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敏,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原党支部书记,一手把一个远近闻名的穷村改造成盛极一时的中国“首富村”。这样一个富有“正能量”的人,怎么会被传做出抵抗“解放军”这样的事情呢?禹作敏抵抗“解放军”是怎么回事?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
网上有一篇文章:
执法部门通缉嫌疑犯并开始搜查时,大邱庄在保安人员指挥下,调动汽车、拖拉机、马车,设置重重障碍,组成“五道防线”,同时发出告全国各省市党委书记书,称天津市公安部门非法抓人,要求全国各省市声援,干扰正在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与此同时,担任总经理的禹作敏儿子禹绍政向中央机关一位工作人员行贿,要他提供中央领导人对大邱庄事件态度的信息。中央领导发现后及时作了处理,禹作敏父子撞到了“枪口”。
“垮我禹作敏,大邱庄都得垮!”禹作敏把家族、亲信都绑到他的战车上。他决心抗争到底。当执法部门进村搜捕犯罪嫌疑人时,禹作敏还要领导班子成员组织3万人到县城游行,以示反抗。这时,他的班子成员、家族和亲信才感到不能再愚忠愚孝了,不能再铤而走险了。他们在痛苦中和禹作敏决裂。张延军拉着禹作敏胳膊,声音沙哑,泪流满面:“董事长,不,不能这样干啊!”表示以死相谏,拿起桌上的玻璃烟缸向头上猛砸,殷红的鲜血从黑发中渗了出来;禹作尧把头撞到了木头上;禹作敏女婿、津美公司经理赵树忠知道劝阻无效,借故躲到外地,用电话指挥生产。与禹作敏共事多年,又和他有亲戚关系的刘万全(刘的儿子刘永华是禹的侄女婿),托病不出。人们从这种场面看到了利用封建家族网络办集体企业的祸害!
大邱庄事件引起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中央领导指示:“依法办事。”12月15日,禹作敏被天津市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显示出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1993年7月31日和8月14日,天津市检察分院就刘玉田和危福合被殴打致死案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天进行了公开审理。禹作敏等8人走进法庭,站到被告席上。
法庭调查结束,转入法庭辩论。公诉人指出:“在禹作敏统治下的大邱庄,可以说成了针插不入、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成了无法无天的‘土围子’。”
辩论结束,被告人作了陈述。禹作敏说:“大邱庄成了‘华夏第一村’以后,我的头脑膨胀了,造成这场罪,有思想和历史根源。”
1993年8月27日,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禹作敏和7名同案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禹作敏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被告人禹绍政犯行贿罪处有期徒刑9年,非法拘禁罪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禹作敏父子成了同案犯,双双入狱,与企业管理体制上有关,也与几千年的封建家族观念有关,它留给中国农村干部和企业家的教训极为深刻!
禹作敏服刑的第五个年头,住进了天津市天和医院3楼甲病房。1998年5月13日,笔者在这家医院的病房见到了禹作敏,一个人在玩扑克。他说是因病保外就医。他虽然住得安静、舒适,但旁边的一间房还有两位警察监护着,与我谈话还有些慌张。我说“你在农村改革中还是有功的”,他说“没有用!”这时,他才知道功不能抵过,功不能抵刑。法律是不能超越的。在法律面前,权力、金钱都已黯然失色。问他年龄,知道他69岁了,问他服刑还有几年,他沮丧地说还有15年。
禹作敏身边有老伴陪着,应该说对他很不错了,但他急于想过正常人生活。他说:“我想回家!”一个人失去自由是何等的痛苦!知情人说,禹作敏心血管、胃部都有些慢性病,但一般不会突发。他曾指着自己的脑袋向大夫说:“我的病在这里,你能为我治好?”10月3日,服药自尽。据有关人士分析,禹作敏可能觉得“回家”保外就医的希望实现不了,服刑期满已经80多岁了,不如提早结束生命。
