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央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另行规定,关注南向可投资标的、额度管理、投资者资质以及账户管理等细节要求。
企业结售汇行为更加理性、误差遗漏项转顺标志着外汇预期均衡稳定,在此背景下开放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通道,补齐资本账户可兑换的短板。从国际经验来看,个人投资者跨境双向开放有巨大空间。
目前海外居民配置人民币资产主要通过陆股通、中港基金互认、沪伦通,境内居民配置海外资产主要通过港股通、中港基金互认、QDII基金等方式。理财通有望降低投资者门槛,拓宽出海投资通道,丰富投资标的。个人资产配置海外投资拉开新篇章,给机构理财业务带来新机遇与新挑战。
2020年6月29日,央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将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联合公告,正式启动时间和实施细则另行规定。
此举是对5月14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银发〔2020〕95 号)中“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港澳银行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规定的落实,更是个人投资者海外证券投资双向开放的重大突破,同时也是继沪深港通、债券通、ETF通之后互联互通机制的新探索。
一、个人投资者跨境双向开放潜力巨大
自2015年上海自贸区QDII2试点搁浅,针对境内外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的开放就举步不前,此次“理财通”针对大湾区内居民和港澳地区居民开通个人跨境投资,意在补齐资本账户开放进程中的短板。
从开放背景来看,近些年来境内居民海外配置需求逐渐增长,经过近5年的汇改,境内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和产品愈加丰富,人民币汇率预期相对均衡——一方面,企业结售汇行为更加理性,交易策略由“追涨杀跌”转变为“高抛低吸”;另一方面,2020年第一季度国际收支误差遗漏项下录得顺差,为2014年第三季度以来首次转正,意味着资本非正规渠道外流减少、市场预期回归中性(见图表 1、图表 2)——个人投资者开放正当时。
从开放潜力来看,一方面,截止2018年数据,外资(包括机构和个人)持有人民币股票资产占我们股票总市值的3.5%,低于美国(15%)、日本(30%)、巴西(21%)、韩国(33%);外资(包括机构和个人)持有人民币债券资产的比重为2.1%,低于美国(25%)、日本(12%)、巴西(5%)、韩国(6%)。另一方面,截止2015年数据显示,境内居民持有的海外金融资产占可投资金融资产总额的4.8%,且其中大部分集中在高净值个人投资者手中,而瑞士、英国居民持有的海外金融资产比重接近40%,澳大利亚、德国、印度、韩国、日本、美国等该比重在15%-30%之间;此外,日本、美国、瑞士、澳大利亚离岸资产中由90%以上是由跨境投资形成的,而我国该比重仅为11%(见图表 3、图表 4)。总而言之,无论是海外居民投资境内市场,还是境内居民配置海外资产,均有巨大的业务增长空间。
从市场影响来看,丰富投资者类别,放开境内投资者出海通道,有助于人民币汇率弹性提升。
二、个人投资者主要证券投资通道梳理
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场的主要通道包括陆股通、沪伦通、债券通、(R)QFII,以及CIBM通道;境外个人投资者入场则主要通过陆股通、中港基金互认;境内机构投资者出海的主要通道包括港股通、沪伦通、QDII、RQDII,个人投资者则通过港股通、中港基金互认和QDII基金出海。
我们详细梳理个人通道的规则和优劣势,结果如图表 6所示:
  • 散户参与港股通和沪伦通存在50万元、300万元的投资门槛,且这二者仅能投资中国香港、伦敦的符合资质股票;
  • 相比之下,QDII基金既可以投资海外股票,也可以投资海外债券,以及贵金属、商品、房地产信托等另类投资,投资标的不限国别;
  • QDII基金无投资门槛,但受到严格的额度限制,基金规模较小,且收取较高管理费,今年3月海外市场巨震引发抄底热潮,部分QDII热门基金额度迅速告罄,截止今年6月,共有161只QDII公募基金,基金净值1155亿元;
  • 中港基金互认无投资门槛,但香港地区合资质的基金数量较少,申报跨境销售的积极性不足,且基金便利性不及QDII基金;
  • 中港基金互认南向流出更多,但总体规模很小,截止2020年4月,内地基金香港发行引发资金累计净流入3.27亿元人民币,香港基金内地发行引发资金累计净流出175.55亿元人民币;
  • 港股通、陆股通采取单日轧差额度限制,沪伦通、中港基金互认采取总额限制;
  • 海外个人投资者可通过陆股通、中港基金互认、沪伦通参与投资境内股票和基金,但需遵守股比限制,即单个投资者对单个A股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10%;所有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比例不超过30%;
  • 此外,QFII公募基金、QDLP、QDIE也对个人投资者开放,但QFII公募基金规模较小,QDLP和QDIE亦存在投资者门槛,且数量有限。
三、关注“理财通”交易细则
公告中大致规范了“跨境理财通”的运行规则,但具体细节要待实施细则落地:
  • 投资标的方面,北向可购买合资格理财产品,南向可购买合资格投资产品,前者较为明确,后者则要关注细则里具体允许投资哪些品种。预计标的与QDII通道相类似,放开海外二级市场股票、债券和商品、贵金属等另类投资以及基金,而金融期货、衍生品和私募基金仍受到限制;
  • 投资者资质方面,公告未提及是否有限制,有可能较港股通对个人投资门槛设限降低;
  • 额度管理方面,涉及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和单个投资者额度。沪港通、沪伦通和中港基金互认初始总额度均为3000亿元,本次理财通的可能在此基础上乘以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初始为1);单个投资者额度可能类似港股通设置轧差限额,也可能按照其资金账户总资产的一定比重设置额度;
  • 账户管理方面,根据“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的要求,将设立投资专项账户,与普通人民币和外汇资金账户相隔离,禁止资金划转。
  • 资金划转方面,公告明确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汇兑在离岸市场进行。汇兑方面相较QDII仍部分受限于5万美元购汇额度,理财通或将在总投资额度管理下,对个人5万美元额度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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