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香港国安法细则警告“台独”意味明显
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公布施行,有学者指出,实施细则上凸显台湾用意很明显,是为打击“台独”与“港独”势力合流。
据台湾《中国时报》7月8日报道,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公布施行,针对蔡当局妄称“必要时会对国民和相关组织发出警讯和指引,不排除祭出反制措施”,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7日晚表示,第43条细则非常必要而及时,民进党当局做贼心虚,对香港国安法和实施细则说三道四,肆意诬蔑,再次暴露其图谋插手香港事务、搞乱香港、谋求“台独”的险恶用心。任何插手香港事务、攻击“一国两制”、分裂国家的企图注定失败。报道指出,第43条实施细则授权香港警察可要求外国、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提交在港活动等资料。学者形容,台湾驻香港机构最终很可能“失能”。
台湾淡江大学战略所副教授黄介正从三层次分析台湾驻港机构可能面临的情况。黄介正指出,最坏情况就是以“渐冻人”模式,让台湾驻港机构功能逐渐萎缩。
其次,香港方面压缩台湾驻香港机构功能,只容许港人办理赴台旅行证件,以及台湾民众在港急难救助等事项,或仅限非政治性质的文化交流等服务,“不会逼你关门,但让你功能降到很低层次”。
至于第三层次,黄介正认为,法条内容其实还很模糊,保留未来两岸关系可能改善的空间。目前看来,是让台湾方面自我设限,担心触法,“就是一个警告,备而不用”。
针对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可要求台湾政治性组织提供资料,大陆涉港学者表示,实施细则上凸显台湾用意很明显,是为打击“台独”与“港独”势力合流,但执法对象主要是指“台独”势力。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田飞龙说,香港国安法条文没直接点名台湾,但实施细则凸显台湾,是针对“台独”势力,尤其去年骚乱期间,香港特区政府注意到有“台独”势力介入,因此有必要对“台独”势力或台湾政治性组织进行情报搜集与案件追踪。
文章编辑 | 王天僚
微信编辑 | 孙之冰
微信审核 | 冯灵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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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
香港国安法
第43条
“台独”势力
台湾政治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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