据悉,服刑期间的犯人是不准开追悼会的,但禹作敏出殡时,闻风而来的人不少,只小卧车就有六七十辆,可见人们对他的功过是非是清楚的。
据其他网文:
1993年4月15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办公厅给静海县委书记崔士光发来明传电报邀禹作敏同志谈话。老谋深算的禹作敏接到天津市委新书记要找他谈话的电话后,经过反复考虑决定前往。但为了防止万一发生的不测事情,他带上有一身武艺的贴身保镖史明生,并挑选了3名随从与县委书记崔士光一道前往天津。
行至天津市俱乐部大门口,保安人员只让禹作敏的车进去,其它人一律远离。禹作敏虽然感到不祥,但只能从命。车子在院内停稳,他跟随俱乐部的工作人员进入指定的房间。等待禹作敏的并不是市委书记,而是多名神色严峻、全副武装的干警。公安人员出示了拘留证,禹作敏只好束手就擒。
网上公布的《禹作敏等8人非法管制、非法拘禁、窝藏、妨害公务、行贿二审案》披露了具体案情,这才是最事实的。
禹作敏等8名被告人,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分院以其共同或分别犯有非法管制罪、非法拘禁罪、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990年4月11日,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村发生了刘玉田被村民禹作相等7人(均已判刑)殴打致死的案件后,被告人禹作敏指使大邱庄所属的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停止了刘玉田亲属刘金刚、刘金会、刘金功等人的工作,并派人监视刘玉田之妻禹荣田以及子女刘金会、刘金刚、刘金功、刘金云、刘金敏等人,不许出村,直至1992年12月才解除对这些人的非法管制。
1992年11月27日下午,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第三局干部学校(以下简称干部学校)的教师及学员20余人在大邱庄博通商店参观时,学员张新泽等人因询问价格与该店的经理发生争执,被大邱庄的保安人员带至保安联防队。
被告人周克文得知此事后,派人将10余名学员押到治保会,并带头殴打教师程刚和学员周坚毅等人。在场人一拥而上,对学员拳打脚踢。下午4时许,被告人禹作敏接到周克文的报告后,指使周克文将程刚带到总公司三楼会议室,禹作敏及在场的被告人禹绍政、周克文、石家明等人质问、辱骂程刚,石家明揪程刚头发,禹绍政打程刚耳光。尔后,禹作敏又派人将学员张新泽带到三楼会议室审问。在禹作敏的暗示下,禹绍政等人又对张新泽进行殴打,致张新泽左耳膜穿孔。当日晚9时许,在有关方面要求放人的情况下,禹作敏逼迫程刚违心地写下“悔过书”后,才把被非法拘禁的师生放回。在被拘禁期间,程刚、周坚毅等15名师生被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张新泽的左耳伤为轻伤。
1992年11月下旬,被告人禹作敏怀疑大邱庄原华大集团公司有经济问题,遂决定将华大集团公司所属的各企业交由其他公司负责审查。12月2日,被告人刘永华派人,将原华大集团公司氧气厂的厂长田宜正带到万全集团公司非法关押、审查。12月7日下午,禹作敏在总公司三楼会议室主持了对田宜正进行的非法审讯,刘永华、周克文、石家明等20余人参加。禹作敏首先打了田宜正的耳光,刘永华、周克文、石家明等20余人随后对田宜正拳打脚踢,并将田宜正上衣扒光,用电警棍击打、非法审讯、殴打持续两个小时。尔后,禹作敏下令将田宜正押回万全集团公司继续非法拘禁,直至12月15日才结束。
1992年12月4日下午,被告人禹作敏在总公司三楼会议室主持对原华大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侯供滨进行非法审讯,禹绍政、石家明等10余人参加。禹作敏、禹绍政殴打侯洪滨,在场其余人亦对侯洪滨拳打脚踢。当晚7时许,禹作敏命令被告人周克文将侯洪滨带到治保会关押。在关押期间,周克文对侯洪滨进行过非法审讯,禹作敏、禹绍政、石家明等人也于12月13日上午再次非法审讯了侯洪滨。对侯洪滨的非法拘禁及审查至1993年1月14日结束。
