宣布了这样的判决‘我是一个很有爱心的法官,有丰富的怜悯和慈爱,所以我当庭宣布你无罪释放,免于一切刑事处罚’。被害人听到这样的判决,会如何反应?他会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吗?断然不会,他会因为恶人被法官称义,当庭释放而感到错愕愤怒。他会给国会代表写信,在报纸上发表评论,告诉每个人这个尸位素餐的法官,比他所放走的罪犯还要败坏十倍、可恨百倍,我们都会同意他的看法。于是这里产生一个问题,地上的法官,我们尚且要求他秉公而行,那位审判全地的主,我们岂不更要求祂伸张正义……借用以利户的话‘上帝必不作恶,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人们不免要问;上帝干脆饶恕人的罪不就得了吗?圣经命令我们要白白赦免别人,那上帝为什么不能干脆赦免人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三点:
第一、上帝不像我们,上帝的价值远远超过整个被造世界全部加起来的价值。因此上帝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寻求自己的荣耀,并维护自己的荣耀。因为上帝是上帝,所以连最轻微的悖逆也是最丑恶的冒犯和最恶劣的背叛,当受最严厉的惩处。
假如祂允许任何人冒犯自己,而不加以惩罚,那就是双重的不公。第一是对自己神性的不公,因为那样就否认了祂自己的荣耀,而这荣耀正是唯独属于祂的。第二是对被造世界的不公,因为那样就让被造世界否认了自己存在的理由,并堕入虚空变做无用。为造世界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荣耀上帝。如果当代人觉得这一点无法接受,那只是因为当代人太轻视上帝。
第二、上帝不能干脆饶恕人的罪,这是因为上帝的品格不能自相矛盾。祂不能为了显明祂的慈爱,通过饶恕罪人而否认自己的公义。祂必须既公义又慈爱,并且祂不能顾此失彼。很多好心的宣教士,面对许多失丧的听众,不说上帝审判罪人伸张正义,反而说上帝已经下定决心要爱一切人到底……他们这是在乱说,按照他们的说法,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上帝的爱是溺爱、是不公正的爱。并且上帝为了得到爱的名声,而不顾自己的正义。这种话暴露出传道人的无知,他们不认识福音,也不认识上帝的属性。福音的奇妙不在于上帝只要爱,不要公义,而在于祂能够赦免罪人,而不失公义。
第三、上帝是审判全地的主,上帝在全地主持正义,惩恶赏善。既然地上的法官不该循私枉法,放走触犯刑法的罪犯,那么天上的法官,更不会随便赦免恶人。
我们常常埋怨司法体制腐败,而如果遇到万人大赦,我们就会感到不安全。难道我们期望上帝公义,还不及期望地上的法官?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那任何国家民族文化都会走向混乱和毁灭,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如果上帝不在乎自己的公义,如果上帝随便赦免罪人,而不满足正义的要求。如果上帝最终不审判邪恶,那么这个被造世界根本无法存在下去。我们已经表明,上帝必须是公义的,并且祂必须审判恶人。那么题目依旧,上帝怎能既是公义的,又称不敬虔的人为义?圣经有一个很棒的词,我们可以在这个词里找到答案。
‘挽回祭’这词来自拉丁文,意思是‘怜悯’。在新约里这个词译自希腊文,是指‘施恩、平息愤怒,使人安定的东西’。新约只有一个地方出现了‘挽回祭’这个词,就是在希伯来书。希伯来书用这个词来指约柜上的施恩座,基路伯的眼照着施恩座,是用精金锤出的。在旧约里上帝要从至圣所,施恩座上面的云中显现。上帝就是在这里应许他要与百姓相会,吩咐他们一切事。最重要的是,每年的赎罪日,大祭司把公牛的血弹在施恩座东面和前面各七次,上帝就是在这里宣告赦免百姓,通过祭祀的血牲,宣告他与人和好。因此约柜上面被称为‘施恩座’,因为上帝在这里赦免罪施恩于百姓。在本章开头的经文里‘挽回祭’一词特指耶稣基督在髑髅地十字架上所献的祭,这解释了耶稣的死如何除掉了我们的罪,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并平息了上帝的愤怒。因为耶稣基督一次献祭,就永远为百姓的罪付了代价,所以上帝现在就可以公正的怜悯那些有罪的,自以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义的,又是那使人称义的。
根据圣经‘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价乃是死’,上帝是公义的,人的罪责不能免除,除非上帝律法的要求得到满足。及至时候满足,上帝的儿子成为人,在地上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在他生命的末尾,按着父的定旨先见,籍着无法之人的手,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祂代替有罪的百姓,他们的罪被归在祂身上。作为那负罪的,祂被上帝咒诅、被上帝弃绝、被上帝沉重的忿怒压伤,祂的死偿了罪债,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平息了上帝的忿怒。就这样,上帝解决了这个最大的两难处境。上帝在祂独生子的死里,公正的惩罚了老百姓的罪,也因此白白的称信他的人为义。接下来几章我们将研究这个伟大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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