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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山东版块有网友向省委书记咨询博士就读时间是否计入工作年限问题,对此,青岛市李沧区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给予回复。相关内容如下:
网友提问
尊敬的刘书记:
您好! 我是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2010年经省委组织部选调,在青岛市李沧区政府部门工作至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1990〕001号)的规定,“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2020年1月12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博士就读时间是否计入工作年限 ”中咨询“我们省对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算工龄,是否计入工作时限问题”,济宁邹城市人社局答复“博士就读时间计入工作年限”。我想咨询下我省青岛市李沧区关于在读博士期间是否算工龄,是否也能计入工作年限问题,因事关带薪休假、工资等问题,期待您的回复。感谢!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李沧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人事部关于博士生学习期间和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时间的工龄计算及参加工作时间确定问题的答复》(2002年10月8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9号)规定,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只计算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实际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计算未休假补贴从实际进入工作单位之日起算。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到青岛市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也可拨打电话0532-87610785,或者直接登陆李沧区政务网“网上信访”进行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和解决有关问题。
来源: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7622308
编辑/审核: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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