1992年12月8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禹作敏在总公司三楼会议室内,主持对原华大集团公司养殖场场长宋宝非法审讯,禹绍政、周克文、石家明参加,周克文、石家明以及在场的10余人还对宋宝进行辱骂、殴打。至晚6时许,禹作敏下令将宋宝带至尧舜集团公司所属的农场关押、审查。12月10日,被告人刘永华又派人将宋宝带至万全集团公司关押,直至1993年1月15日才解除对宋宝的非法拘禁。期间,刘永华还对宋宝进行了非法审讯。
1992年12月13日,大邱庄原华大集团公司养殖场职工危福合被万全集团公司经理部经理刘云章以及李振彪、陈相歧、刘绍升等18人(均另案处理)殴打致死。被告人刘永华向禹作敏报告此事后,禹作敏指使刘永华挑选几名可靠的人承担罪责,刘永华即召集刘云章、李振彪、陈相歧、刘绍升4人统一口径,编造谎言,企图掩盖事实真相,并暗示其他人否认参与殴打过危福合一事。12月14日晨,禹作敏得知公安机关已确认刘云章、李振彪、陈相歧、刘绍升为重点嫌疑人后,又指使刘永华安排刘云章等4人外逃。刘永华分别给刘云章等4人各2万元人民币,资助其外逃。尔后,禹作敏耽心刘云章等4人外出藏匿易被发现,又决定让刘云章等4人回村中隐藏。12月15日,刘永华伙同被告人马德水将刘云章等4人接回村中藏匿。1993年2月16日,刘永华又指使马德水将陈相歧、刘绍升藏在马德水家中。次日,当公安、检察机关干警要进村搜捕刘云章等4人时,禹作敏明知刘云章等4人在村中藏匿,即向公安、检察干警提供假情况,又借故拖延,致使刘云章等4人未被捕获归案。2月20日,刘永华通过马德水又向刘云章等4人各资助2万元人民币,并派车将刘绍升送往河北省献县藏匿。3月1日,刘永华派车,让被告人陈广洪将陈相歧送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藏匿。3月11日,刘永华、马德水与被告人黄乃奇密谋后,由黄乃奇将刘云章、李振彪送到泉汾热轧带钢厂的龙门吊机房内藏匿。3月14日,刘永华再次资助刘云章、李振彪各2万元人民币,由黄乃奇开车将刘云章、李振彪送往河北、江苏等地藏匿。
1992年12月15日晚,被告人禹作敏接到被告人周克文的报告,得知公安机关干警宋忆光等6人对危福合死亡现场进行了勘察,便下令扣留宋忆光等6人。周克文立即指派治保会的巡逻队员将宋忆光等6人扣留在勘查现场的三楼楼道内,断绝了宋忆光等6人与外界的联系。16日上午8时许,宋忆光等人被带至总公司会议室,禹作敏对宋忆光等人无理指责。上午11时许,禹作敏迫于天津市领导人让“立即放人”的指示,才将宋忆光等人放回。禹作敏、周克文非法扣留宋忆光等人13个小时,严重妨碍了公安干警依法执行公务。
1993年2月16日,天津市公安、检察机关组织干警准备进入大邱庄搜捕刘云章等4人。被告人禹作敏得知此消息后,连夜召开会议,策划阻碍执行公务的干警进村的办法,并命令被告人周克文派人把守进村的路口。周克文立即召集总公司所属各集团公司的保卫科长进行了部署。17日上午,禹作敏带领并指使他人围攻、指责进入大邱庄的公安、检察机关领导及静海县的负责人,阻挠公安、检察干警搜捕刘云章等4人和张贴通缉令的公务活动。17日下午4时许,禹作敏命令各公司调集人员“保卫”总公司,封堵进村路口。周克文受禹作敏指派负责指挥村庄外围的警戒、巡逻。随后,总公司大楼前聚集了上万名不明真相的群众,进村的各主要路口也分别被卡车、油罐车封堵,手持钢棍的人员在各路口和总公司大楼周围昼夜把守。18日上午,禹作敏又召开全村广播大会,煽动全村的工厂停工、学校停课,致使公安、检察干警无法正常执行公务。
1992年12月底至1993年3月间,被告人禹作敏、禹绍政为获取与大邱庄发生的事件有关的国家机密,向北京某机关干部高潮(另案处理)多次行贿。禹作敏给高潮人民币1万元,禹绍政给高潮人民币1.5万元,高潮向禹作敏、禹绍政提供了国家重要机密文件3份。在此之前的1992年8月,禹作敏因对本村村民禹作相、禹作立等7人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刑一事不满,还给高潮行贿美金1000元,欲通过高潮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所以从以上文字看,禹作敏所谓抵抗"解放军"是不存在的,煽动村民抵抗干警却是事实,用他自己的话说“我的头脑膨胀了,造成这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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