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博社透露出一个重磅消息,海外华人必须注意了。中国对税务居民全球收入征税!
据彭博社近日报道,我国已开始追踪定居国外的公民征税问题。追踪不仅限于海外,也包括香港、澳门地区工作的税收居民。
报道中指出:目前已经有在香港经营的中国国有企业要求员工申报2019年的收入情况,还有位于新加坡的国有企业也收到了同样的通知。
多年以来,不少中国人已经形成了一个思维定式,那就是自己在国外赚的钱,并不需要交税。
如今突然听说需要交税,很多在海外工作生活的人,以及在海外拥有产业的国人感到意外。
一时间甚嚣尘上,甚至在国外工作的国人也发出了一个大大的疑问:为什么我需要在中国交税?该怎么交税?会不会重复交税?
为什么要交税,身份怎么判定?
在谈为何要交税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看一看第一条的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身份其实与户籍身份不完全一样。
比如拥有加拿大税务身份的加拿大永久居民,会因为在内地居住满183天,成为内地税务身份。所以谨慎地来看,只要你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怎样才算是在中国境内“住所”呢?
“住所”并不仅仅是指在中国境内有没有房产。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正案草案第二条》说法: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如此说来,税收居民身份的关键是:习惯性居住。依照3号公告,此类人群需按规定,将其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面是比较严谨的猜想,事实上在新税法里面,并没有很明确指出住所是什么。所以还是要强调一句:在真实执法的时候,对于住所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的执行空间。
简单来说:全球征税不分国籍,对于在加拿大的华人们,要判定是否内地税收居民,要满足在中国有住所/或是在中国一年住满183天的条件。
针对大家关心的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具体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3号公告”),就境外所得的定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境外税额抵免、申报要求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我该交多少税?会有重复交税吗?
对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为境内外合并仅境外所得两类。
对于比较常见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需将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合并后,计算应纳税额。
而对于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分类所得,则仅就境外所得单独计算应纳税额,无需与境内同类所得进行合并。
看到这里,很多小伙伴怕自己被认为是偷税漏税,甚至还已经打算主动上报自己的税务身份了。
根据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问题来了,我们要向内地主动申报吗?如果最后真的需要在内地缴税,那么在加拿大交了地税怎么办?
如果内地税局发现你需要补交内地的个税,会主动联系你。联系你的时候,你就可以证明自己长期居住在加拿大,并有可能获得豁免。
所以大家可以淡定点,只需要被动地为自己证明就好。其实大家不用担心会出现重复缴税的问题。
新税法的实施条例已经明确规定说,去补交内地税款时,向内地税务局进行申报已经在加拿大交过的税款,就可以减去在加拿大已交的税!
据此,我们可以知晓税收居民会由两类人构成:境内有住所和境外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
而当您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一时,您就成为了中国税收居民,您的境外所得就相应地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征收公民海外所得税,中国并非头一个,也不是临时起意。
美国、澳洲、英国等西方国家都有相关的税务政策。而中国对这一政策的颁布实施也可以追溯到2018年。
2018年年尾,中国就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新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从理论上来讲,中国公民多年来一直有义务对其全球收入缴税,只是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执行。
今年9月1日开始,即使是在加拿大赚钱,中国政府也可以很清楚你每个月赚多少!
因为加拿大、法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等93个国家/地区已经与中国内地CRS配对成功
CRS全称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又叫做“共同申报准则”,或“统一报告标准”。是一个用于指导和参与司法管辖区之间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定期交换的标准。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境外的其它CRS参与国的金融机构中持有金融账户,那么,你的账户信息就会通过CRS的自动交换机制,传递给中国的税务机关。
随着全球收入信息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各国税收信息方面的共享互通程度的加深,国家之间有很多的途径来获取国民的境外所得和纳税信息。
一如既往,规划国际身份和税务身份需及早进行。
依法缴税,做守法公民!
https://www.ctvnews.ca/health/coronavirus/tracking-every-case-of-covid-19-in-canada-1.4852102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0-07-10/china-starts-taxing-its-citizens-global-income-for-first-time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videos/2020-07-22/why-has-china-started-taxing-its-citizens-for-global-income-video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307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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