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疫情
7月2日,新西兰新增2例确诊,来自隔离酒店。
第一例是一名30多岁的男子,6月27日从美国入境,之后一直住在Crowne Plaza Hotel,目前已被转移。
第二例是一位30多岁的女性,6月21日从肯尼亚经有多哈和布里斯班抵达新西兰,是此前一位确诊患者的妻子,之前住在Ellerslie的Novotel酒店。
好消息是,今天有6例新增的康复,目前新西兰活跃病例为18例,都处在隔离当中。
这些中国人拿永居、入外籍,
将被撤职开除!
一项重磅法规已经开始实施!
2020年6月20日,
《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表决通过
7月1日,这部法律已开始正式实施!
违反取得外国国籍和永居的中国公职人员,
将遭到撤职或开除!
此前,一提到中国公职人员的“特权”,大家总是觉得蒙着一层灰色的色彩,传出很多“传说”。
比如某某当官了,子女在海外,自己也有海外绿卡。
或者说某某权力大,早就不是中国国籍了,一家人都送出国了……
真真假假,但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不好处置。
但是到了现在,这层灰色被填补了!
只要是中国公职人员,
一旦办理因私出境证件
或者获得外国国籍或永居
一律将给予严厉处分!
轻则记过,重则撤职或开除!
2020年7月1日中国实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于公职人员的管理有了新的法律的约束和监管。
其中亮眼的条目很多,比如家暴者,情结严重可以开除。还有最近很多人关注的学历造假顶替事件,这部法律中也给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但要说最吸引海外华人目光的,还是这条:
1. 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违规出境,或者仅仅是办理因私出境的证件,
都不行!
入外籍、拿海外PR,更是不行!
那么到底“公职人员”包括哪些人呢?
根据中国纪检委的界定,公职人员包括以下6类:
  1. 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 其它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这也很重要!因为有些公职人员严格意义上不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也不是党员,经常出现“谁也管不了”的状况,很容易钻空子。
而依据这项定义,哪怕你是公办学校的老师,比如教务处主任,只要从事了管理行使了公职权利就符合此法所指的公职人员!公立医院中行使管理的医护人员,也将适用!
生活在新西兰,大家可能也或多或少听说过一些国内的公职人员,利用自身权利和金钱,通过某些不正规途径获得了新西兰绿卡
新西兰是全球唯一个有永久回头签的国家,这就让很多人有空子可钻!
一边在国内享受高高在上的公职人员权利,一边又可以随时来新西兰生活、炒房、享受新西兰的福利。
新西兰和澳大利亚更是除美国、加拿大外,
涉嫌违法犯罪的中国国家工作人员
主要的外逃和藏匿目的地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
其中,因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于2014年4月25日外逃至澳大利亚的广东省国资委原主任刘富才就在这个公告里。

据《南方日报》报道,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刘富才曾主动“爆料”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说自己的薪资很低,每年拿到手的钱不到8万块,而广东省国企的董事长的薪资则是“高的80万,最差的也有46万,中间阶层60万。” 
说出这样的言论几年后,他便未向组织报告擅自出国,外逃到了澳大利亚。此后,广东省国资委多次致电要求其回国说明情况,刘富才以身体有病为由长达1年多不归,并一再以身体不佳、不能坐长途飞机为由拒绝归国配合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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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2015年10月12日,由于刘富才长期滞留国外不归以及拒不配合组织调查等严重违纪行为,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取消退休待遇处分
相信在这部法律实行后,
像这样藏在澳新的外逃中国公职人员
会越来越少!
更有网友表示:不光是公职人员本人,他们的配偶子女违规获得外国国籍或者永久居民权的,也应该严查!
移民不是万能的!

“跨国高考移民”遭打击
其实不只是公职人员的外籍身份问题,最近几年中国一直在打击各种移民相关的“钻空子”行为。
大家应该都听说过所谓的“跨国高考移民”
由于很多中国高校对外籍人士有“超国民待遇”,哪怕分数很低也能进,入学考试非常简单,甚至不笔试只面试,这就让很多投机分子钻了空子。
部分中国学生从没在国外学习生活过,却以移民的方式搞到外国护照,然后以国际生身份申请国内名校,轻松踏进别人抢破头的“双一流”。
当初还爆出过荒唐的一幕:
北京大学医学部留学生的录取名单,54人里22名学生来自非洲西部国家几内亚比绍,而这些学生的姓名都是中文
怎么这么巧呢?
摆明了是“高考移民”!
终于,到了最近,中国教育部再度出手打击这些“假留学生”!
6月10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这类申请者最近4年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16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
2009年,教育部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来华留学生申请高校要有外国护照4年、在国外实际居住生活2年以上,这次进一步出台补充规定,明确出生在国外、出生之后就有外国籍的学生,也需要在最近4年内有2年的国外生活时间。
专家认为,这个补充规定会很有效地阻挡国际高考移民,因为在时间成本上提高了国际高考移民的标准。
移民并不意味着万能的解药

在有1个人钻空子的时候
或许就意味着背后10个人的利益被辜负了

随着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正式生效
中国的公职人员再也不可能“两头拿好处”
享受永居乃至所谓双重国籍的甜头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新西兰

还是希望大家能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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