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网,香港警方1日傍晚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通报称,截至20时,警方拘捕逾300人,其中9人(5男4女)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其余被捕人员分别涉嫌非法集结、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疯狂驾驶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等。
另据海外网稍早前报道,1日下午约4时,警方在铜锣湾高士威道近兴发街进行拘捕行动,一名警员尝试制服一名疑犯时,对方强烈挣扎及反抗。当时,警员四周有多名暴徒不断以利器及雨伞插向他、向他投掷砖头等硬物,并用拳击打他。有暴徒甚至公然“抢犯”,伸手拉走疑犯,最终,疑犯和暴徒逃脱。警员左肩膀受伤流血,由其他警员协助进行急救治理。
香港警方强调,会全力展开调查,追捕施袭者,绝不手软。
国新办回应这些热点问题
据央视新闻,今天(7月1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晓明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港澳办:港区国安法是香港的生日礼物
发布会上,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表示:


港区国安法是一国两制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这部法律是继香港基本法之后,中央为香港制定的第二部重要法律。它体现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总要求,把“一国两制”的原则和底线进一步法律化,筑牢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制度屏障,对“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具有深远影响。
是中央完善治港方略的新标志;

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


是香港发展重回正轨的转折点;


香港社会各界人士,都对去年6月“修例风波”之后出现的乱象惨状感到痛心疾首,心有余悸。他们谈到,现在香港一些人想移民,是因为害怕“黑暴”,看不到出路。一位立法会议员讲述,他的好朋友本来已申办了移民新加坡的手续,但当听到港区国安法的消息后,他撕毁有关表格,激动地说“香港有救了!”正如许多人所说,香港变乱为治、绝境重生,正其时也。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一法可安香江,这一部法律就可以安定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23岁时收到的这份特殊生日礼物,未来一定会显示出它弥足珍贵的价值。
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王申 摄


港澳办驳斥所谓“一国一制”论

针对西方有些人炮制的所谓“一国一制”的谬论,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回应称:如果我们要搞“一国一制”,何必费这么大的周章专门为香港制定一部法律呢?一些人把“一国两制”的经给念歪了,好像香港的什么事情中央都不能管。中央怎么能对各种反中乱港势力在香港肆无忌惮地从事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坐视不理呢?世界上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对危害自身安全的犯罪置之不理吗?
他表示,“一国两制”是我们的国策,没有任何人比我们更加懂得珍惜“一国两制”,也没有任何人比我们更加了解“一国两制”的真谛,我们对“一国两制”更有定义权和解释权。
西方威胁制裁中国官员:

港澳办:有冇搞错?关你咩事!
针对有国家声称,要对中方一些官员采取制裁措施,张晓明表示,这是强盗逻辑!我们现在是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这个关你什么事情啊?这完全是我们的内政,没有招你惹你,你凭什么对我动粗?
香港人喜欢说两句口头语,“有冇(没有)搞错?关你咩(什么)事!”当然我们也不是吓大的!中国人看别人脸色、仰人鼻息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驻港国安公署不受香港特区管辖


张晓明表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简称驻港国安公署,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驻机构。港区国安法第60条规定,驻港国安公署及其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这是保障国安公署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

驻港国安公署只在三种特定情形下行使执法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了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在特定情形下,对香港国安法规定的案件行使管辖权的规定。


法律列出三种:


①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


②出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


③出现了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

港区国安法不涉以往案件
发布会上张晓明表示,港区国安法关于追诉的规定,与国际上法律的通常规定是一致的,即不涉及以往。香港现行有关法律中,都有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一些规定,应当运用这些法律规定,来惩治已经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任何法律的功能不仅是惩治犯罪,更重要的是预防犯罪。



哪些行为属于“勾结外部势力”?

张晓明表示,香港国安法第29条规定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这里所讲的“勾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对外交流交往。一般的、正常的对外交流交往,根本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


国安法第29条规定两类方式,一类是为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国家秘密或者情报,即通常所讲的间谍罪的表现方式。另一类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串谋实施,或者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的指使、控制、资助或者其他方式的支援。


林郑月娥:香港警务处已成立国家安全处
7月1日下午2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与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讲解国安法的法律及执法细节。

记者会上,林郑月娥表示,此次立法工作体现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尤其国家安全是关乎全国14亿人民的福祉,涉及国际间错综复杂的形势,但国家安全法的主体执行机关仍然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除了极少数特定情形外,违反国安法中提及的四大罪行的案件,都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机构进行。

林郑月娥介绍,案件侦查由警务处及其他执法部门负责;案件检控由律政司负责;审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独立司法机关负责。她同时表示,中央对香港高度信任,一定要执行好。

林郑月娥透露,要执行好法律要有相当的力量。“香港国安法”规定执行的组织架构,要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属于高层次,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三位司长、保安局局长及三位纪律部队首长。她透露,警务处已经成立国家安全处,只是处长人选今天没有公布。
编辑|孙志成 杜恒峰 肖勇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海外网、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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