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古老湿的第71篇原创
 一般来说,国内大学上热搜,肯定没啥好事。7 月 21 日晚,浙大就上了热搜。
原因是,一个叫努尔特·巴特尔的 2016 级浙大学生,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1年零6个月(加起来是3年,刑法中强奸罪的最低量刑)。然后高潮来了,浙大发布了处分文件,仅仅对其进行「留校察看」。
对强奸犯的「宽容」,令人匪夷所思。
努尔特·巴特尔的判决书,由于某些神秘原因未予公开。
但我依然找到了其判决书的照片版本:
(案发地望月公寓是浙大紫金港校区后门的一个居民区,有很多出租房和饭馆,主要客户都是浙大学生,已经因毗邻浙大而繁荣了十几年)
该生所在学院是什么态度?
考虑到努尔特·巴特尔是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改正机会,以及其来自民族贫困地区、又是毕业生等情况,学院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
这都什么狗屁?!
考虑到努尔特·巴特尔是初犯」?
浙大领导还等着第二次强奸呢?
恳请获得改正机会」?
改正机会难道不是在监狱里吗?「改造」不就是监狱的核心功能吗?或者说,这句话的潜台词并不是「获得改正机会」、而是「免于惩罚」?
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出发」?
教育什么?教育民族学生报考浙大可自动获得强奸名额一个?
而且,我在 2013 年的一份报道中,明明看到哈萨克族的努尔特·巴特尔是来自深圳坪山中学的高中生,并不是什么「民族贫困地区」。
基本上任何一个正常人,看到这个处理结果,都会懵逼吧?对强奸犯留校察看,让我这个浙大土著也看不懂这是什么操作。
要知道,浙大作为电子竞技传统强校,每年因为学生沉迷游戏而学分修不够12分这点破事,就能劝退十几个人。现在对强奸犯的处罚,还不如对几个不爱学习的游戏死宅重,电子游戏猛于强奸也?
(浙大在电子竞技的崛起,以Dota世界冠军伍声2009为标志性的巅峰,当年我们寝室还跟09在浙大内部战网打过Dota,当时他选用小强)
浙大的「留校察看」,和法院的「徒刑一年半、缓期一年半」加起来,是这么个效果:
浙大 2016 级应届生努尔特·巴特尔,一个强奸犯,被按照最低量刑标准判刑后,可以继续在学校里开开心心度过他的缓刑期。他如果在这一年半的缓刑期内老老实实的,那么一年半过后,剩下的刑罚也不需要去蹲监狱,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
一天监狱不用蹲,浙大文凭照样拿,顺便还不耽误大四毕业的求职季。
如果,强奸犯们组织个「全球强奸峰会」,来自浙大的优秀强奸犯代表——努尔特·巴特尔,绝对是最有资格上台传授经验的那个,演讲标题我给取好了,就叫《论强奸的艺术——我是如何在强奸后免于坐牢、顺利毕业、大秀恩爱的》。
强奸犯的朋友圈,一直到昨天,都在开开心心的更新。可以看得出,我这个小校友充满了对新生活的向往和期许,以及对自己现任女友的怜爱之情。
如果这是一个正常浙大人的朋友圈,我会微笑着祝福毕业顺利。
然而,这只是一个强奸犯逃脱了所有严重惩罚后对整个文明社会的耀武扬威。我只觉得恶心。
不过,技术上来说,浙大的「留校察看」处理,并没有违反《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在《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如下规定:
「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翻译一下——刑事罪犯,带缓刑的,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没带缓刑的,直接开除学籍。
单看这条规则,似乎也也有点道理。毕竟,缓刑意味着该犯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过表现、没有再犯危险、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学校对于违纪学生的处理依据,显然应该以司法机关判决为标准,既然「缓刑犯」危险不大,给个「留校察看」也就并无不可。
另外,规则中对努尔特·巴特尔这种应届生犯罪的,还有这样的条款——毕业班学生离毕业时间不足半年的, 原则上不作留校察看处分,给予记过处分,并作结业处理(就业后一年内确有悔改表现或进步显著,经用人单位鉴定和学校审查批准,可换发毕业证书)。
也就是说,努尔特·巴特尔毕业时还处于留校察看期,仅结业,无毕业证,就业一年后就可以重新领证。恩,浙大在照顾罪犯这方面,非常人性化。
然而,这份「规定」里,还有其他要「开除学籍」的事情,下面是这些可能导致开除学籍处罚的「太长不看」版:
第二十条,违反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以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造成火灾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造成网络及管理系统毁坏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学术不端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留校察看期间,继续违纪或重新违纪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这几条,我怎么看,也并没有明显恶劣于「强奸」——这种在各国律法中都和杀人越货并驾齐驱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吧。
所以,浙大这份处分决定让人惊掉下巴的逻辑链条,其实是这样的:
首先,法院对努尔特·巴特尔的强奸案做了极为轻微的判决(判1.5年+缓1.5年,不用坐牢)。
然后,浙大以「缓刑」为最重要依据,给出了一个同样偏轻微的处分——在「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中,选择了前者。
最后,强奸犯努尔特·巴特尔实现了不用坐牢、开心毕业找工作的神奇效果。
一个偏轻的法院判决乘以另一个偏轻的浙大处分,得到了一个轻到几乎等于零的处罚——轻到比你沉迷游戏还轻、轻到你考试作弊还不如出门强奸个姑娘的地步。
这些处罚决定,每一个都看似合理,然而连起来,等于让强奸犯「罚酒三杯,下不为例」。
这就是处罚过轻带来的「复利」。看来「复利」不仅在金融领域是奇迹,在司法领域依然如此。
(一个强奸犯,天天把「老婆是天,老婆是地」发到朋友圈里,怎么让我觉得画风怪怪的呢?)
当然,这不是浙大第一次在处罚力度上遭人非议。除了对「强奸」开恩外,浙大对「吸毒」这种事也相当宽容。
2020年,同样是 2016 级浙大学生(2016 级怎么这么多人才?),出来个吸毒的,在寝室被公安搜出来一只「冰壶」。
啥是冰壶呢?

就是这种上面这种东西,一般是吸毒者自制的用于烫吸冰毒的工具。
对这个任某某,浙大依然「留校察看」。
作为一名游戏爱好者,我真的服了浙大。如果说游戏是电子海洛因,因此劝退那些沉迷游戏导致学分不足的浙大学生尚有些许道理的话,那这种根本懒得玩什么「电子海洛因」、直接动手吸冰毒的,怎么就留校察看了呢?
对真毒品的处罚还不如假毒品重,我看浙大就是故意为难我们 Dota 众。
从浙大毕业已经多年,每当提起这个学校,我留恋的都是和我同寝室的兄弟、在一起四年的同学、诲人不倦的明师、以及浙大紫金港宛若花园的美景。
唯独不是被浙大各位领导天天挂在嘴边的「求是」校训
浙大盛产工程师,我本人也忝列其中,引以为傲。但学校在处理类似事件上的搅浑水态度,只能让我在最重要的「价值观」上,给浙大打个零分。这样的学校,岂有半点竺可桢老校长在抗日战争期间提出的 「求是」精神呢?
若毫无原则和底线,浙大干脆直接卖文凭算了。
又到一年报考季,欢迎强奸犯报考浙江大学。
(公众号内发送「浙大」,得到《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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