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JAMA Network Open发表的一项研究表明,以房颤发作时间24h作为消融后房颤持续性的界定标准,对房颤的分类效果更好。持续监测心律的患者如果基线时房颤发作时间少于24h,相比于发作时间24-48h(HR 0.41, 95% CI 0.21-0.80)、2-7天(HR 0.25, 95% CI 0.14-0.45)、超过7天(HR 0.23, 95% CI 0.09-0.55)的患者发生消融后房性心律失常事件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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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研究海报
研究简介
当前北美和欧洲指南建议根据房颤发作时间和持续时间对房颤进行分类,房颤发作时间<7天为阵发性房颤;>7天则为持续性房颤。临床上采用这种模式描述病症的严重程度、在临床试验中确定患者群体并形成治疗建议的基础。尽管在临床实践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但房颤分类的一开始被随意定义,这种分级方法并没有依从病态生理学,可能不反映临床结果。本研究的目的是评估房颤发作时间和房颤消融后的预后之间的关系。
研究方法
本研究是一项前瞻性、平行组、多中心随机临床试验CIRCA-DOSE研究的二次分析。试验在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之间进行,共纳入了346名年龄>18岁的有症状的难治性房颤患者(平均年龄59岁;67.7%为男性),患者至少使用了1种I类或II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并接受了首次导管消融治疗。所有患者在消融前30天前接受植入式心脏监测设备(ICM),ICM用于确定心律失常复发事件,并精确量化房颤发作时间和负荷(定义为房颤发生的时间百分比)。
消融术后随访1年,包括临床随访、12导联心电图,在术后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补充24小时动态心电图监测。每天从ICM获得自动传输数据。
主要结局是在消融后91- 365天内或反复消融过程中,由12导联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监测或ICM首次监测到出现症状性/无症状性房性心律失常(AF、房扑,或房性心动过速)的时间。次要结局是房颤消融后负荷,即监测时间内观察到患者发生房颤的时间比例。
研究结果
在研究中,68.8%的患者在消融阶段同时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76.0%的患者房颤发作持续时间少于24h;7.2%的患者持续24-48h;11.7%的患者持续2-7天;5.2%的患者持续超过7天。
基线房颤发作持续时间少于24h的患者相比于房颤发作时间较长的患者,AF复发、房扑以及心动过速的风险显著降低。
图2 单次消融后无症状复发的时间分层
相比之下,基线房颤发作时间超过24h的组间无显著差异。多变量分析发现左心房肥大(OR,1.92; 95% CI: 1.11-3.34)和基线房颤持续时间(OR,3.36; 95%CI, 1.79-6.53)超过24h是消融后心律失常复发的独立因素。
图2描述了消融前和消融后房颤负荷之间的关系。房颤发作时间越长,中位负荷越大(<24 h: 1.3%; 24-48 h: 7.4%; 2-7 d: 23.3%; >7 d:71.8%; P < .001)。消融后,所有组的房颤负荷均显著降低,组间改善幅度相似。消融前房颤持续时间<24h的患者与消融前房颤持续2-7天(0.1%, P =0 .003)和消融前房颤发作持续7天以上的患者相比,消融后房颤的中位负荷显著降低(1.0%, P = 0.008)。
图3 消融前和消融后房颤负荷之间的关系
研究结论
在这项研究中,房颤发作持续时间短于24 小时的患者在消融治疗后复发率明显较低。在持续性房颤患者(发作持续时间> 7天)和阵发性房颤患者(发作持续时间为 24-48h或 2-7 天)中,消融后心律不齐复发和房颤负荷没有差异。此项研究的调查结果表明,阵发性房颤的现代定义并不能反映房颤消融后心律不齐的结果。
参考文献:Jason G Andrade , Marc W Deyell, Atul Verma, et al. Regional Adiposity and Heart Failure with Preserved Ejection Fraction. JAMA Netw Open. 2020 Jul 1;3(7): e208748. doi: 10.1001/jamanetworkopen.2020.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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